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1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2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叙写了一个小女孩克服诸多艰难险阻,从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动人故事。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不畏艰险,十分坚强的女孩,尽管自己童年生活在痛苦中,但她并没有屈服,而是以一种超人的毅力与坚强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们亦应如此,应对挫折,我们只有超越自我,坚强克服,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
挫折其实就是对你的考验。若屈服于它,就意味着你与成功失之交臂,但若抓住它并凭借其力量勇敢地战胜它也许就会一步登天。简爱深谙此理,她凭借着挫折的考验成为了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当她在舅母家受尽折磨与欺负后,他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学校;当她刚踏进学校门就被校长体罚时,她坚强地挺了过去,从最后一名升至第一名……简爱是个不可否认的强者,她的毫不畏惧挫折的品质也令人大加赞赏!
是啊!挫折就是这样妙不可言。脆弱的人觉得它是一块望而生畏的压顶石,而坚强的人则视它为攀登高峰的垫脚石。我们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定要遭受不尽其数的的挫折。我们只有咬紧牙关,以超人的坚强去迎接挫折,进而战胜挫折。那么,当我们成功再回首时,你会发现,原先艰难的每一步都是踩在挫折上的,而在挫折上建立起来的坚强才算是真正的坚强!
忆往昔,历史上凡成就大业者都是不惧怕挫折的。汉朝的司马迁,在受宫刑后被关进大牢,他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创作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记》。试想一下若司马迁没有忍辱负重,而向挫折低下了头,那历史的天空不就一片空白了吗?
应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期望,就不要轻言放下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
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练就了我们过硬的本领,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豪情壮志,去挑战挫折,战胜挫折吧!
“应对挫折当自强”,踏在青石板上,我的眼前又升起一轮新的太阳!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3
最近,我读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这个人物描述了自己艰辛的生命历程。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她自幼父母双亡,在舅舅家生活,舅舅走后,舅妈待她很不好,她深受欺凌与虐待。一段时间以后,她又被送到学校过寄读生活。虽然她的生活非常不幸,但是,她还是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坚持了下来,不屈不挠地追求自己的目标,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了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顽强精神。对于我们中小学生来说,也要发扬她这种精神,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才能掌握真正的本领。华罗庚说得好:在寻找真理的长征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作为今天的我们,在读书、学习的过中,即使遇到什么困难,也没有简爱(夏洛蒂)当时的艰难。因此,我们要敢于面对困难,知难而进,就算困难有高山那么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上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山,学习上也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无论是在多么艰苦的情况下,我们都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乌云的上面就是太阳,困难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启迪智慧,还可以培养高尚的情操。书中的知识是十分丰富的。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深刻,论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有所学,皆成性格。通过读书可以获得许多知识,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一定要像简爱(夏洛蒂)那样刻苦学习,努力上进,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4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两则。前一则,那么,他们中必定有我的老师。后一则告诉我们:聪敏而一则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羞耻。这两句话虽是说:几个人在一起出自2000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在今天对我们的学习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不怕犯错误,只要勇于改正就好。孔子就常坦言自己这方面或那方面不如弟子;言行不当的时候,一经别人指出,他就会立即道歉并改正。他的弟子子贡就曾经感慨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就是说教师对自己要努力学习,永不满足;对学生要勤奋教导,不知疲倦。《论语》引孔子的话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去尔已矣。”他说,如果说到圣与仁,那我怎么敢当!我只不过是学习和工作从不厌倦,教诲学生总不知疲倦,那是可以这样说的。
在《论语》里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少年,孔子表现出宽宏的胸怀。他说:“人洁以进,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意思是说人家已经去掉了污点而进步,就要赞许他的洁净,对他的过去不应该抓住不放。我想,如果将孔门的七十二贤三千弟子看成是棵棵树苗的话,那孔子就是肥沃的土壤,他们共同营造了一片生命的绿洲,两千多年来,我们华夏大地。这一片绿洲一直点缀装扮着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也就是说,熟读《诗经》三百篇,交给他政治任务,却办不成;派他出使到外国,又不能独立作主应对;这样,虽然书读得很多,又有什么用处呢?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
通过学习《论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习和读书的方法、态度,真是得益非浅!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5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没有爱,我们就会像夜幕下迷途的小鸡,孤苦无依。在对爱特别敏感的年代,我们也因为爱的存在而同喜同悲。读了《夏洛的网》,我就被牢牢地粘在夏洛用生命编织的爱网中了。
这张网纵横交错,挂满了无私、勇敢和真挚的爱。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一群动物作为邻居各自生活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友谊。当威尔伯得知自己未来的命运要成为熏肉火腿时,就陷入悲痛绝望中,他已经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毅然伸出了友谊之手,用坚决的声音说:“我救你”,用果断的行动在猪栏上耗尽自己的精力与蛛丝,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帮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得到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舍弃蛛身维系猪命,小小的蜘蛛竟然有这样的大爱。
这张网密密麻麻,刻满了夏洛的真诚与高尚。最感人肺腑的还是夏洛的那几句话:“我为你织网,是因为我喜欢你”、“一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这一张网“网”着夏洛对朋友的友谊,这一张网也直接“网”掉了夏洛的生命,但是这一张网也“网”出了夏洛高尚的心灵。
透过若隐若现的网格,我也发现了阴暗的角落里一些刺眼的痕迹。比如疑心,夏洛从来没这么怀疑过威尔伯,但是威尔伯在开始的时候以为夏洛是一个残忍的、凶猛的、狡诈的嗜血动物,不相信她的爱心和善意。又如自私,那只叫坦普尔曼的老鼠,为了吃可以付出一切,就在夏洛快死的时候,威尔伯要他帮助摘卵囊他还计较报酬,太令人气愤了。
一只小小的蜘蛛在我的抽泣声中死了,但是我知道永远记住夏洛的不仅仅是威尔伯,只要人人心中装满爱,爱就会在全世界流淌。蛛丝有迹,大爱无痕,就让我们用爱心编织一张大网,挂遍世界各个角落吧。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6
最近我读了好几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里描写的昆虫让我目瞪口呆。比如爱吃粪便的粪金龟,爱吃卷心菜的菜粉蝶宝宝,热爱唱歌的蝉,爪子像镰刀的螳螂……
我最喜欢的昆虫是蝉,并不是因为它有嘹亮的歌声,也不是因为它有酷酷的身型,而是因为它有超常的耐心。蝉宝宝出壳“着陆”后要十分小心奸诈的蚋和狡猾的蚂蚁,因为他们会吃掉柔弱的蝉宝宝。因此,蝉宝宝一“着陆”就要挖个洞藏起来,躲在洞里生活四年、脱四次皮之后才能出来。出来之后的蝉还要再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脱最后一次皮,这样,蝉才可以高声地歌唱、自由地飞行。人们常说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不懈,要耐心等待。这说的就是蝉啊!
我很佩服蝉。它们呆在黑暗的洞里度过漫长的四年,出来到外面光明的世界的时间却只有短短的一个夏天。我真不知道在洞里呆上四年的蝉是怎么熬过来的!一只小小的蝉,尚且知道耐心等待的道理,何况我们这些高智商的人类呢?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就没有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些难,但也不是难得做不出来。况且,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做题的耐心,没有等待的毅力。
读完蝉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应该像蝉一样,做任何事要耐心等待,坚持不懈。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成功。当蝉在树梢高声歌唱时,请你不要烦躁,请你不要厌恶,因为蝉坚持了四年的蛰伏,才换得了这一欢唱时刻啊!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7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读名著有感作文怎么写篇8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