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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的有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1

看完了,免不了有一些感触。可要是付诸笔下,不免有些为难。当然,自己眼高手低是一原因,但除此之外,这跟电影的主人公阿Q有很大关联。

阿Q这个形象实在叫人为难,怎么说呢,他就像是云中月,有一会子你能从云缝隙窥清它的全貌,但云随风动,很快月儿又被遮隐住了,而事实上,月儿却并没有一丝改变。

呵呵,貌似有一点舒婷一直努力宣扬的朦胧美,但只要你真的认认真真地完完全全地将它看完,再略经思考一下,你就觉得它非但不美反而丑陋,如同未经彩绘过的泥塑。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2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3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 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女人,有一个家,他不想“断子绝孙”。他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而又虔诚的跪下向吴妈告白。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只有调戏和耍流氓的成分,而导致这场“恋爱的悲剧”完完全全剥夺了阿Q“靠自己的劳动获得养活自己”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人性”而终于把阿Q逼迫到了偷窃的道路上去……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 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4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选自《呐喊》,他讲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阿Q的故事,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已经遍体鳞伤,千疮百孔的社会,在这个人与人已经互相歧视,侮辱的社会,人性已经冷漠,正是如此,鲁迅先生才弃医从文,开始了他文学史上的康庄大道。

阿Q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深入人心,在文章开头之时,便有一句“我总算被儿子打啦”,好借此平衡自己的心理,在自己的心里给自己了一个胜利的金牌!

还有一次,阿Q看见王胡光着膀子在捉虱子,他也觉得自己有点痒,于是他也脱下破夹袄,捉虱子,可是捉了老半天才捉到三四只虱子,而且都是又弱又小的。王胡这时候却是一个又一个,而且个个都是大的。阿Q很失望。从这里看阿Q的进取心是很强的!

文章的结局是阿Q被送上了刑场。在这一部分,阿Q的心理活动描写,也是非常细致的。像画押的时候,阿Q不会写字,于是用圈代替,他画的圈据自己的心理反馈,是他画过的圈里最圆的一个,他不知道自己是要去枪决的,当知道要去刑场时,他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他认为人生不免要游街示众罢啦!字里行间体现了阿Q逆来顺受的思想!

我很欣赏郑渊洁在《白客》中提到的一句话:“在当时的社会,阿Q本无其人,然而人人都像阿Q。”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5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好处,它已经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为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成为世界名著,“阿Q”也成为“世界名人”,直到此刻,阿Q二字还常挂在人们的嘴边。阿Q的形象如此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如此之巨大,究其原因正是《阿Q正传》成功塑造了阿Q这个乡下农民的形象,鲁迅先生透过这个形象,揭露和批判了二十世纪初旧中国农民身上存在的致使中国长期落后挨打的愚味、软弱、自私、虚荣、狂妄的劣根性。

阿Q的身上,体现着自负和自卑的两种极端性格倾向,他是极其卑微的小人物,他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没有职业,没有家,没有住处,有时穷得只剩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只是靠给别人打短工为生。可是他却瞧不起末庄所有的人。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也不以为然,以为自我的儿子将来比他阔多了。阿Q还把自我头上的伤疤作为高贵的标志,别人嘲笑他时,便说:“你还不配。。。。。。”。这便是阿Q所代表的中国人的自负心理,极度自负的人往往会朝着极度自卑的方向发展,阿Q为了逃过别人侮辱,免受皮肉之苦,甘愿用自轻自贱来换取别人的同情,从而避免别从的侮辱。如末庄的闲人揪住阿Q的辫子往墙上撞时,他便承认自我是虫子,这完全丧失了人格和自尊,多么令人心酸!

阿Q对革命不了解,并不懂得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好处,他投机革命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对别人进行报复,甚至连王胡这样的同胞也不留了。所以阿Q“参加革命”遭到拒绝后,就想到衙门里告状,告别人谋反,好让他满门抄斩。阿Q不是真正的革命者,即使阿Q“革命成功”最终也会变成赵太爷那样的新统治者。

阿Q既软弱又胆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没有潜力改变现实,无法应对现实,便只好利用精神麻醉法,在想像中麻醉自我,忘记痛苦。当阿Q受了别人侮辱时,十公恼恨,但很快就忘了,他仅有借着自欺欺人,迅速忘却恼恨心境才能恢复平和,也仅有这样才能重新高兴起来,阿Q遭别人棍棒的痛打,就是用“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来求得解脱的。

阿Q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够欺负他,与人打架,他经常是要吃亏,但他常常十分得意,因为他有一种妙法自慰,别人打自我,就想像成自我的儿子打自我。钱被人抢了,他在愤怒之中打了自我一个耳光,想像成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历害的凌辱,他也会用类似的方法为自我解脱,从而莫名其妙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

作为一个生活的弱者,阿Q无力抗拒黑暗和恶势力的迫害,丧失了普通人的思维规律,近乎于精神失常。后因赵家遭抢,阿Q被人陷害,一步步走向刑场,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反抗,为自我辩白。最终要画押了,阿Q还担心自我画不圆,被人笑话而烦恼。这是多么的愚昧和悲哀。这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深痛感受的结晶,在鲁迅的心中,阿Q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理。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6

阿q很可怜。他一次次地受欺负,赌博明明是赢了却连钱也拿不回来还莫名其妙地被打了;一次次地被地保索财,调戏吴妈后被告知要去赔礼道歉,还得赔偿赵老太太东西,他很疑惑,但还是任人摆布了。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被人欺负不敢反抗,看到小尼姑便上前将之欺凌来解气。欺软怕硬的性格特点展露无遗。而旁边看客的看笑话﹑起哄的态度更显示了那个时代的人情冷漠,世态炎凉。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7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作者对阿Q这个人物的描述,也是后世读者最大的感触。也许是应了那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阿Q是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士,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固定的职业。给别人做短工,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受尽欺辱,受制于现实,却也没有反抗现实的毅力。他衣衫褴褛,无蔽体之缕,他的棉被、毡帽、衣衫已被抵押出去换了现钱,不知该如何评价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生存?可他还是能去酒馆喝酒,可他还是会去押钱?现实固然不够完美,可没有反抗过,怎知它真正模样?

阿Q精神总是或褒或贬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可我如果没有读过《阿Q正传》,我或许会以为那时一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打不死的小强”的精神,可读过文章的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精神。阿Q精神的主要内容有奇特的精神治疗法,欺软怕硬和转嫁痛苦。

阿Q总能在自己的假想中制胜。当他被店老板打时,他很不爽,可当过十几秒后,他一转身,便说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安慰自己,然后高高兴兴地跳着走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子,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以他又胜利了。他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以自己为第一个,别人没有而他有来安慰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胜利。

他的欺凌弱小,欺软怕硬也是被作者体现的淋漓尽致:当他遇到无法抵抗的对手时,他便求饶,然后将自己所受的委屈转嫁给比他弱小的人。他以自我麻醉的手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不能完全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因此,他便也不会去反抗,不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改变自己的现状,只是得过且过的困于自己的舒适圈,以消极待世!

无论何时,总少不了阿Q精神的人,但更多的是温暖,善良的人。只愿每个人都能积极向上,乐观待世。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面对现实的不如意,更应该乐观进取,取得优秀的成绩,来反抗现实,而不是生于底层,满足于平淡无奇的生活!

得过且过,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读阿q正传的有感篇8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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