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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福尔摩斯》

时间: 新华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1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书,有《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纳尼亚传奇》;有《不可思议的人体》······可是令我最喜欢和最记忆犹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伦敦的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著作。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一个大案件吧!这个案件被命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它讲的是一个叫詹姆士·莫提默的一个医生来了一个消息;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在3个月前突然死亡,大家都说是一个魔犬杀死他的。可事实并非那样,福尔摩斯他们一行人去了那个地方调查,而福尔摩斯却在半途中回了伦敦,因为他怀疑史丹普尔顿就是凶手,所以他去了别的地方监视着史丹普尔顿一家,并在猎犬身上涂上了银光粉,把猎犬放击来咬死人。最后,福尔摩斯通过各种线索,巧妙地把他抓住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是因为他有着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他把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案发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都看得十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地推理下去,直到找到犯人是谁。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书,因为福尔摩斯过人的智慧和推理能力令我赞叹不已。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2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二》。

这本书是科幻侦探小说,整整一本书讲的都是一个案子,案子的大标题是“巴斯克维尔的魔犬”,是分成了十几个部分被解的,也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写得最好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科幻小说,但也有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观察就是把一个细节放大。里面会教人们一些破案的技巧:一是观察,其实就是把细节放大;二是思考,发现了蛛丝马迹,要认真仔细地想会是谁做的、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但他依旧那么精彩,吸引着我想再一遍地去读。我还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迷们也去过伦敦寻找书中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可在现实世界并没有福尔摩斯和华生;后来有人在伦敦建了“福尔摩斯博物馆”,为的是让那些寻找福尔摩斯的人也有个结果。

小作者王昊昀,十岁,钢琴二级,爱好看书、格斗,也是个喜欢照看弟弟的小大人。

这篇小作文虽然略显简单,但文笔流畅;小作者爱看书,记得住,还能简单地描述他的领悟,这在这个年龄段已经是很显优秀了。鼓励就是培养学习兴趣最好的方法,给他点赞。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3

“侦探在此!”哈哈,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迷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医生侦破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偷窃案、谋杀案在福尔摩斯面前都是小菜一碟。让我给大家娓娓道来吧。

“五枚橘核”案中:一位客人急匆匆的到贝克街福尔摩斯家,并讲述一件离奇的案件。他说他最近接收到一封信,信里没有写字,却有几枚橘核。不久他的家人接二连三地被杀给了他万分的恐惧。福尔摩斯到了客人的家去调查找线索,最后发现这五枚橘核就是给他们家个信号。让他们早些离去,告别家园,不久那帮团伙就会接二连三地出现,杀人……

“奇妙的斑点带子”案中:以为黑衣女士早上急急忙忙地赶到贝克街,向福尔摩斯讲述一件恐怖奇怪的事,她快速地讲述:“我的姐姐三年前被杀了。医生说她身上没有枪击或碰撞的痕迹。我姐姐死的那天晚上,她来过我的房间。问我有没有听到开水烧开与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因为睡得太死,并非听到。我对姐姐说让她回房间睡觉。我们家族睡觉前都把门锁住,窗户锁住。最近,我爸爸说他让我搬到曾经姐姐住过的房间,晚上我也听到了同样的声音。我太害怕了,早上就偷偷的到了你这里。”

福尔摩斯问:“你真的听到了金属碰撞与开水烧开的声音了吗?”

“是的”。

方便的话我们能去你家看看吗?“侦探又问。

达成共识后,福尔摩斯说:”晚上我到你家对面的包房你会到你原来的屋里。“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到了家里听到了声音,变相隔壁走去…后来才知道是她姐姐的未婚夫杀害她姐姐。那个金属碰撞的声音就是他从箱里掏出蛇的声音。开水沸腾的声音就是蛇发出的叫声……

我越来越喜欢侦探小说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些恐怖,但我永远喜欢《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4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5

把不可能的东西剔除之后剩下的,即使难以令人相信,但那就是真理。——题记“姐姐,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侦探啊?”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从身边响起,让正在读书的我微微一顿,刚想回答,却瞥到了手中还未看完的书,便把书轻轻拿到弟弟面前,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说道:“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了。”弟弟似懂未懂地眨了眨眼,接过书后,认真地指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一字一顿:“福—尔—摩—斯……”

对,就是他,我的偶像,最伟大的侦探……六英尺的身高,一双灰色的眼睛,熠熠有神,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不让人向往呢?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为它短小,所以它更说明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另一个方面,这个案子也是华生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读者认识福尔摩斯的开始。他的推理能力无容置疑,除此之外,他更是一个活灵活现的人。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让人感觉他就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他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夏洛克·福尔摩斯已经陪伴人们跨越了一个世纪,但他仍然留在亿万人的心中,这是为什么呢?从《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自己的叙述中,我找到了答案:“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这就是他,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是他鼓舞了很多人。在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际,一枚理想的种子在我的心中埋下——做一个申张正义弘扬真理的人,愿世界少一份邪恶,对一份友善……

夜空中,一颗耀眼的流星,划破长空,为人们带来光明,即使转瞬即逝,那一道绚烂的光芒也会永远地留在人们的心里。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6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传奇侦探。他有超凡的辨别能力,超凡的洞察能力,超凡的推理能力。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最喜欢的一章叫《蓝宝石案》,我看出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他从一顶破旧的毡帽上可以推理出这东西主人的身世,貌相。从少量的信息中推理找到真凶。詹姆斯,赖德和福尔摩斯的一段对话中知道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的下落。他用姐姐的鹅把宝石藏了起来,最后那个小偷意识到拿错了鹅,就回去找那只肚子里有宝石的鹅,一看所有鹅都被卖了。所以他就去了那家他姐姐说过的经销店,但经销店的鹅也卖完了,经销店的老板不愿意告诉他鹅卖到哪里了。虽然詹姆斯,赖德就是蓝宝石案的罪犯,但福尔摩斯没有把詹姆斯的罪行告诉警方。是因为他要救下一个灵魂。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都不自私,我真的好佩服他呀!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7

当然,开头还是那句话,我今天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大家一定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好!现在就开始我的读后感记录。

我今天看的文章是《厄运降临》其中,那个都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已经是毫无退入,只能等在这奇迹,那,这个厄运到底是什么呢,我看,原来是小女孩就是因为有美丽的外表而引发的种种事件,显示要嫁给一个老头子,因为“四圣”的其中两位的儿子喜欢她就逼迫小女孩嫁给他们,毕竟他们是圣者的儿子,没办法,只能说让我再想想。但小女孩有一个喜欢的人,她一直都希望那人能来,结果,他真的来了。

给我的感受是:这位年轻的小姑娘能抵挡的来那几位圣者的儿子,实在令人敬佩,在一个月里,他只是在想她喜欢的人,而不只在想如何才能逃脱得了魔掌,她在慢慢的等待喜欢的人的到来,我认为,她这种面对困难而永不放弃的精神者的我去学习。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8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刚一看到书,我就很想看,看完了以后我就觉得更好看。但我就觉得很奇怪,因为我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怎么那么神?

读完后,我就觉得福尔摩斯很伟大。这里面最长的案件是铜山毛榉案,最悲伤又残酷的案件是三个同姓人,还有最科学的案件是:狮鬃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吸血鬼,绿玉皇冠案。

读书笔记《福尔摩斯》篇9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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