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高一
读书笔记高一篇1
每位父亲、母亲都有对自己孩子的一套教育方法和期望,然而并非所有子女都能体会到父母的苦心与期盼。读《傅雷家书》,我感受到父亲对孩子的另一番教诲。品读一封封家书,正如聆听傅雷先生父子一次次温馨的对话。
傅雷先生是我国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评论家,并且对中外的文学、音乐等艺术均有涉猎。然而,他对爱子傅聪的教育却没有要求其博学多才,仅仅让其在音乐上深造。因为傅雷先生深刻懂得,要在一个到达一片领域的巅峰,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兼之学海无涯,凭借一颗赤子之心,才能不断开拓出新的天地。
同时,傅雷先生更注重塑造爱子的人格。他在一封家书中教育儿子道:“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书笔记高一篇2
童年是美好而短暂的,《城南旧事》讲得就是一个女孩童年的回忆。当我看到这本书开头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到结尾。一下子就让我也回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小英子从小就是个好奇心很强的女孩。宋妈去买菜的时候,小英子都要跟着她一起去,她每次都要见一见那惠安馆的“疯子”。每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都会心里很紧张,生怕“疯子”会做出伤害她的事儿,可是当看见她那温柔的笑脸听到她银铃般的笑声时,我都会长长松口气。“疯子”的名字叫秀贞,一听到这两个字,我就觉得很有意思,有时还会疑惑不解的想:为什么要取这么奇怪的名字呢?小英子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她了。
小英子还有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概五六岁的朋友,她长得可爱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粉嘟嘟的小脸蛋,显得十分夺目。她扎着一对可爱的黄色辫子,走路的时候,小辫子经常甩来甩去,小英子经常摸那对可爱的辫子,我也常常哈哈作文大笑的合不上嘴,没办法,她就是那么可爱,长相不仅可爱,名字也可爱。她的名字叫妞儿,每当她笑的时候,还真像一个可爱的妞儿。
妞儿的爸爸妈妈让我感到很愤怒和不平,每当妞儿和小英子玩得高兴的时候,天色已经变暗了,妞儿回到家里,爸爸妈妈要睡觉了,爸爸妈妈看到妞儿,就会把她打得鼻青脸肿,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其实他们并不是她的亲爸妈,亲爸亲妈已经去了远方,所以找一个继父和继母来管教。
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是美好而短暂的,要珍惜童年,我要像小英子一样做一个快乐善良的人。
有些人不是挚友,却是某一阶段重要的人。即使记忆模糊,但也没人能取代两个人交集的时光。
还有那些亲密的朋友,可能在不同的城市,联系渐少,但关于彼此的“重大事件”,第一时间知道的一定是TA。今天刺猬推荐两部岩井俊二的动画电影。电影总是上演着别人的故事,而我们却在看自己的青春。
读书笔记高一篇3
早在高一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应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我,同情自我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我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我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我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可是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读书笔记高一篇4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读书笔记高一篇5
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曾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是受当时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书中主人公坚定不移的求生精神感动了世界,让我们共同了解它、走进它——《鲁滨逊漂流记》吧。
全书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意外的航海事故中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并凭借着自身坚强的意志在危险重重的岛上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最后终于乘船逃生。
当读到鲁滨逊险些被灾难夺去生命时,我为他暗暗捏了把冷汗;后来在他被冲上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时,我稍稍松了口气;在他面临岛上只有他一个人时,我又为他感到同情与担忧。但令我钦佩的是他迅速地振作了起来,努力适应着艰苦的条件、恶劣的环境、只身一人的孤独……
一个人在这样的逆境,甚至都可以说成是绝境的情况下,仍不放弃那及其渺茫的求生希望,实在是令人心生敬佩。我想如果是我面对与鲁滨逊一样的情况时,一定不会抱有任何求生的希望的,我会在绝望中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每每想到这就更加使我对鲁滨逊产生了崇敬之情。
之后鲁滨逊在自己的努力下使自己过上了较为“舒适”的生活,但他在一次无意的行动中发现了另外的不属于自己的脚印,是野人!他起先十分惊慌,尽管害怕,但他却没有退缩。还利用自己的智慧救下了被其他野人围攻的俘虏——“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成了最忠实的朋友,偶然中他们发现并解救了一艘被劫持的商船,得此机会终于逃出了这个将他困住了几十年的孤岛。
我想象着如果我是鲁滨逊,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看到了那些未知脚印;野人人肉宴后留下的人骨和即将被野人杀死的俘虏……我知道,人在面对未知事物与危险时,人会本能地胆怯,而后将自己藏入一个更安全的地方,而他虽然害怕但却不逃避,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可贵的精神。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明白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只要你肯挖掘,你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同时,当我们在遇到危险与困难时,不能被吓倒,只要有信心,敢于直面困难,不逃避,且有坚强的意志、持久的拼搏,我相信任何困难都将会在你的努力下迎刃而解。
《鲁滨逊漂流记》给予了我一种莫名的精神力量,我要像鲁滨逊一样,敢于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勇于接受挑战,然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它。
读书笔记高一篇6
往事像片帆舟,荡在没有尽头的大海里。随着时光飘散了。随波逐流,像个迷失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端凝着书中作者林海音,穿着素雅的旗袍,微胖的脸上露出的笑容,令人沉淀。她像个旧人,倾诉着旧事。
很久以前,老北京,带着甜甜的涩味,朴素,黯淡。正如那时穿着大棉袄,抹了一层余晖的林海音。用那明净的眼睛看着世事。又随即,便消逝了。只留下点点回忆,像繁星一般,点亮了心灵。
她在书中写:谨以此书献给,先母黄爱珍女士。莫名看到这句话,心中五味杂陈,有庆幸和害怕。我庆幸我的母亲,不论再怎么吵吵闹闹,她依然在,像我的影子一样,紧紧看着我,怕我走丢。我害怕我的母亲会在哪一天,离开我,就那么不急不缓,慢慢松开我的手,在我偶然遗忘她的时候,去别的地方。
我无奈,责怪自己想太多。
外面天色正好,阵阵暖意袭来,就像当初的那一年。我附在爸爸的脖颈上,咿咿呀呀的唱着儿歌,“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随即,爸爸爽朗的笑声像光一样,照进了心头。回忆像爬上了嘴角,不自然的笑了起来。那首儿歌,我还记得,那叮铃铃的手链,挥之不去。
我笑笑,正巧,看到那一段: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又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又听见缓缓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哦,我的童年。还在啊。不过是在心里罢了。
不过,自己有多少秘密没告诉妈妈呢。小时候,把全家福剪了,就为了制作一张“家庭树”隐瞒着没告诉妈妈。还偷偷把剪完的照片给藏起来了。话说,现在都没有告诉妈妈呢。还是赶紧告诉妈妈吧。也省得整天做贼心虚的。我想。
林海音不也是吗。惠安馆的秘密一直没告诉她的母亲吧。如果她的母亲也看到这本书就好了,这样,母亲就会知道真相了。我笑笑。可心里还是“咯噔”一下,她的母亲,不在了吧。真是遗憾啊。
我依稀记得,那时好朋友和我的约定。只是时间太快了,匆匆就离去了。我还来不及记起约定,她便去别的地方了,她或许过的还好吧。
“我们看海去”也是陌生人和英子的约定呢,不过不会实现了吧。罢了罢了,总有些不完全的约定的会成为遗憾吧。
总有些亲人会离开的吧,也总有些人平时打打闹闹,好像总是不合,可, 最终离开了,还是会不舍吧。
比如我的爷爷,罢了。不提也罢。
英子用一本书写完了她的童年,可最终在爸爸的离去那一篇选择收笔。是她的成长么。是吧。
我也决定就此收笔,画上一个圆。
读书笔记高一篇7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