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篇2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的书,让我读了回味无穷。我异想天开的想:要是我能遇到哈利波特就好了。
一天,当我正无聊的在街上走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穿着古怪装束的人站在街上。只见他身穿长袍,口袋里还插着一个细棍棍,手里提着一个鸟笼,里面有一只雪白雪白的猫头鹰。
这时,他发现了我正在盯着他,转过身来对我一笑,咦,这人看着怎么这么面熟呢?啊!我想起来了,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吗!瞧我这记性,我一边埋怨我自己,一边追上了他。
“请问你是哈利波特吗?”我问道。
“咦,你认识我?”他惊讶的说。
“我可是你的铁杆粉丝,你会骑飞天扫把吗?你会变魔法吗?”我激动的语无伦次。
“我当然会了。”
“那你能带我骑飞天扫把吗?”我激动的问到。
“当然可以了。”于是他带我骑上了它的飞天扫把。飞的感觉真好啊,扫把一会上,一会下,带着我们在白云间穿梭。
时间过的可真快,不一会,我就该回家了,我恋恋不舍的告别了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篇3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那些五彩缤纷、奇妙丰富的想象——鬼魂们要开忌辰晚会啦,在二楼女生盥洗室居住的哭泣的桃金娘是个自卑的冤魂啦,还有蜘蛛阿拉戈克突然成了庞然大物,居然还能与人顺利地进行交谈;恶贯满盈的伏地魔的一丝阴魂就隐藏在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本里;曼德拉草是一些哇哇叫喊的小娃娃,它们长大成人了制成药水,就能使石化的人起死回生!神奇的复方汤剂能把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自异邦的可爱的小英雄自然就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拥戴。
事实上,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世风逐渐日下、人心逐渐不古、道德逐渐沦丧的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对以前所坚信不移的传统道德标准与良好文明风尚产生了怀疑及反思。真假黑白、是非曲直的界限也变得模糊起来。于是,我们这些“游戏一代”寄情于美好空泛的动漫田地,游离于头脑中的魔法世界……
而在J·K·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里,真善美、假恶丑、正误对错之间的界限是异常分明的。但专家也告诫,如何让这些道德标准对《哈利·波特》的读者所生活于其中的“麻瓜世界”产生影响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毕竟,哈利·波特生活的自由世界里没有教堂、保守党和童子军。从大英帝国精神一脉传承下来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以及仁慈、高尚、是非分明等价值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这就是为何《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讨厌另一个作家伊尼德·布莱顿的原因,布莱顿的作品带有浓厚的帝国色彩,而《哈利·波特》却在历史与现实之外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魔法世界。
我看了《哈利·波特》,既程门立雪,又温故知新,人物历历在目,故事永不消退,那是因他有淳朴、正直、友爱的的人心,有善良勇敢、不惧邪恶的血液流淌,这些精神永远与我们同在。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篇4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篇5
在假期里,我看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并为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所折射出的勇敢无畏所震撼,敬佩。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名自幼父母双亡,长大后饱受姨妈姨父欺凌的男孩,他有一颗乱糟糟的头发与隐藏在头发下的那道闪电形的伤疤。
在他十一岁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学习,同时他认识了他人生中最可靠的朋友:赫敏和罗恩。
在一次又一次危险与困难面前,他利用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一次又一次战胜困难,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也许,这一切都源于爱,母亲对哈利的爱;哈利对邓布利多,小天狼星,所有他对朋友的爱,而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自小生活在孤儿院里,生性孤僻,独来独往,从来不懂友谊与爱,一个不懂得爱的人,便只会杀戮,只会残害别人,一个没有人爱的人,便会做出许多常人无法理解,丧心病狂的事情。
纵然一个人有才华,懂得至高无上的巫术,他没有人爱,不懂的爱,便一无是处,无论如何爱都是最高深的巫术,他能带给人希望力量让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因为他们可以战胜死亡,使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摘抄篇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全球闻名的一本书,谢老师也向我推荐过这本书。今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那令我朝思暮想的扉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琳。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了父母,被姨父姨母家收养,在那里饱受欺凌。但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从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哈利波特无意中知道了一块力量巨大的魔法石,将被伏地魔夺走,最终,哈利波特不但让魔法石爆炸,而且为母校争得了荣誉。
我重重地关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还浮现着哈利波特那朴实的笑容,我感到哈利波特善良、勇敢、冷静、谦虚、宽容、灵敏、好奇、害羞、大方、正义,马尔福自私、幸灾乐祸、欺负弱小,真讨厌!姨父姨妈凶狠恶毒,对儿子达力太娇惯了,伏地魔更是神秘、邪恶,奇洛教授也不怎么样,海格很老实,达力呢,又娇生惯养又粗暴,不尊敬父母,还不肯学习,不肯吃一点亏。
我觉得自己和哈利波特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我是家里的小公主,天天都很幸福,简直和达力一样,而哈利波特呢,每天都要挨达力的打和姨妈姨父的白眼,还只能睡在碗柜里,时时胆战心惊,受人嘲笑,衣服也是旧的,还无缘无故挨批评,但是成绩不错。我还整天抱怨这抱怨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这本书内容精彩,比喻连篇,讲述着主人公哈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厄里斯魔镜>>的一小段故事,因为它教会了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
一次,哈里穿着隐形衣,来到了一间房间,里面有一面镜子,哈里想看看自己,就走到镜子前面,却看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和所有的亲人,他太想见他们了,又去了一次,又去了一次,结果被邓布利多校长看见了,邓布利多说:"这面镜子只能照到内心深处想要的东西,无法照到现实,很多人就因此沉迷这面镜子,所以,回去睡觉吧!这面忘掉这面镜子。"最后,哈里终于忘掉了厄里斯魔镜。
所以,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很多。
人们都奇怪,为什么一岁的小婴儿哈利波特能从那个最险恶的黑巫师伏地魔手下逃生。是的,多少伟大的巫师都死在了伏地魔的手下,包括哈利的父母,可唯独哈利保全了性命,而且还使伏地魔魔力大失。
这个原因,邓布利多告诉了哈利,答案就是母爱。哈利的母亲在自己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哈利的生命,所以母亲强烈的爱,就在哈利身上留下了记忆。对,是记忆,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如果我们被一个人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亡,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爱的护身符。
正因为此,哈利被母亲的爱救了下来,成为在伏地魔想要杀害的人中逃生的第一个人。而且母亲的爱,使他在和奇洛教授争夺魔法石的斗争中,也成为阻挡奇洛的有力武器:奇洛裸露的皮肤不能碰到哈利,不然就会痛苦不堪,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野心贪婪和仇恨,所以碰了一个身上胡幸存爱的烙印的人,就会感到痛苦的无法忍受。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这样的护身符呢?回答应该是:我能!爱,永远是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得以存在并发展的唯一的理由。对一个充满了爱、周身洋溢着爱的人来说,他看到的就是光明,就是美好;而一个充满了爱的人,也正在给我们这个世界带来美好和光明,带来希望。
不要否认爱,我们的身上,其实也都有着爱的烙印。也许,有的烙印已在尘世的浮华中如同那块通灵宝玉一般蒙上了尘埃,但拭去灰尘,相信那爱的护身符仍然存在,仍然有着伏地魔们无法抵挡的魔力。失去了爱,才是我们人类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去爱吧,爱我们的亲人,爱我们的朋友,爱这个世界,只是不要去爱我们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