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精选篇1)
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周永康、__、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寸步不让,敢于较真;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二、认真组织《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
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安排,把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今明两年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培训。广大党员要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理论文章、组织知识竞赛、专家访谈、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
《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两部党内法规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后都会侵蚀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要防微杜渐,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过去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两部党内法规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抓住一件事就要一追到底。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精选篇2)
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通知指出,《准则》自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精选篇3)
邓振家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思想上有了很高的认识: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一个缺乏道德的人何以自律守纪?
“廉洁自律准则”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我们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只得住邪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糖衣炮弹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却很强。我们要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条件可以变,环境可以变,但政治本色绝不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