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普查目的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找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食品监管工作的突破口,为下一步的分类监管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全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与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的生产企业。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小作坊也为本次普查范围,但不包括即做即食、现做现卖、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现场出售食品和保健品的加工点。
三、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区域分布以及企业数、企业规模、生产资质、企业性质、生产品种、卫生状况、执行标准、生产条件、检测能力、原料控制、技术力量、质量体系建立等方面情况。
普查人员除填写经省统计局批准的《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表》之外,还要记录企业基本情况,收集原料车间、生产车间等九张图片资料。
四、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于今年9月开始,11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召开普查工作会议,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建立居委会、村委会普查工作网络,汇总各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做好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由质监局普查人员会同各镇普查工作联络员、居委会、村委会联络员一起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普查工作。
根据各镇企业分布情况,分两步进行,完成对五个镇的现场普查;完成对现场普查工作。
(三)总结阶段。由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查数据的录入汇总、并形成普查分析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为普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普查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各部门要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普查工作网络,落实专人作为普查工作联络员,并提供详细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人员和企业名单于9月10日前交食品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居委会、村委会要安排人员配合普查人员,一起深入每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普查工作。要通力协作,确保普查结果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权威性。
各镇各部门要为本次普查提供所需的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注重协调,共同打造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普查工作;农林局、卫生局、统计局、药监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要确定联络员,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证、照发放情况提供给质监部门。质监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食品普查工作办公室,精心组织,搞好协调,确保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将普查资料及时整理,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信息资料,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有关信用信息。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普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本次普查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抽调政治思想好、专业能力强的同志组成精干的普查工作组,组织普查人员认真学习普查工作内容和业务知识。在普查工作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严密工作部署、严肃工作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普查情况,确保科学、公正、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 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 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 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 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3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4
1、 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
3、职责
3.1 行政部职责
3.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3.1.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确保本制度切实执行落实;
3.1.3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2 生产部职责
3.2.1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3.2.2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3.2.3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2.4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3.3 操作人员职责
3.3.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3.3.2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3.3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4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纪厂,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3.3.5 控制废水、废气、废料排放,控制噪声污染,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3.6 控制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化学品的污染,同时控制生产时产生化学物品。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5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规章制度精选篇6
一、总则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3.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综合办公室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4.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每日就餐标准为15元,包含早餐、中餐和晚餐。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①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办公室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办公室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账,以随时备核。
②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实需提供实际票据。
③综合办公室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5.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由公司书记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2)监督小组每月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卫生不合格处提出批评通报;
(3)监督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食堂饭菜、炊事人员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讨论,对需要整改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告知办公室。
二、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1.公司食堂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食堂以保证服务为宗旨,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2.食堂要保证饭菜新鲜可口,防止腐烂变质,炊具要做到一洗、二冲、三刷、四消毒。
3.炊事人员要保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炊事岗位:日常工作中要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工作期间必须穿厨师服,保证食堂卫生清洁,个人身体状况良好。
4.厨房要天天冲洗,食堂要天天打扫,保持干净,食堂餐具个人保管,不得混用,共用餐具使用前后都要消毒。
5.公司食堂要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建立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有公司书记统筹管理。
6.食堂管理监督小组每月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做一次调查报告。
7.外来人员一律按照人均用餐标准每月交纳用餐费用。
8.食品进库、出库均按财务手续做好台账。
9.食堂要保证公司开水供应,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0.及时掌握好就餐人数,按时做好饭菜,满足供应时间,保证职工吃好、吃饱。
11.做好市场调查,把握好职工口味,把好采购关,每天公布菜架,检查采购原料,注意营养,增加品种,提高饭菜质量,做到色、香、味俱佳。
12.食堂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做到人走断电,门窗锁好。
13.公司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到办公室及宿舍就餐,不得酗酒。
14.工作表现不好,烹饪技术不高,服务态度差及健康状况不佳的厨师及时进行教育培训,屡教不改者,直接辞退。
三、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就餐时间
早餐07:00-07:30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按时就餐,如因工作原因需推迟就餐时间,请提前1小时告知办公室,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2.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不得插队乱挤,不得喧哗咆哮。
3.盛饭打汤适量,避免浪费,用餐后,餐具放到各自橱柜,不得混放。
4.做到文明用餐,遵守文明就餐公约。
5.就餐人员要服从食堂管理和办公室监督,爱护餐具,讲道德,对故意损坏公物者,严惩不贷。
6.讲文明,讲礼貌,相互尊重,对食堂管理服务有建议或意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7.就餐人员不得将餐具带回办公室用餐。
四、文明公约
1.依次排队,相互谦让,举止文明,用于礼貌;
2.用餐时请保持桌面清洁,剩余饭菜倒入指定地点;
3.保持就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4.爱护公共设施,餐具仅限餐厅内使用,严禁带出;
5.勤俭节约,珍惜粮食,杜绝浪费;
6.餐厅内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喧哗等影响他人就餐。
五、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1.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3.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4.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纪录。
5.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6.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菜和改刀的熟食卤味。
7.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好先进先用。
8.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9.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六、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未清洗的食品不得进厨房。
4.食堂内根据现有的防蝇蚊设施,进一步加强灭蚊蝇措施,做好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
5.非食堂有关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6.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能与员工发生任何争吵。
七、食品卫生检查标准
1.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3.工作间:
(1)蒸饭车、消毒箱、淘萝、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4.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蜘蛛、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好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5.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八、食堂人员上岗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能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做好食品卫生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以及相关法规。
2.食堂人员必须是个人卫生习惯好,讲究卫生的人员。
3.食堂人员上岗前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食堂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传染病者,每年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九、食堂消毒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前必须更衣、带帽。
2.食堂所用的熟食餐具、不得外借。
3.生熟食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4.熟食餐具每天用餐后必须全部进入消毒。
5.厨房间门窗勤关,杜绝有害昆虫进入。
十、食堂进货制度
1.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不经检疫、有毒的食品,如有发现从严处罚并追究经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禁止购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3.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货。
5.购进货物,根据用量情况,坚持适量、勤购、保持新鲜。
6.食品由专人按需采购,专人验收食物的质和量,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
7.食品验收后入库,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