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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宿舍规章制度

时间: 云霞 公司制度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住宿员工的安全卫生有序,规范管理,使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而制定的。下面小编带来的企业宿舍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篇1】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所属新入员工正式入职未满一年的职工; (二)公司所属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员; (三)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

第三条 职责 (一)综合部 1. 负责员工在住宿申请的登记、审批工作; 2.负责对宿舍的统一分配、员工入住时钥匙等物品的发放、人员 离职或调离时钥匙等物品的收回; 3.负责员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务,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事件; 4.负责安排宿舍配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和生活设施的维护维修; 负责每月对宿舍水电费的统计以及水电费的代款。

5.负责收取公司住宿费用每人元/月; 6.负责收取员工因宿舍损坏等产生的的各种赔款。

第四条 内容(一)员工入住流程 1.新入公司员工、在校实习生等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填写

住宿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登记审 核交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宿舍。

2.对于公司其他员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除因工作原因确 实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经综合部登记、相关领导审核,公司董事长 或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安排住宿。

3.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检查该寝室配置的`设施状况,对于有损坏的 设施应向综合部反馈; 4.住宿人员离职时需将钥匙归还综合部,如果寝室内配置的设施 有损坏或丢失的,应按相应标准赔偿。

(二)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员工尚在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 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 )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 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三)对于因个人需要搬离宿舍,员工须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 批准后公司将为其保留住宿资格。

(四)未经综合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五)水电气费 水电费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摊承担, 综合部根据住宿人员的实际费 用在工资里扣除代为缴纳。

(六)员工离职、调动管理 1.员工离职或调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综合部应清点宿舍中的相 关财物, 员工将公司所发放的非私有物品退还综合部, 并将交还钥匙, 若有遗失,由本人承担遗失物品的赔偿责任。

2.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后,方可离 开宿舍。

(七)宿舍财产管理 1.员工应爱护宿舍内所有设施(寝室全套设施包括电视、灯具、 插座、门窗、床铺以及下水道、防火设施等) ,对设施质量问题、老 化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由员工填写《报修单》交综合部,综 合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2.对故意损害使用设施的,该设施维修费由责任员工承担;对损 害严重造成该设施报废的,由责任人按该设施原价 1.5 倍赔偿;对于 无意造成的损坏, 该设施维修费由责任员工承担或按该设施原价赔偿。

3.综合部进行维修维护时,需要在《报修单》上注明有关维修维 护使用材料, 申请人或宿舍在场人员对维修维护材料及维修过程进行 签字确认。

4.员工在宿舍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员工在宿舍丢失财物时, 需及时向综合部反映,综合部将对宿舍财物遗失事件展开调查、查明 原因,但是公司无赔偿责任。

5.员工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如因为钥匙遗失导致宿舍财物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私自留宿非公司员工发生的宿舍财物遗失事件由责任员工承 担全部责任。

(八)舍长的选定及职责 每个宿舍可自行推举舍长,上报由综合部进行登记审核;若未推

举本宿舍舍长则由综合部指定相应人选进行担任。

舍长职责主要包括: 1.管理宿舍日常生活管理, 包括分配清扫, 保持整洁, 维持秩序, 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

3.及时制止并向综合部或部门领导反映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 的行为。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6.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7.如有电视、电脑音响、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 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 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 23 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 长报备。

夜不归寝,人身安全自行负责,与公司无关。

12.轮排值日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

煤气、门窗等的巡视。

13.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若住宿员工不遵守上述规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若 员工屡教不改,则由综合部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十一)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由综合部核 实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8、有偷窃行为者。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篇2】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办公室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 住宿舍;凡是住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 者,办公室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 50 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公司员工亲属 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 宿。

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50 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 反者,给予罚款 100 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 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00 元。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 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 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 给予罚款 30 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 行锁门。

10、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 24:00 时之前返回宿舍,无故超过 24:00 时未 返回宿舍者,上报办公室严重处理。

11、住宿舍的员工,请自觉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宿舍内卫生 12、晚上 24:00 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 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3、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14、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 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 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 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 患有传染病者。

4.2.2 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 3 日内到办公室 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 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 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 品移交手续,并于 3 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 功率大于 400W 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 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 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 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 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 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 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 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

墙面墙角无蜘蛛 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 行为按 5 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篇4】

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第二条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规定如下内容: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公共设施、水电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医院配备其它公共资源。特别是在使用空调时要有节约意识,不得浪费。

(三)宿舍内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医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妨碍其他人休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凡出现上述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100元,两次罚款500元。

(六)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七)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八)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第三条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五条宿舍内配备设施(如空调、桌子、椅子、门窗、床铺等)医院以完好状态交与住宿人员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情况,酌情由使用者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第六条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如有外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第七条1-2楼之间防盗门早晨与晚间开锁门由二、三楼人员负责安排。特殊情况可由值班人员临时开启。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医院特安排专人对宿舍进行管理,住宿人员需服从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医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企业宿舍规章制度【篇5】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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