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院制度,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的宪法关系,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年主要工作
年,市高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的要求,指导全市法院严格依法履职,狠抓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0348件,审执结371182件,比上年分别增长6.3%和5.5%。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519件、一审民商事案件235685件。市高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81件,审执结3911件;5个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5351件,审执结39920件。
一、坚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0298件,判处罪犯14534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6410件,判处罪犯7229人。
依法惩治经济、职务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处力度,审结646件,判处罪犯1019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59件,判处罪犯83人。加大贪污贿赂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572件,判处罪犯732人。
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严格遵循程序公正、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利,确保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对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25件46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7433人,占生效裁判判决罪犯人数的32%。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采取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判处未成年罪犯1136人,比上年下降16.5%。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特殊群体帮教。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6219件。严格依法审查涉黑案件申诉。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85件。
二、发挥保障职能,服务改革发展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国外、市内市外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物流、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53306件。规范涉及小额贷款、担保、典当等经营活动的法律适用,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4661件。开展“集中清理金融债权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为金融机构追回债权9.2亿元。
助推经济结构调整。依法保障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优化的经济活动,妥善审理涉及“云端计划”、汽车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帮助资金暂有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对因不适应市场竞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破产案件,依法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审结重组兼并、破产改制等案件415件。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依法维护农民权益,审结农村“三权”抵押、土地流转、林权转让等涉农案件2649件。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法开展司法强拆655次。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8132件。发挥万州、渝北环境保护法庭作用,构建生态发展司法保护新机制。审结环保案件320件。
保障开放高地建设。审结国际货物买卖、国际信用担保等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10件。深入开发新区和重点园区,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依托设立在市高法院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加强审判实务研究,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77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帮助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和品牌保护意识。
三、坚持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医疗卫生、劳动社保等涉及群众衣食住行的一审民事案件132576件。在劳动、交通事故赔偿、消费、物业、医疗等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与司法行政、妇联、保监等部门共建婚姻家庭、保险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2%。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落实诉讼费缓、减、免2239.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1.4万元。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阅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的电子邮件4950件。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批示交办1910件。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主动听取当事人对审理工作的意见。市高法院从高校教师、执业律师、社区工作者中聘请第三届特邀监督员20名,定期听取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全市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诉讼指导、进度查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功能有机整合。市一中法院、沙坪坝等12个区县法院设立志愿者法律服务平台。77797件案件快审快执,审理周期不超过10天,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21%。“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 预立案、案件进度查询等便民功能逐渐发挥。九龙坡、巴南等14个区县法院试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当事人或代理人借助手机、网络即可接收法律文书。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83件,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83.8%。继续在江津、忠县等18个区县法院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在行政诉讼中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相关民事诉讼,统筹解决关联纠纷。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公信
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强化统一管理和协调。在与金融、公安、工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执行联动的基础上,又与国土房管、机场、交通、边防等部门建立联动威慑机制,运用公示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离境等措施,制裁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实现胜诉方权益。在公众服务网曝光“老赖”13264名。全年执结案件59091件,兑现金额78.1亿元,实际执行率84.2%。以“重庆诉讼资产网”升级为全国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评估、拍卖,将司法拍卖保证金及价款资金纳入“联付通”结算管理,报名、竞拍、结算全程网上进行。成功实施司法拍卖460件,成交率85%,变现涉讼资产18.6亿元,升值率5.3%。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市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上网公布,并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南岸、云阳等10多个区县法院探索案件庭审图文直播。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在公众服务网开通律师执业在线服务平台。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962名,参审案件57450件,比上年增长4.5%。
落实信访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建立诉访争议确认机制,严格依法办访,规范终结备案。坚持“有理推定”,加强信访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消解对立情绪,引导理性信访。采取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办理涉诉信访10154件,比上年下降17.4%。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加强指导,加大投入,优化基层一线人员编制、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问题。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法院审判数据中心,科学设置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2.5%,比上年上升0. 3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0.49%,比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普遍设立裁判文书校核室,提高文书质量。研发“远程庭审”、“裁判文书生成和校核”等辅助软件,方便法官办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全市法院9个单位和部门、18名个人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荣昌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光荣称号,酉阳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白明德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全国优秀法官”光荣称号。
改进司法作风。高、中级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制定《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十一条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服务不到位、庭审不规范、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全市法院上诉案卷平均移送时间比上年减少35天,司法评估、拍卖平均用时分别减少20天和40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高法院积极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增强队伍素质。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帮助青年法官养成职业良知、提高审判技能。最高人民法院在市高法院设立全国审判管理理论专业委员会,立足司法实践,强化理论创新。完善案件质量通报、文书庭审评查、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北大、清华、西政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组织专家讲坛、法官沙龙和素能培训。全市254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数、承担重大理论课题数、学术论文获奖排名继续保持全国法院前列。
保持司法廉洁。强化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理念,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守“不贪赃、不枉法”底线。完善“单方退出”机制,治理隐性代理,明确法院现职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离任工作人员不得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完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制度。坚持“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件8人,2人被终身禁止从事审判工作。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狠抓审议意见、决定的落实整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满意率100%。定期通报工作,赠阅联络专刊,邀请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在公众服务网建立专门联络平台,方便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76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9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大多数法院“案多人少”,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98件,主城区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65.1件,渝北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33.4件。而三峡库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法院人才流失严重。二是司法能力亟需加强。司法效率、司法公开方面还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执行难”问题仍未根本解决。三是司法作风仍需改进。少数法官服务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人民群众的诉求重视不够,解决办法不多,处理效果不好。四是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五是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现象不容轻视。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年工作安排
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在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五大功能区”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经济领域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惩处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敲诈勒索等犯罪。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妥善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侦查、公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推行律师代理诉讼“一卡通”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确保刑罚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司法政策。在两江新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资本、技术、知识与劳动力等要素,规范经济秩序,增强市场活力。依法处理涉及金融信贷、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收入分配权以及农产品流通等案件,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财产权利。进一步完善环保案件跨区域管辖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信守司法为民承诺。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人民法庭、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依托公众服务网,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全面推行司法文书电子送达。规范繁简分流,完善小额诉讼、速裁快审程序,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从现在起至6月,开展追索劳动报酬、工伤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强化民生权益保障。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辖制度、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工作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系统对接,共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深化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选任范围,促进司法民主。今年底前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将增至3800名左右,与法官人数之比达到1︰1。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市四中法院及黔江、渝中、江北、秀山法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市一中法院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积极支持相关法院的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业绩考核、职业保障以及任免奖惩制度,扎实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人财物继续向库区、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法院倾斜。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官的培养交流力度,建立上下级法院之间有序的人才流动和遴选机制,努力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继续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充分听取民意,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页更多关于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p副标题e
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年主要工作
年,市高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指导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589850件,同比增加145501件,增长32.74%;审执结533837件,同比增加140353件,增长35.67%。其中,市高法院审执结5788件,五个中级法院审执结56763件。
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307件,审结25032件,同比分别增长1.13%和0.2%,判处罪犯32855人,对1545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740件、“涉黄涉枪涉爆”犯罪案件87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2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7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333件,判处罪犯416人,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对69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推进刑事速裁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550件,平均审理时间5.5天。
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69891件,审结331295件,同比分别增长32.03%和35.24%。审结抚养、赡养、离婚、继承等家事案件53537件,加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审结人身、财产损害等侵权案件28279件,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物权案件9293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87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317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加强涉军案件审理工作,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756件,审结8878件,同比分别增长81.98%和82%。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99件,败诉率9%;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1269件,变更率14.29%。审查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852件,裁定准予执行4343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推进城市建设。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将市三中法院辖区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到涪陵、南川法院审理。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936人次,同比上升188%。发布行政审判年度“白皮书”,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审慎处理经济纠纷。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司法应对,制定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一条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能动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172676件,同比增长49.35%,涉案金额617.54亿元。其中,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案件74573件,金融案件58582件,房地产案件23651件。出台依法妥善开展诉讼保全及执行工作的八项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停工、停产、停业,维持负债企业的“造血”功能。指导市五中法院、沙坪坝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探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执行程序转破产程序等创新。审理企业重整、破产清算等案件719件,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创造条件。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544件,审结2329件。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完善专家辅助人参与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加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和跨行政区划管辖改革。成功调解全球知名企业奥多比、欧特克公司与我市动漫公司软件侵权案,展示重庆依法平等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推动“中央媒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庆行”活动,承办全国“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讨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良好环境。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793件,审结693件,同比分别增长42.63%和64.22%。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02件,判处罪犯547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建设,在万州、涪陵、渝北、黔江、江津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基础上,市高法院和各中级法院设立专门合议庭,提高专业化水平。渝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荣获“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万州法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坚持修复性环境司法理念,引导刑事案件被告人主动进行生态补偿。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万州法院依法审理我市首例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巫山县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的侵害,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制定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全力投入“春夏攻势”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坚持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上网,对16604名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坚决防止法外特权。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判处未成年罪犯951人,适用非监禁刑472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消费、劳动保障、医疗纠纷等诉调对接平台,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率54.6%。市高法院被命名为“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万州、荣昌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坚持以案释法,法官进社区,庭审进校园,送法进企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主动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司法为民导向,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99%。积极提供网上立案、巡回立案、远程立案等服务,方便群众诉讼。云阳法院在3个便民诉讼站设立远程视频立案点,辐射17个偏远乡镇,惠及群众48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94万元,缓减免诉讼费3082万元,为1644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律师,保障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结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等案件5205件,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案件25712件,交通运输、交通损害赔偿等案件19925件,让群众在“衣食住行”各方面得到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案件37221件,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璧山法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分别判处罚金和有期徒刑。审结医疗案件601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林地等案件3945件,依法保障农民生活和经营财产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7396件,执行到位金额1.98亿元。
全力以赴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20776件,执结108516件,同比分别增长58.87%和63.39%,执行兑现金额227.13亿元。全市法院全部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形成多层级执行联动格局。加强“点对点”网络查控,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开展反规避、反消极、反干预执行专项行动,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发展改革委等20余家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威慑机制,合力惩戒“老赖”。将91626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依法严惩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拘留3030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8人。完善司法拍卖运行机制,成功实施司法拍卖574件,变现涉讼资产19.09亿元。
切实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民生法庭”创建活动,首批命名12个“示范民生法庭”。重庆法院“民生法庭”建设的做法,被中央改革办收录改革案例选编。全市人民法庭审结案件78974件,占一审结案数的21.62%。优化便民诉讼网络站点设置,运用远程数字巡回法庭及数字巡回审判箱、审判车,加强巡回审判,就地审理案件13392件。运用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系统成功送达文书175215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接收法律文书。全面升级律师工作室,打造网上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远程视频接访,接待群众来访4722人次,收到群众来信3727件,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5.66%。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抓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确定市二中法院、梁平、黔江、渝中、荣昌法院为全市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启动改革试点。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制度,划定法官员额比例。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等组成的法官遴选委员会,开展员额内法官选任工作,首批遴选出的250名员额内法官,全部在审判一线办案。
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独任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实行“谁办案谁签发”,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限缩讨论案件范围。推行院庭长办理案件机制,市四中法院、黔江、渝中、江北、秀山法院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全年审结案件63723件,院庭长办理案件19271件,占30.24%。
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根据全国人大会的授权,在市三中法院、沙坪坝、梁平、南川、江津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随机抽选机制,完善选任程序,首批选任人民陪审员786名。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上网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227210份。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92次。完善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手机APP、12368服务平台功能,全方位公开审判信息及工作动态,当事人通过登录网站、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案件办理情况。
重构法院管理。以信息化为抓手,推进法院管理方式改革。建成“重庆法院数据云中心”,注重信息化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审判、队伍、政务“三大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云中心实时同步汇集全市法院案件信息,从立案、审理、结案到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实现网上网下“全流程”一体运行。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研发“全程留痕”功能,每个审判环节和司法活动,都在“审判痕迹轴线图”显示,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队伍管理平台实时更新法官办案质量评估指数,精准分析岗位业绩、审判绩效。公文处理、电子签章、车辆管理等政务工作全网运行,扫描库存诉讼档案2251711件,全市法院直辖以来诉讼档案全部实现数字化。
五、坚持内涵式发展,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法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加强先进典型培育,评选表彰“青年文明号”“十佳青年法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市法院28个集体和34名个人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市高法院田忠曼、酉阳法院白明德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市一中法院蒋林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荣昌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奉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溜索法官”荣获首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和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特别贡献奖。
提升法官办案能力。选派752名青年法官和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学习锻炼,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定期举办法官讲坛,审判业务专家、资深法官通过现场讲授、网络课堂等形式,传授知识、答疑解惑。全年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5期,培训13316人次。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专家型、研究型法官培养,学术论文获奖排名全国法院第三。建立健全审判咨询机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为法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发布参考性案例、审判问题解答意见等,统一裁判尺度。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34.4件,同比增加23.4件;主城区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204.7件,同比增加40.7件。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5%、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59%、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99.33%,审判质效继续居全国法院前列。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活动,编制工作手册,加大约谈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21人。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及时防控审判执行方面的廉政风险。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过问案件全程留痕、离任工作人员廉政提醒等规定。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7件17人。
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开展审务督察2877次,重点抓好案卷移送、诉讼保全、执行案款支付等专项督察和庭审作风、工作纪律、窗口形象等常态督察。开展案件回访17186件,收集反馈意见386条,全部依纪依规整改处理。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划定执行工作“十条红线”。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年全市法院的群众满意度得分93.43分,司法公信力得分93.62分,同比分别提高1分和0.76分。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全市法院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21件,满意率100%。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专题研究,逐人逐条回复办理意见函364份。通过寄送联络资料、12368服务平台发送“法院资讯”等方式服务代表委员履职。深入开展“一对一”联系人大代表活动,加强与各界别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精心组织“代表作家基层采风”“立案信访工作亲身体验”“庭审观摩”等活动。全面清理审判业务文件,及时向市人大会备案。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不足。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全市法院“院长邮箱”共收阅电子邮件3911件,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有力推动了工作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办案压力骤增。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矛盾易发多发,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全市法院一线法官人案比达1:169,人案矛盾更加突出,案件审理和执行难度不断加大,一定程度影响审判质效。二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一些法官不适应司法责任制的要求,独立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纠纷的能力尚显不足。三是影响司法公信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法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群众观念仍待提高;极个别法官作风不正,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年工作安排
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推进“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努力做到保护劳动者利益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机结合。妥善审理“三农”案件,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保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利。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等案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打击侵权,激励创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制裁环境损害行为,促进生态修复。加强破产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建立司法机关与政府有机协调的工作机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案件,提高审理效率,推动实现市场出清,化解过剩产能。依法制定司法政策,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为企业脱困发展提供空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引导功能,惩治违背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行为,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虚假诉讼,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二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切实维护当事人诉权。进一步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依托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等专项执行行动,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权利及时实现。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深化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多途径、交互式的诉讼服务体系。加强“示范民生法庭”建设,优化便民诉讼网络站点布局,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推动形成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按照中央、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市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任务,科学评估试点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教育培训、履职保障、惩戒退出等机制,提高陪审质量。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坚持制度创新,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对保全等辅助性事务实行集约化管理,发挥好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刑事速裁等制度的作用,提高案件质效。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更好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作用。
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养。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法院队伍。认真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遴选、培养等机制,提高法官依法独立办案能力。加大基层指导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法院均衡发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治理“隐性代理”“诉讼掮客”等行为,排除司法不廉隐患。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是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主动向市人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会关于行政审判专项审议的意见。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司法公正提出更严标准,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精选篇1
重庆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高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执法办案职责全面履行。五年来,市高法院监督、指导全市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1491904件,审执结1457557件,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3%。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4667件,判处罪犯158632人。依法保障人权,共对12名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63件115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民商事纠纷。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49484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316件。努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共执结各类案件269781件,兑现债权459.2亿元。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连续四年超过97.5%。
(二)司法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五年来,全市法院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调整司法政策,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涉及的重组改制、合同贸易、民间借贷、农村金融创新以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案件,为金融危机化解、经济结构调整、城乡统筹改革以及开发新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开通“院长电子邮箱”,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阅、处理群众诉求30400余件,其中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处理8800余件,一批群众关切的问题得以解决。全市法院涉诉信访量从2008年的56429件降至年的12295件,连续五年降幅均超过30%。涉诉涉执进京信访量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中一直保持低位。建成“便民诉讼网络”,充实山区、边远地区基层司法服务力量,“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司法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全市法院共用共享的审判、执行、信访、政务管理系统投入使用,“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全面实现。依托信息化数据中心,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机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由2008年全国法院的第二十位上升到年的第三位,年继续保持稳定态势。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构建涉讼资产阳光交易平台。司法拍卖改革入选中央综治委牵头评选的首届“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且列首位。深入推进执行分权改革,构建执行联动机制。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年均增长11%,案件平均执行时间由2008年的98天缩短为年的69天。
(四)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五年来面向全国法院、全国高校选拔、引进优秀人才1881名,高、中级法院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人才122名。依托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国内外优势教育资源,培养高知识层次和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聘请全国一流法学专家成立市高法院专家智库,定期举办智库论坛。全市法院现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2%。现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4名,专家人数在全国法院位列第二。学术论文获奖排名连续四年进入全国法院前十。实行“零容忍”、“终身禁业”,建立法官任职“单方退出”机制,治理离职法官“隐性代理”,预防、惩治腐败的思想和制度防线进一步筑牢。
(五)科学发展能力得以增强。五年来,全市法院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实现跨越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目标,谋长远,重规律,打基础,求实效,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根本改善。“朝华科技”和“星美联合”重整案、“聚金万佳苑”强制执行搬迁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得以妥善处理。重庆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高端人才数量和综合研究能力已跃居全国前列。重庆法院推行的司法拍卖改革、执行分权改革、“单方退出”机制、“院长电子邮箱”,以及诉讼心理干预等创新举措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历程,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高度一致。二是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不动摇,审判与侦查、公诉机关既要坚持相互配合,共同承担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又要互相制约,依法纠正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不动摇,切实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努力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在理念上更加为民、在程序上更加便民、在结果上更加护民”。五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立足实际、遵循规律,统筹兼顾、求真务实,创造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年主要工作
年,市高法院严格按照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要求,指导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全市“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6088件,审执结351741件,同比分别增长6.2%和4.9%。其中,市高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59件,审执结4293件,同比分别增长9.2%和8.6%。5个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761件,审执结41243件,同比分别增长0.2%和4.8%。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887件,判处罪犯36441人,同比分别增长6.6%和0.9%。
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共审结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149件,判处罪犯17237人。赵云华等22人流窜粤湘蒙渝等十个省份,抢劫、盗窃50余次,被依法惩处。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883件,判处罪犯5570人。吴雅等12人利用“流动制毒车”制毒贩毒150余公斤,被依法严惩。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674件,判处罪犯914人。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的惩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947件,判处罪犯1650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季敏波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大量未公开信息,非法买卖股票获利53万余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31件,判处罪犯254人。纪春杰等5人销售含有罗丹明B、亮蓝等非法添加剂的“毒花椒”1.1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维护和保障律师、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利,努力确保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对7名公诉机关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公诉机关撤回起诉14件22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唐元兴被宣告无罪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通报全国,予以肯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从宽处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共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10078人。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行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做法,改革完善审判方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360人,同比下降12.9%。依法向管制犯、缓刑犯发出禁止令,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帮教,促进其融入社会。健全减刑、假释公示和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7040件。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对社会管理方面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92件。
(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出台《关于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优化法治环境,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89967件,同比增长11.2%。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对待、平等保护不同国别、不同地域、不同性质的市场主体,制裁违约行为,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诚信。共审结商贸流通、加工承揽、承租代理等合同案件45096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14件,同比增长69.7%。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促进金融中心建设。共审结借贷、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案件23800件,同比增长4.8%。依法审理房地产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共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案件17309件,同比增长17.5%。
积极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方式,促进国家产业政策有效落实。共审结重组兼并、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473件。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协调解决法律难题,助推产业集群和开放高地建设。妥善审理涉及电子汽车、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等产业集群形成中的各类纠纷案件。及时开展司法指导,强化法律风险预警,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助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深入调研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农村新型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改革中的涉法问题,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法律支持。共审结涉农案件2444件,同比下降14.7%。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审慎开展司法强拆,尽最大努力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满足被拆迁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促成自动搬迁,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顺利推进。全年共组织司法强拆424次,无一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事件。
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在万州、渝北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对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依法发布环境保护禁止令,构筑生态环境司法防护网。共审结环境保护案件306件。易章会、杨付贵在嘉陵江流域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教育后自愿到嘉陵江放养鱼苗17000余尾。依托设立在市高法院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18件,同比增长19.3%。
(三)坚持为民便民护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共审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审民事案件128346件,同比增长8.8%。
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加强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7980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42684件。高度重视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259件。联合相关部门在保险、消费、劳资、医疗、物业、交通事故赔偿等量大面广、关系民生的领域,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平台,促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7.7%,同比增长3.8个百分点。巴南法院办理的雷敏平诉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
启动新一轮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整合优化便民诉讼站点设置,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指导管理,确保便民诉讼网络更加规范实用。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农村地区共有便民诉讼联络站272个、便民诉讼联系点1142个,便民诉讼联络员6227名。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依托便民诉讼联络员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有效解决了约占全市法院案件总量1/6的矛盾纠纷。垫江法院还在务工人员集中的昆明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站,积极拓展便民诉讼服务范围。
有效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将“院长电子邮箱”打造为密切沟通法院院长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年,全市三级法院院长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4200余件。其中,市高法院院长直接收阅、处理1900件。“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上线运行,开通网上预立案、网上信访、网上监督、网上执行线索举报等功能,进一步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向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对21743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690万元。
切实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建成规范化的“文明立案窗口”,引入心理咨询、情绪疏导,更加有效地维护权利、化解“心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约谈接访、公开听证等措施,集中清理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各类交办进京访案件息诉罢访910件,息诉罢访率84.2%;各类交办到市访案件息诉罢访325件,息诉罢访率88.1%。
(四)不断探索机制创新,提升司法权威公信
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优化职权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圆满完成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工作。
司法拍卖改革走向全国。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渝召开“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将我市“诉讼资产网”升格为全国性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全国所有涉讼资产交易信息均在该网发布,拍卖也将逐步在该网进行。市高法院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和交易市场,积极推行司法拍卖项目网上报名、网上交纳保证金、网上交易和网上结算。完善监督机制,改进委托程序,严格机构选定,规范司法评估中介行为。
继续深化执行分权改革。开展“深化执行改革、强化执行管理”专题活动,将执行裁决权从执行局剥离,将执行实施权中的查控与处置分段运行,分别交由执行局不同内设机构行使,实现分权制衡,最大限度堵塞执行权寻租空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查询、冻结和扣划机制,与市内主要商业银行开通“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加快建设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威慑,提高执行实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8059件,执结53458件,实际执行率达90%。
不断健全司法公开机制。认真落实市人大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审议意见,积极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公开,扩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让当事人更加便捷地知晓审判、执行的进展和结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法院重大工作举措、重要工作进展和热点案件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五中法院率先开发了司法公开短信服务平台。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5.5万件。
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市高法院在全市15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了“推进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试点工作。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相关民事诉讼,实行并案审理,统筹解决相互关联的行政、民事纠纷,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432件。行政相对人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89.2%。
(五)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法官队伍。
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抓好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崇法秉正、厚德为民”的重庆法院精神,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法治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全面总结近年来重庆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经验,系统规划今后五年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努力提升重庆法院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全市法院有12个先进集体、21名先进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市委表彰。酉阳法院“摩托法官”白明德当选“感动重庆十大人物”。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全市法院围绕恪守法律底线、司法拍卖改革、执行分权改革等12个专题展开“大讨论、大调研”,总结成绩经验,找准差距不足,凝聚思想共识。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努力优化全市法官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和职业素能。全年共举办综合素能研修班、专项业务研讨班21期,培训法官8067人次。最高人民法院年10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中,重庆法院中标3个,在全国法院位列第一。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181名法官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扎实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努力确保司法裁判尺度统一。
深入改进司法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依托信息化数据中心健全完善涵盖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审判监督、业绩考评“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体系,确保结案均衡和数据保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和审务督查活动,实行明察暗访,公开曝光、限期整改服务意识不强、庭审行为失范、纪律作风散漫等现象。年以来,文书带错出门、怠慢诉讼群众、执行进度随意等一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努力确保司法廉洁。在全面落实法官任职“单方退出”、解决离职法官“隐性代理”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岗位、部门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排查审执权力运行、财产交付兑现等关键环节,切实解决制度存在漏洞、权力运行失范的问题。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定期轮换交流全部完成。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落实“四个一律”规定。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件14人,6人被“终身禁业”,8人被清除出法院队伍。
(六)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改进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高法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情况,并按照市人大会的审议意见,狠抓督促检查,切实加以改进。各级法院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共办结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10件。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100%。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83件,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50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尚不均衡,大多数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年主城区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64件,比同期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多68.7件,比2008年增长了66.4件。而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的司法保障不足,留不住人。二是司法公信、司法权威有待提高,“执行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破解。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妥善处理复杂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四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法治观念不强,道德操守和司法作风仍需改进。五是法院系统产生腐败的因素未完全清除,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等现象不容轻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关键阶段。全市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部署,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和过硬队伍三大建设,继续保持担当、坚守、创新的精神和规矩、实在、理性的品质,更加扎实地开展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弘扬司法文明,恪守司法理性,保持司法审慎,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与效率、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确保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加强调研,结合实际,做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罪刑相适、罚当其罪,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围绕调结构转方式、城乡统筹发展及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完善司法政策,优化法律服务。处理好涉及金融信贷、征地拆迁、重组改制、民间借贷、知识产权,以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农村金融创新等涉法问题,依法平等保护资本、技术、知识与劳动力等要素。完善环境保护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环保司法新机制。
三是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权利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抓好新一轮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提升基层司法保障水平。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推出更多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巩固和完善“大调解”格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完善“院长电子邮箱”、“诉讼心理干预”、“公众服务网”等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完善司法拍卖互联网交易体系。推进执行分权改革,加快建成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各项改革措施,确保裁判尺度统一。全面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审判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托数据中心,提升法院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司法程序化解信访问题。在政策、人才和经费方面加大对边远山区和库区法院的倾斜力度,促进全市法院司法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取信于民。加强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面向全国选拔、引进优秀人才,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理论研讨,不断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主动向市人大会报告法院工作,做好相关专项工作的报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担任廉政监督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进程中,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