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工作报告
福建,简称“闽”,省会福州。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政府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福建政府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年和“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年,在 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预计,全省生产总值2.59万亿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43亿元、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亿元、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6万亿元,增长17.5%;外贸出口6983亿元、增长0.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6.8亿美元、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60元,增长8.6%;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0元,增长9.5%;城镇登记失业率3.66%;人口自然增长率7.8‰;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千方百计稳增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出台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三比一看”,落实“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推进机制,巩固经济基本面。扩大有效投资,在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587亿元,在建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16亿元,7大重点领域完成投资比年度计划增加700亿元以上。增强消费拉动,信息消费增长18%,旅游总收入增长16%,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40%,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培育。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2.1%,企业直接融资2920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二)加大力度调结构,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坚持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着力优化存量、创造增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8%,三大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10.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2%,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增长2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4%。注重技改提升,全省技改投资4550亿元、增长18%,“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有力推进,泉州成为《中国制造2025》唯一地方试点。注重优选龙头项目,京东方面板、联芯国际集成电路、高世代面板等重大产业龙头项目落地建设,有效带动了产业集聚。注重搭建平台,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实施,专利授权量增长62.8%,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48家,第十三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742项、总投资1488亿元,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获批建设。
(三)惠农富农强基础,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7%,粮食总产量661万吨。“一区两园”建成现代农业项目300个,新建各类温室大棚11.5万亩、千亩以上设施农业基地30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184亿元,带动357万农户增收。构建“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格局,实施精准扶贫,深化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扶贫开发宁德模式持续实施,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造福工程”危房改造4.8万户,20万人实现脱贫。
(四)创新机制添活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三张清单”公布运行,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314项,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保留30项,全省8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省直部门数据、信息中心实现整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省新登记企业数增长27.3%。放宽市场准入,民间投资增长17.2%,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3%。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23个,引入社会资本239亿元。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通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基本完成。
(五)扩大开放增优势,发展空间有效拓展。自贸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186项重点试验任务已实施139项,126项创新举措中49项为全国首创,新业态加快培育。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步伐加快,对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增长5%,新增对外投资增长2.7倍,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在福州上线运营,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落户厦门。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深化,闽台贸易额695亿元,实际利用台资13.1亿美元、增长10.3%。第七届海峡论坛取得新成效。向金门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台胞往来大陆实现免签注,大陆首张电子台胞证在福州签发,龙岩成为我省第5个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平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环境营造等方面迈出新步伐。闽港闽澳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侨务和外事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继续提升。完善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加强出口信保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外贸进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城乡统筹促协调,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福州、厦门、平潭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开展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厦门等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实施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厦漳泉通信资费实现同城化。莆田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取得突破。永安、邵武新增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取得新进展。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有效实施,城市景观整治、“五千”工程顺利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七)持之以恒抓环保,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占比为94%。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强化城市道路、施工等扬尘综合整治,九市一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厦门、福州在全国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别居第2位、第6位。漳州市区2008家胶合板污染企业全面整治到位。南平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年度考核。推进“四绿”工程,造林绿化166.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60万亩。
(八)发展成果惠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投资244亿元的21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85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新农合的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22类。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学位3万个,新增达标高中13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行现代学徒制,实训基地加快建设。新增4所应用技术类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8%。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工作全面启动,三明“三医”联动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410张。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首届海丝博览会、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第十四届亚洲艺术节成功举办。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发展,老龄、老体协、老年教育、残疾人工作不断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清剿火患”战役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应对“苏迪罗”等强台风和暴雨袭击,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驻闽部队在平安建设、生态建设、重点建设、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密切,龙岩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取得实效。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扎实推进。
(九)“三严三实”重行动,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改进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94件、省政协提案905件,办结率均为100%,省政协会议专题协商建议案有效落实。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省政府规章20件。全省政府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下降11.1%。强化“马上就办”,整治“庸懒散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与法院、检察院、工会联系机制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网上公开持续推进,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
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胜利实现。“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并取得重要发展成就的五年,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提出了“四个切实”的重要要求,殷切希望我们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福州新区,福建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过去的五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净增超万亿元、年均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10920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共达7.85万亿元,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
过去的五年,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均突破万亿元。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从6个增加到15个,其中产值超千亿元产业集群从1个增加到9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12.5%提高到15.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7.4%提高到9.2%。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从63.1%提高到65.95%。
过去的五年,基础设施全面提升。铁路营运里程新增1168公里、总里程超过3300公里,其中快速铁路营运里程新增1066公里、总里程超过1500公里;公路通车里程新增1.35万公里、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新增2600公里、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实现市市通动车、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客车。港口货物年吞吐量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300万标箱,机场旅客吞吐量从2230万人次增加到3800万人次。电力装机总容量净增1450万千瓦,电网改造提升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五年,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每年都超过7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9%、12.8%,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2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5万人。“双高普九”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全省人民奋力拼搏及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向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和央企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面临的不少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实体经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困难较大,稳增长任务艰巨;产业结构不够优、竞争力不强,龙头企业偏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不够强,山海、城乡发展差距较大,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节能减排面临新挑战,畜禽养殖污染尚未根本遏制,Ⅰ、Ⅱ类水质比重下降;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防灾减灾、防洪排涝、停车场所、地下管网等设施比较薄弱,城市交通拥堵突出,教育、科技、卫生等发展还较滞后,群众的一些迫切需求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共安全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办事难”给基层和群众带来烦恼,一些公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少数人甚至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弊端,加快补齐短板,立项挂牌办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超过580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30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
“十三五”时期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为目标,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一)着力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人才优先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十三五”时期省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以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为手段,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重点,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广泛应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产业新体系,到,电子、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和海洋经济产值均超万亿元,旅游、物流、金融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培育新一批千亿产业集群,互联网经济规模实现倍增,7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年产值均超千亿元。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协调发展,促进整体均衡。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48%和67%左右。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实行全域规划,优化建设布局,不断提高交通、能源、水利、环保、商贸、信息、海洋、气象、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统筹山海协调发展,继续念好“山海经”,推进沿海地区经济与山区生态、经济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弘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精神,倾力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库库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到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统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着力绿色发展,实现循环低碳。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红线,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单位GDP能耗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倡导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首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福建。
(四)着力开放发展,深化合作共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培育新型业态和功能,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着眼建设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大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更好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十三五”时期年均实际利用外资75亿美元,外贸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推动闽台深度融合发展。发挥外事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汇聚侨心侨智侨力,提升闽港澳侨合作水平。
(五)着力共享发展,体现和谐公平。坚持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升整体公共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延伸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更高质量就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均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打造健康福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超过35张。推进法治福建、平安福建、诚信福建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防风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十三五”发展再上新台阶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更快更好些,保持比全国高2个百分点左右的增幅;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外贸出口增长2.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落实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注重从供给侧发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优化存量、提升增量,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推动主导产业强龙头促配套,重点产业提质量创优势,新兴产业加速度上规模,大力推进“互联网+”,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开展制造业升级行动。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完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上下游配套,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突破技术含量高的上游环节,推动石油化工产业发展“高精特专”产品,推动机械装备产业扩大高端产能、提升低端产能。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4800亿元,抓好500项重点技改项目。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和“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推动纺织服装、鞋业、食品、建材等行业实施“机器换工”,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与高科技嫁接、与设计联姻、与品牌联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改造提升工业园区,完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创新示范工程,培育新的产业接续和支撑力量。推动互联网经济创新发展,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第三方电商,培育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互联网教育、个性化诊疗等新业态。推进物联网应用,着力发展车联网和智能家居等。加强“数字福建”建设应用,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和云服务。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快充电桩(站)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打造海洋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动实施民参军、军转民重点项目。
加快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抓好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大型物流园区、集散地和分拣中心建设,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融入生产企业供应链管理,鼓励发展快递业。支持金融业发展,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总结推广泉州、沙县、屏南等各具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经验,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债券融资,促进资产证券化。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产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工程,策划推介精品线路,强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设立总规模60亿元的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多元市场主体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注重医养结合,全省养老机构超过1260家、养老床位达到16万张。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连锁化、职业化发展,打造家政服务示范企业。大力发展健康、体育、文化、教育培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业。
强化创新对提高供给质量的支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激活创新主体。落实和完善鼓励创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拓展创新平台。建设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等国字号研究机构,加快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新型众创空间。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支持申报国家科技示范市。三是完善创新机制。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机制。改革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推动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完善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研发团队。
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供给效率。落实好稳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帮扶力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社会保险费、财务成本、电力价格、物流成本,支持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稳妥推进优胜劣汰,多一些兼并重组,少一些破产清算,支持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焕发生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创新营销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提高名特优新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对稳增长的拉动力
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把投资重点放在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上,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和对接力度,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和要素保障。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300亿元,抓好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能源、水利、环保、信息通信等重大项目,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引导扩大产业投资,完成工业投资8300亿元。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融资体制,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投资,有效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促进旅游、信息、汽车、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消费。着力稳定住房消费,把房地产去库存摆在突出位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合理布局建设消费网点设施,改造提升城乡流通网络,完善质量安全标准,提高消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挥出口的促进作用。坚持“优出优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发挥境内外重点展会、出口信保等作用,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鼓励自主品牌扩大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培育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和示范园区,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增加重要能源资源储备。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创新口岸查验机制,实现通关提速降费。
(三)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严守耕地红线,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650万吨以上。拓展粮食产销合作,加强粮库建设,确保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
做大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引导有机种植,集中力量打造7个特色优势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水平,支持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服务业,拓展农村电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55万亩以上,发展节水灌溉面积70万亩。实施大水网规划,抓好长泰枋洋、罗源霍口等16座大中型水库和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等19个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强水库、海堤除险加固。继续实施渔业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推进20个二级渔港建设。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土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年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积极发挥农科院所作用,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应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森林经营,发展林下经济。稳步推进国有林场、供销社等改革发展。扩大村镇银行和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创新支农金融产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四)切实加强城市工作,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以人为核心,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城市。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提高城市发展水平。一是强化规划。围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推广“多规合一”,优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加强城市设计。依法管理、依法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规范建设。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彰显文化和生态特色,增强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实施宜居环境建设项目5000个,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实施新一批市政提升“五千”工程,新建改造城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燃气管网、城市道路、供水管网各1000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省在建地下综合管廊超过50公里,加快解决城市内涝和“马路拉链”问题。大力发展综合交通,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抓好地铁、城市道路、公交场站、公共停车泊位、休闲慢道等建设,新建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实施精细化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筑发展。三是完善服务。坚持“为了人而管好城市”,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服务的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数字化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手段向“科学精细”转变,推动管理方式向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推进福州、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加强区内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促进城市功能配套和资源共享。做大做强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推进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和宁德等区域中心城市发展,优化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强化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推进县城扩容提升,抓好不同类型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小城镇改革发展。
持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保护好乡村的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守住历史风貌、乡土气息,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防止把农村建成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留住民俗风情,守住美丽乡村的精神文化地标。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创新村庄建设与治理模式,建设具有优美田园风光的新农村。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引导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把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开发区、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支持转移人口购房租房。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两随机、一公开”。逐步建立公益类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实施闽商回归工程,支持民营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以及特许经营领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投入模式,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创新投融资体制,规范拓展政府融资渠道,鼓励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债权限,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抓好金融、价格、社保、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发挥“海丝”发祥地影响力,与港澳台侨携手,构建多层次常态化交流平台与合作机制,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区域空中通道、海上通道、陆海联运通道和信息通道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提升口岸通关功能,促进人员和货物往来便利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和商贸基地,拓展远洋渔业、现代农业、旅游业和矿产资源开发对接合作。深化各领域友好交流。
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总体方案,促进平潭、厦门、福州三个片区彰显特色、差异发展,确保在国家一年期评估时交出合格答卷。把体制机制创新放在首位,进一步对标先进,储备推进一批新的试验项目,加快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推动试验区内外联动发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突出项目引进,加强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物流、整车进口、海产品交易、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保税展示交易等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工作机制,拓展委托招商、产业链招商、网上招商,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强与世界500强、全球行业性龙头企业对接,承接高端产业转移。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积极引导国际产业资本和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构建境外投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海外并购,推进产能和装备制造国际合作。深化闽港闽澳合作,完善公共招商平台,扩大金融、物流、旅游等领域合作。做好华侨华人工作,培养侨界新生力量,密切与侨团和商会联系交往。
高起点推进福州新区建设。围绕“三区一门户一基地”的战略定位,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快重点组团建设,做大做强产业,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发挥省会城市的龙头引领作用。集成用好四区叠加优势,推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体化联动发展。
(六)发挥对台独特优势,拓展闽台合作成果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发挥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借鉴自由港运行模式,着力培育产业,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和国际旅游岛,打造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在两岸交流合作和对外开放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围绕建设“一区三中心”,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对台交流合作,打造现代产业支撑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美丽厦门。全面推进跨岛发展战略,促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发挥经济特区龙头带动作用。
深化产业对接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持股比例等方面,探索实行更加开放措施。加强与台湾工商团体联系,深入对接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落地。提升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功能,促进在闽台资企业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支持台湾金融机构来闽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赴台投资。
扩大双向直接往来。拓展闽台航线和航路,继续推动闽台车辆双向互通,推进台车通过客滚航线入闽常态化行驶,提升“小三通”便捷性。加快向金门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动厦金合作。加快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推进海运快件试点。加强闽台关检合作,促进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
促进文化社会融合。办好第八届海峡论坛。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开展福建文化宝岛行等系列交流活动,继续办好海峡青年节。发挥祖地文化优势和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扩大民间基层交流,深化闽台乡镇、同名同宗村、社区村里对接,强化亲情乡情纽带联系。加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推动闽台社区治理交流,拓展科技、教育、卫生、广播影视等各领域合作空间。
(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福建最花力气的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构建环保绩效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善生态保护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植树造林100万亩。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完成200万亩治理任务。抓好排污权、节能量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碳排放权和水权交易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环保督察制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让子孙后代永享“清新福建”。
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质监测,深化主要湖库环境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城市内河治理力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加快整治城市道路、建筑施工、堆场料场等扬尘,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
加强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新上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施200项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减排项目建设力度,全面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支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强水质、水量、节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和城镇地下空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聚焦精准,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长效机制,构建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全年实现脱贫20万人,安排“造福工程”搬迁任务25万人。注重精准识别,坚持贫困标准,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建档立卡,确保扶贫对象到户到人。注重精准施策,完善挂钩帮扶政策,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实行发展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造福工程”搬迁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生态补偿脱贫、低保兜底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实效。注重精准管理,做到贫困人员应进则进、应退则退,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注重精准脱贫,建立贫困户脱贫退出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加强跟踪服务,在一定时间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确保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织牢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和设区市统筹,推行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征地收海补偿制度,做好被征地被收海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和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办好投资267亿元的22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以增加总量、均衡发展为重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学位3万个。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高考全国卷对接工作。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水平院校、一流学科和服务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建设。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实施免费特殊教育,积极发展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重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抓好深化医改试点省工作,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药品流通体制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医疗联合体,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保定点制度改革。加强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专科和医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繁荣发展八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因地制宜建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适应群众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大力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打响文化品牌。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保护发展闽南文化、闽都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土地文化、畲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进一步弘扬朱子文化。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办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壮大体育产业,积极发展老年体育,形成全民健身良好氛围。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做好第二轮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加强科普工作。加强网络文化等建设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加强“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体系,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社会组织多元健康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更大作用。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支持驻闽部队建设和改革,推进双拥工作持续发展,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强化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带头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纪国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事业的敬仰之心、对人民的敬重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新发展,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把握的重大原则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推进“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创新服务、精准服务、并联服务,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廉洁从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监管,消除权力寻租空间。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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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殷切希望我们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各部位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福建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过去的一年,在 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总收入3828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62.29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外贸出口1134.6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城镇登记失业率3.47%;人口自然增长率7.5‰;年度节能减排任务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及时出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稳定内外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5.74%,企业直接融资1404.45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4%,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0万千瓦,电网电压提升至特高压等级。注重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合力布局建设大市场,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闽货销售,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和新型消费业态,信息消费增长19%,旅游总收入增长18.4%。
(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突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7家,预计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16个,其中千亿以上10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量突破万亿元,增长11.9%,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600亿元、增长22.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3.6%,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2位。突出抓创新、抓技改、抓转化,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2%,技改投资增长29.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高新技术企业14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8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6.5%。“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北斗位置服务平台、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等加快推进。第十二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273个、总投资1173亿元,“6·18”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全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实施千个现代农业重点项目,新增设施农业29.88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7.3%。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年销售总收入增长13.8%,带动372万户农民增收,新登记农民合作社4000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1.9万亩。41个县市区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第四轮整村扶贫开发有序推进,“造福工程”改造危房5万户,农村26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超过20万人实现减贫。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问题。总结推广晋江城镇化经验,出台实施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小城镇改革建设取得新进展。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化率提高到61.8%。市政设施“五千工程”完成年度任务, “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运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省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组建厦钨稀土集团,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推出122个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实施PPP试点项目32个,民间投资增长23.3%,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2%。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所有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长31.5%。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贸易额增长3.3%,对东盟投资增长93.7%。中央同意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创新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品牌,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新增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增长56.7%。省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核准备案对外投资额增长3倍。“双延伸”政策范围扩大,利用港澳资金增长8.3%。侨务、外事工作在创新中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果,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分行实现零的突破,经福建口岸进出的两岸人员达261万人次,第六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国务院赋予的28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对台小额交易市场开业,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
(六)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全年植树造林163.9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完成68.8万亩。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疗了256万亩。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66.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4万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衔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88.61万人,农村低保省定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增中小学学位7.3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108所、学位3.3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8%,建设省级高职示范专业5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5个。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630张,薄弱学科建设得到加强,“单独两孩”政策审批发证30119本。文化惠民工程有效实施,6部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丝海梦寻》展演获得成功。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第十五届省运动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创造了历届亚运会的最好成绩。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全面推行和谐征迁,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和依法信访,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持续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八)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2.5%,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减少8.8%、下发的文件减少3.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38件、省政协提案945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20件,制定省政府规章17件,全面清理现行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与法院、工会互动联系机制不断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龙头企业不多,带动力不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二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融资难、融资贵、用工短缺等问题突出;三是水、大气、土壤等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四是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五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还存在不少隐患;六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快,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精神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年工作
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正确理解中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研判,既要看到发展阶段转换带来的新挑战,更要看到新常态孕育的新机遇,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把关于建设新福建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紧紧抓住我省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内在潜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实现福建发展新目标迈出更大步伐。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做大产业龙头,加强民生保障,力求好中求快,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外贸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节能减排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分级管理、分类推进,实现“十二五”规划项目全部开工,一批“十三五”规划项目提前实施,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完成年度投资3500亿元。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和动态管理,深化“三维”项目对接。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开通合福、赣龙铁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新一轮机场建设,建成三明沙县机场。完善“两集两散两液”布局,新增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抓好能源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
加强要素支撑保障。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减排总量、火工油品。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争取各银行总行加大信贷规模倾斜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拓展债券融资。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运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和谐征迁,努力变安置为安居。
(二)促进产业创新转型做大做强
推动工业扩量提质。实施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加强工业运行定向调控。把“两化”融合作为打造升级版产业的重要抓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抓好500个项目。深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抓好产业链建设工程。大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新能源车汽车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朝阳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手拉手”活动,拓展闽货品牌分销渠道。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出台系统措施扶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在若干领域取得突破:一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闽货网上专业市场、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支持电商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促进快递等配套产业发展。二是扶持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在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三是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组织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平台。四是推进发展面向市场的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建设智慧城市。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鼓励类服务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深化产业融资,细化专业分工,推广应用“正统网”,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金融、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与实体经济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着力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支持在闽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稳妥发展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和融资租赁公司,切实防范金融危险。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拓展旅游、商贸、养老健康家政、教育文体、物业服务等产业。特别要着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引进旅游产业龙头,实施景区提升和旅游线路整合工程,推进旅游“全域化”,打响“清新福建”品牌。
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渔港建设,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一批远洋渔业生产,冷藏和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平潭海岛研究中心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推动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合理配置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快建设提升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发挥“6·18”虚拟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有效促进技术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者扶持力度。继续抓好粮食产能区和150个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加大超级稻、再生稻推广力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抛荒山垅田复垦改造。加快大型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化粮油生产流通企业发展,搞好粮食产销衔接。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扶持农产品转化加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特色高优农业,引导园艺、畜牧、水产、林竹等向全产业链拓展,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中区。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山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一区两园”建设水平,扶持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加强闽台种苗业合作,培育10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以股份合作、托管、信托等多种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稳步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加强流转、抵押等方面机制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权联户证分发到户和流转,探索建立林木收储中心。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实施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的整合。
深化财税和企业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直接补助,通过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国家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继续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推进社会事业综合改革。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五)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强化试验功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管理体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突出对台特色,推动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突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推进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力争突破一批带动力强的合作项目。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华侨特别是新生代华侨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提升外事贡献率。拓展“双延伸”政策范围,提高闽港闽澳联合招商、开拓市场和服务业合作成效。
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全省统一的“单一窗口”,推进两关两检通关一体化,让通关更便利、更快捷、更便宜。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重点出口基地转型升级,增创出口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加快做大江阴整车进口基地。积极引进出口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形成投资贸易相促进的新格局。
创新机制有效利用外资。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制试点,完善外资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市场领先企业的引资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服,引导国际产业资本、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
(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和15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周边乡镇连片融合发展。
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点连线,形成协同效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山体、水系保护修复。突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实施建筑业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产城互动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坚持以产兴业、以城促产,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推进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做大“一县一业一品”,打造块状经济。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完善结对帮扶,深化山海协作,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发展。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边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帮扶举措,深化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加强智力和技能扶贫。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推动闽台融合发展
以产业合作为抓手推动经济融合。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进产业合作搭桥试点,密切与岛内工商团体的联系,大力引进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快落地。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和两岸合资股权投资基金。
以广泛交流为基础推动文化融合。办好第七届海峡论坛。深化闽台乡镇对接,持续开展同名村联谊和宗亲交流。加快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加强祖地文化、宗教文化交流和青少年交流,开展万名台湾青少年来闽交流活动。深化闽台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交流合作,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的合作先行区。
福建政府工作报告篇1
福建政府工作报告篇3
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一四年一月十二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苏树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 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三规划两方案”,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全局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显现。
初步统计,年全省生产总值21759.64亿元,增长11%;公共财政总收入3428.76亿元,增长1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118.67亿元,增长1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526.87亿元,增长22.2%;外贸进出口总额1693.5亿美元,增长8.6%,其中,出口1065亿美元,增长8.9%;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6.8亿美元,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增长12.2%;城镇登记失业率3.55%;人口自然增长率6.19‰;节能减排年度目标可以实现。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稳增长调结构深入推进
扩大内需扎实有效。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895亿元,向莆、厦深铁路等一批项目建成投用,铁路新增运营里程543公里、总里程达2820公里,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563公里、总里程达4057公里,港口新增通过能力2200万吨、吞吐量达4.53亿吨,电力新增装机容量245万千瓦、总容量达4260万千瓦。省级跟踪管理的“三维”项目共3567个,全年完成投资5097亿元。完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举措,新型城镇化试点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点线面”攻坚继续深化。积极扩大消费,强化各类展会经贸功能和市场运作,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和集聚区初具规模,文化、旅游、信息、健康消费等成为新热点。
政策扶持积极有力。在有效实施近两年出台的稳增长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促进工贸企业增长、开拓产品市场、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通关便利化等一系列措施,加强融资、用地、用工等服务保障,全年结构性减税23.4亿元,取消、降低和减免收费1.12亿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9%。
产业发展水平提升。着力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以升级淘汰落后,以改造代替关停,深入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实行差别化电价,工业增加值增长12.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5%,全省千亿产业集群达8个。出台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3%。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和“营改增”试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6%。加快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5%,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二位。
创新平台持续扩展。支持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3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1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3个。加快打造“6·18”虚拟研究院,第十一届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共对接合同项目4379个、总投资968亿元。加强“数字福建”建设,水资源环境监测、北斗卫星综合应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平台建设取得成效。开展专利提升行动,全年专利授权量增长23%。
(二)“三农”工作不断加强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粮食总产量达664.36万吨。培育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2万家,覆盖所有特色优势产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0%,有效带动农户增收。全省拥有蔬果温室大棚147万亩,主要农作物、畜禽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6%和95%,现代农业示范区持续发展,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覆盖所有涉农县市区。
农业物质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实施大水网规划和“十百千万”水利工程,新增12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解决400.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43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一批大中型水库、引调水和防洪防潮工程加快建设。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田基本建设,有效灌溉面积继续增加。农业“五新”深入推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
扶贫攻坚力度加大。进一步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政策倾斜,完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形成12个山海协作产业园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职业技能培训等帮扶到户措施成效明显。“造福工程”完成搬迁20万人。
(三)改革开放增创新优势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加强统筹谋划、部门协同,年度改革方案有效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率达98%,农民承包地流转率达24.5%。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森林综合保险参保率超过90%。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深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有序展开。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沙县农村金融改革持续拓展,全省新组建村镇银行22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86家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132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5.8%。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企业经营管理,省属企业资产总额增长19.7%。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民营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达67.2%。社会组织管理实行直接登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我省顺利实施。
开放型经济纵深拓展。实施重点出口行业转型升级、外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出口品牌发展等扶持政策,开展口岸通关“三个一”试点,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方式创新,出口、进口增幅均保持全国十大外贸省市前列,民营企业出口增长13.5%。成功举办第十七届“9·8”投洽会及侨资项目对接会,全省新批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30个,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达45.9%。“双延伸”工作有序推进,闽港澳侨合作进一步深化。外事工作对经贸服务力度加大。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深入推进。
闽台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平潭综合实验区基本具备全面开放开发条件,产业指导目录、对台小额贸易免税商品目录、营业税优惠政策、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相继获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平潭至台北、厦门至高雄和台南客滚航线开通,泉州赴台“个人游”启动,通过福建口岸赴台旅游人数达21万人次。海运直航邮路和首条大陆直达台湾本岛海底光缆正式启用。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后续协议,实际利用台资增长87.6%,闽台贸易额增长7.4%。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快建设,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正式开业。第五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科技、文化、教育、民间信仰等领域交流交往取得积极成效。
(四)民生改善力度加大
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加强就业服务和用工保障,城镇新增就业65.8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53万人,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20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参保率为96.8%,71.91%的县市区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有序展开,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99.9%。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业人群。城市低保月平均标准增加50元,农村低保省定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9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5.36万套、基本建成11.95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省级财政超收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建设。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58所,增设农村附属幼儿园1834个班。21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86%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标准化办学,87.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双高普九”全面实现。支持高校和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7.7%,76%的县级职教中心实现标准化。新增医疗机构床位11161张,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展开,公共卫生和应急处置工作扎实有效。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新增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泉州成为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省市县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新闻出版广电事业持续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我省运动员创造了参加历届全运会的最好成绩。
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有效应对“苏力”等强台风和暴雨袭击,落实预案、靠前指挥,早部署、早转移,累计救助受灾群众386.35万人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定实施防震减灾工作纲要,避灾点、避风港、救援力量建设得到加强,抗御自然灾害设施逐步完善。
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行多元调解与和谐征迁,化解信访积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10.4%。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发展,制定实施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所有设区市均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生态省建设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重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深化水源保护和“六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大气质量保持优良。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设,10个县市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全面推广长汀经验,按照“进则全胜”的要求打好水土保持攻坚战,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73万亩。深入推进“四绿”工程,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六)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86件、省政协提案803件,办结率均为100%。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全年提请省人大会审议11件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14件省政府规章。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331项、减少12.7%,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稳步推行。坚持“四下基层”,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全省性文件数量比上年下降14%,“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3.5%。加强机关效能制度建设,推行“马上就办”,拓展绩效管理,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偏弱,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转型升级步伐不快;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居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基层医疗和教育设施相对滞后、人才不足;山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地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象比较严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社会治理面临一系列新挑战;一些工作人员宗旨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现象。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年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着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7%,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上述预期目标切合我省实际,体现省委“三个必须”的要求,我们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积极实施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三维”项目,充分发挥消费基础作用、投资关键作用、出口支撑作用,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一)增强产业实力和竞争力
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提质增效。抓好500项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实施“两化”深度融合行动。启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推进垂直细分行业、跨境电子商务等特色平台建设,拓展新型结算业务,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建立国企、民企、外企产业联动机制,推广企业“手拉手”活动。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11条政策和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9条措施,形成以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和生态效益为导向的产业促进机制。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把政府扶持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石化产业推进“两基地一专区”建设,扩大规模,延伸中下游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强化产业链薄弱环节,推动新增长点项目建设;汽车产业重点突破发动机、新车型和生产规模;船舶产业引导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机械装备产业向高端拓展,加快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不锈钢产业集中壮大“三基地一园区”;稀土及有色金属产业完善开采、分离、冶炼、应用产业链,发展下游精深加工;建材产业深化水泥行业对标,推进玻璃产业链配套,促进石材、水暖、陶瓷向现代产业转型;纺织鞋服产业加大开发差别化纤维、高性能鞋材,发展高端鞋服产品;食品加工产业提升精细加工、产品包装、市场开发水平;造纸产业推进临港大型制桨造纸项目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能源产业调整电源结构布局,推进天然气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医药产业积极引进先进企业,加快发展中医药特色产品,开发生产新药、新型医疗器械;建筑业打造一批特色专业企业,支持总承包企业发展,推动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的项目安排、经费分配和成果评价机制,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远程资源、近程服务”,加快建设“6·18”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促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投入运作。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着力突破核心技术,促进新型显示、高端软件、稀土及化工新材料、新型动力电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完善创业孵化、技术交易、评估咨询等科技服务。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培养引进创新领军人才。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着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引进大型港口企业,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综合园区、配送中心,完善制造业供应链服务。拓展信息服务业,深化“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应用,促进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发展,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国家数字家庭示范应用产业基地。积极扶持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工业设计、创意咨询、商务会展、检验检测等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旅游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旅游产品开发水平,培育跨区域、跨行业旅游集团,推动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型。重视发展医疗保健、养老家政、养生休闲等服务业,促进健康消费与文化、体育、旅游、保险等互动发展。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优化信贷投向,扩大直接融资,创新信托、融资租赁、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深化厦门、泉州、平潭和沙县等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支持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吸引更多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闽设点展业,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壮大;鼓励发展产业链、商业圈、企业群融资,完善小微企业增信机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发展壮大海洋经济。推进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新兴产业,扶持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建设立体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设立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着力打造海洋特色品牌。加快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合理保护和开发岸线资源,科学开展填海造地,推动海域、无居民海岛收储和招拍挂,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
(二)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确保粮食安全。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新增30万吨粮食产能规划,拓宽引粮入闽渠道,加快粮食储备现代化仓容建设,支持粮油生产流通企业发展。抓好保质保量的耕地占补平衡,严守耕地红线,有效治理耕地抛荒。加强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超对接,确保市场供应量足价稳。支持推广使用有机肥,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立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巩固提升“一区两园”建设水平,重点推进园艺、畜禽、林竹、水产等种养业设施化、集约化。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加强以设施农业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机械装备,推进无土基质栽培等现代技术应用。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创新农田水利最后1公里建设管护机制,建设高标准农田。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业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广经营权入股、经营权信托、土地托管等流转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大力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居住证制度,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新开工建设9.4万套、基本建成8万套。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在推进莆田、石狮、德化、光泽、邵武、晋江等不同主题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海峡西岸城市群主体形态,支持福州闽江口金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厦门市投资环境国际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区域发展同城化,加快福州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城扩容提升,深化小城镇改革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大力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保护城乡自然生态和历史文脉。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五千工程”。增加城市停车场,提高透水率,拓展城市片林,保护湿地。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加强和改善城镇管理。推进“三规合一”“多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加强“三区四线”管控。总结推广“大城管”经验,稳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试点,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城管系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城市公共设施,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筑市场和质量管理。统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遏制“两违”蔓延势头。
(四)更加积极主动扩大开放
保持外贸平稳增长。优化外贸扶持措施,推广“三个一”通关模式、无纸化通关等成功做法,加快建立与外贸方式创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积极组织企业赴境外重点市场参展办展,推进境外福建商品营销中心建设,提高国际市场开拓实效。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创建自主出口品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民营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退税等服务。推进外贸行业商协会改革发展,提高市场风险预警、应对贸易摩擦能力。
推动利用外资重点突破。将省级权限内的外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注重“选商”“引智”,明确招商重点和方向,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依托“9·8”投洽会打造全球投资促进服务基地,整合全省招商资源,健全专业化投资促进机构,培育国际化招商队伍,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园区,增强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机遇,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快“走出去”,培育一批本土跨国企业。
密切闽港澳侨合作。继续做好“双延伸”推进工作,完善闽港、闽澳合作机制,扩大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领域的合作。充分调动包括闽籍乡亲在内的海外华人华侨力量,汇聚侨心侨智侨力。用好外事资源,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五)拓展闽台合作广度深度
扩大投资贸易领域。重点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赋予我省先行对台开放的15项试点政策,推动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医疗教育等领域一批项目对接落地。实施产业对接升级计划,加强与台湾百大企业及高科技中小企业合作。以共建平台、共创品牌、共拓市场为重点,密切与台湾六大工商团体等行业协会常态化联系,促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闽台双向投资。
强化闽台亲情纽带联系。办精办好第六届海峡论坛。深化闽台乡镇对接,加强同名村联谊和宗亲交流。推进向金门供水工程建设。实施便利民众往来政策,推动漳州、莆田、龙岩等地列入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密切青年社团合作,扩大人才交流,推进对台交流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祖地文化对台湾民众的影响。
提升平潭开放开发水平。落实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及部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促进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发挥“分线管理”特殊政策效应。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组团建设,完善市政功能配套。立足对台、面向国际开展招商,积极培育电子信息、服务外包和旅游休闲等产业。加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发挥海上客滚航线快捷通道作用,打造两岸贸易往来和物流中转的重要枢纽,推动与台湾更深融合。
(六)构建民生保障安全网
增进扶贫开发实效。坚持开发式扶贫,健全专项扶贫、对口扶贫、社会扶贫机制,加大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政策落实力度。鼓励沿海和山区共建产业园区,推动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合作建设产业园区。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造福工程”搬迁20万人。大力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水库库区等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有效增长。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推进养老保险人员全覆盖,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统筹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新增城区学位7万个。支持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示范性高职院校骨干带头作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稳定规模、提升质量,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管办评分离,健全教育评估和监测体系。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老年教育。
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推进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具有时代内涵的乡规民约、祖训家教等文化载体。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兴建和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社会购买机制,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鼓励创作文化精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促进国有文艺院团发展。重视文物工作,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实施文化产业“310”行动计划,培育传媒出版、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和新兴文化产业。举办第十五届省运会,支持筹办全国首届青年运动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馆一律向社会开放,发挥老体协作用,发展青少年和老年体育。
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调整优化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全年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400张以上。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配备使用。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提高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配送费用。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金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推行信访公开听证制度。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健全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废止劳教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清剿火患”专项行动。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进“诚信福建”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改善训练和保障条件,落实优抚政策,妥善安置转业和退役军人,深入推进爱民固边,增强海防、人防能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打造碧水蓝天绿色家园。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完成“四绿”工程65万亩。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养殖业、石板材业和城市内河污染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抓好重点排污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推动建设“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严控工业废气排放,综合整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机动车尾气整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保护近岸海域环境。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提高防范环境风险能力。
加大节能减排攻坚力度。严把项目节能环保准入关,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领域节能,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开展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研究开发碳金融产品,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
完善生态省建设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出台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完善环保监管“一岗双责”。
三、全面深化改革,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融资和用工等方面加强服务。支持泉州市开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开展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进带动力强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完善农村征地补偿机制,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事项,提高管理效能,营造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环境。主动对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整合优化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推动在我省设立自由贸易园区,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继续精简各种检查评比活动,有效治理社区和村级组织摊派多、台账多、会议多、牌匾多等弊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强化层级和专门监督,高度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协商,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机关与所属企业、所办院校、所管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三公”经费。推行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政府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敢于担当,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以勤政为民的实际行动当好公仆;要令行禁止、克己奉公,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改革开启新征程,时代赋予新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