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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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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会遵循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坚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上,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2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件,对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9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会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办法,从监督的内容、手段、途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突出了监督重点,拓宽了监督方式。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会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较好地贯彻了新修改的选举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二是加强了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更趋开放,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会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了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制定了消防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对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无障碍建设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会制定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会从我省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发挥人民防空在参与抢险救灾、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会修订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是加强了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对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会为此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对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省地方性法规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会按照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0件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会审议,一次性集中废止和修改了39件,还有23件将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逐步修改。通过统一清理,进一步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全国人大会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省抢抓机遇,努力争取项目和中央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较快回升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少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管理不规范、开工迟缓、配套资金不能足额按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审议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认真采纳会的审议意见,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进行落实。

为保证中央一揽子经济计划及各项重大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确保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会听取审议了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等问题,提出了审议建议和意见。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省人大会。

为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去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5亿元。为了支持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会按照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由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汇报,作出原则同意的意见,以便省政府和财政部做好政策对接工作。随后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依法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会审议财政有关报告后,要求省政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支持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型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落实,并报告了办理情况。同时,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会作了报告。

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会在对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六条要求。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大局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定。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促进解决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保障。

三、从关注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会对涉及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胎儿性别鉴定、农作物种子、妇女权益、节约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等7个方面的9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会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会围绕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工作四个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会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会作了书面报告。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会对我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向省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保障措施。

我省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好制种业的区域优势,会对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报告了全国人大会。

为推动我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会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渭河流域地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体采访报道,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效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会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对1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1件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规定设置处罚及表述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开展专题调研

会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去年组织6个调研组,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原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我省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会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报告后,针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设定草原保护的“红线”,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甘肃是全国惟一的被国务院整体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省份。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调研组深入7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和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提出要加快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等建议和意见。

我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了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建议和意见。

科教兴省,人才是关键。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就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等提出了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会对我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议。

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会高度关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此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沟通,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并就积极发展生产、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会的建议意见,出台了控制物价、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物价补贴等措施。

五、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代表工作是会工作的基础。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提供履职服务。为代表订阅各类人大报纸期刊、寄送重要会议文件、编印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和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第五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在狠抓制度落实,扎实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突出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会分组分批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视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组织视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建议,其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经过会和省上相关部门的努力和争取,有4件被全国人大会列为重点处理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已在我省的8个县进行试点。

二是突出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上,会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层层分解落实,每条建议、每个环节都有领导负责,建档立册,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二次答复、电话征询意见、现场办理等方式,切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确定的13件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件,各承办单位组织的42场次现场办理活动,办理效果显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还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汇报会,督促“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提高“办成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经过努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9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9件,这两类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4.41%。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去年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名。其中,决定任命4人,任命42人,批准任命4人,决定免职3人,免职26人,批准免职4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

六、在危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人大会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灾区发去慰问电,关心、慰问灾区群众。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会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时成立了省人大会舟曲灾后重建法律咨询小组,编印了有关法律手册,开通法律绿色通道,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支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会领导带领机关有关部门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看望受灾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慰问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会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活动,节约办公经费支援灾区。机关干部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七、加强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为会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了会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会坚持以学习促进依法履职,以更好地履职带动学习,紧紧围绕省人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突出学习与人大工作实际的结合,进一步加强了会党组中心组和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努力创新学习方法,较好地实现了提高能力、促进工作的要求。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会机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突出会议议题和重点。各种检查、视察和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守则,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执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和重视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2件(次),其中来信813件(次),来访1669人(次)。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努力。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络沟通。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市(州)人大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会会议。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在深度报道、理论研究和人大特色上有新的提高。会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秘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总结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大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是必须依靠代表、依靠群众。人大工作,代表是基础,人民是靠山。必须努力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必须突出人大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人大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也不能失职,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五是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只有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

一年来,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进一步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立法听证、法规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使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省情民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紧扣全省“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全年计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集体合同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6件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兰州市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继续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同时,采用询问等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保民生、促项目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今年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五五”普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2010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信访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调查研究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对节约能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会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的经常性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全国人大会和各市、州人大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做好代表参与全国人大会和省人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全国人大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定任免程序,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民主法制宣传。密切同全国人大会及兄弟省市(区)人大会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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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年的主要工作

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领域立法,保障经济社会依法、有序发展

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第一年,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处于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省人大会坚决落实省委要求,进一步创新立法理念,提高立法质量。去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地方性法规5件,批准制定、修订和废止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兰州市制定的法规7件,对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一是着眼促进改革发展,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了《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了《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旅游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劳资双方权益、推动道路交通事业发展和旅游产业发展,必将起到促进作用,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高度关注民生,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了《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将进一步对我省的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文化建设创造科学发展的法制环境和条件。

三是适时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省人大会对甘肃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代表的权利义务、履职规范、履职保障、履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作了规范和补充。

四是着眼促进依法行政,修改了《甘肃省人大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

五是依法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审查批准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批准废止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六是审查批准兰州市制定的地方法规。批准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二、创新方式、增强实效,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省人大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的12项专项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监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会为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事先组织了专题调研。会会议在分组审议这个报告的基础上,召开联组会议进行集中审议,重点围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林业后续产业发展、天保二期方案编制等提出问题和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同会组成人员共同讨论,回答了相关问题。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适时报送省人大会。实践证明,这种集体监督的形式是好的,我们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工作。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推动中心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项目征地拆迁、建设筹资、建设质量和增加结构调整的项目等方面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汇报,就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是加强计划和财政监督。会听取审议了全省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省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还听取了关于发行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并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定。在对计划、财政报告审议中,会侧重对土地出让金两权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三公”经费清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是围绕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我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省人大会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组织力量,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全国人大会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将检查情况报送了全国人大会。

五是对“两院”工作加强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在审议中认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和民事调解工作量空前加大,一方面要立足于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以适应形势要求;另一方面对法院系统在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解决。会对2010年作出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协调省检察院分别与公安、审判、司法等有关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积极付诸实施。

会对2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6件规范性文件,召开了两次专家评审会进行了集中审查,提出了改进意见,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79件(次),其中来信715件,来访1164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

三、立足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会和各专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或集体视察,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提高了会议审议质量。

为了全面了解我省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就全力筹措重大项目资金、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项目竣工后营运、优化项目结构和强化政府部门协调服务职能等方面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

在制定《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过程中,会和有关的专委会组成人员,两次赴甘南、临夏、兰州、天水、武威等州市及临潭、卓尼等县进行实地调研,分管此项工作的会副主任还主持召开了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就宗教事务立法的有关方针和原则,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活动,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使民主化、科学化的立法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会高度关注我省天然林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组成调研组深入甘南、陇南、天水三市和白龙江、小陇山林业局的一线场(站),就我省实施天保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加大天保二期工程资金投入、巩固天保一期工程成果、逐步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组织了关于临夏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对临夏州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改善民生和扶贫攻坚工作支持力度的意见。

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掌握实情、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加强侨务工作等关心困难归侨侨眷生产生活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这项工作的落实。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对我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了调研,并将调研报告报送了全国人大会。

四、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

为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自2010年3月开始,会积极做好换届选举的调研和法规修改等前期准备工作。会党组向省委提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及时批转全省贯彻执行。会依法及时作出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省14个市(州)及86个县(市、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和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会对全省确定的104个乡镇的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指导,为选举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会还牵头建立了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到去年10月底,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圆满完成。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15074名,选举产生乡人大代表63801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比例全部实现了中央“两升一降一保证一适当”的要求,保证了代表构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依法行使任免权

会坚持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促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继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会门户网站、报刊、编印寄送材料等多种形式,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人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的“两联系”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建议办理、列席会会议、参与行政司法监督等活动,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有代表400多人(次)参加了会的各项活动。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会举办了一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四期代表培训班。

二是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案,集中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积极争取全国人大会重视和支持。帮助我省解决了生态建设、环境治理、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好评。年,会同省政府共同研究,从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案中筛选出重点建议案9件,专题向全国人大会分管领导汇报,这些建议分别被列入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重点督办案。目前,通过这些建议案争取到中央计划下达和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其中积石山县境内公路建设项目资金7.4亿元,饮水项目资金3.89亿元,东乡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2000万元。加快甘肃河西能源基地和陇东煤电基地项目开发建设的建议得到重点处理,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1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临夏州黄河干流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得到优先安排,核桃、油橄榄等木本油料产业得到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温暖工程”公用经费定额和农村沼气建设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三是更加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会加强与代表沟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使代表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保证办理质量。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873件,全部办理完毕。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70件,占建议总数的30.9%;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07件,占建议总数的46.6%;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196件,占建议总数的22.5%。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重点督办的1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得到落实。

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其中,决定任命7人,任命76人,批准任命16人,决定免职7人,免职55人,批准免职2人,决定接受辞职7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会继续采取措施,加强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学习贯彻了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七一”讲话、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了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在机关上下营造了奋发向上、团结务实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了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会机关为人大及其会服务的意识,完善工作制度,机关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高。

积极关心支持市县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帮助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人民之声报》、《人大研究》和甘肃人大网站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年省人大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代表省人大会,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年的主要任务

年,是省十一届人大会全面完成任期目标的重要之年。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提出的“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依法履行职权,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全年计划制定《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修订《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甘肃省邮政条例》、《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规。废止《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做好兰州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州、县人大会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地方性法规的专项清理工作,协调提出省人大会—五年立法规划。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计、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等工作报告和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全省档案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专题报告。组织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调查研究和决定重大事项

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做好对甘肃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活动;围绕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兰州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专题调研;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采访调研。继续做好立法调研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工作。对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

四、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

积极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体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增强办理实效。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及省委的统一部署,依法做好选举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及换届的相关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不断推进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会整体工作质量。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学习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发挥好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工作联系,互相学习,开展交流。加强与各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联系,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

回顾过去,我们认真履职,不负使命;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任重道远。我们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努力奋斗,为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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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09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同时,我省也经受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和特大地震后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考验,是新世纪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省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大局,开展专题调研、决定重大事项

去年,会坚持从全省大局出发,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7项专题调研,并对政府提出的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

国家推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一大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为了确保这些重大项目良好运行,让中央放心,让人民放心,会调研组和全国人大会调研组,共同对中央政府在我省新增的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公共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切实解决配套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减轻项目建设负担、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也是国家“十一五”以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深入了解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超前谋划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十二五”规划、拓宽农村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规范资金拨付、加快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等建议。

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是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会组成专题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会调研组一道,联合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对廉租房的建设规模、产权共有、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范围、标准以及城市住房工作思路等方面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我省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掌握灾后一年恢复重建的基本情况,会组织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加强重建项目监督管理、尽早出台灾区移民实施方案、尽快解决城镇受灾居民住房重建问题、减免运输灾后重建物资车辆过路费、增加灾区群众经济收入等建议。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增收难一直是我省的突出问题,在受金融危机冲击、经济严重萎缩的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更多。为此,会对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从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正确处理农民增收与科学发展的关系、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为确保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尽快改变民族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全省的发展差距,会对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了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会对我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了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追究、发挥调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处理缠访缠诉有效办法、完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我省一大批项目相继获准开工建设,但项目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短缺问题十分突出。会在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发行中期票据融资工作的报告》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决定我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8年期中期票据10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省融资方式的一次创新,缓解了我省项目建设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会听取和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批准了这个报告,对本年度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作出了部分调整。这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使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一年来,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决定任命11人,任命79人,批准任命1人,决定免职6人,免职38人,批准免职1人。

在过去一年里,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和我省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会办事机构向“一府两院”转送后,得到了“一府两院”的认真采纳和吸收,较好地发挥了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我省在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形势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努力。通过一年的实践,会在围绕全省大局寻找依法行使职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上,有了更深切的体会,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一年来,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5项专项工作报告和5项计划、财政、审计方面的报告,对6个方面的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监督实效。

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到2009年已进入第四年。为进一步了解规划纲要实施以来的情况,加强对政府实施规划纲要的监督,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实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大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工作汇报》。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认真研究内需不旺的问题,继续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继续争取国家在扩大内需政策中对我省的照顾和倾斜,加大对重点产业、新型产业扶持力度,努力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融资难一直是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在对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增强自身融资能力、大力支持和发展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奖励和补偿资金、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和监管机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建设等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会对我省五个市州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执行积案是社会热点,也是难点。对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关系到给社会信心、给群众温暖,更关系到司法权威的树立。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部分在兰省人大代表,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监督和支持。

会听取和审议了200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08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08年省级财政决算。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加强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办事机构将审议意见书面转送了省政府。

会听取和审议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四个月后,审计厅按照会的要求,代表省政府再次向会书面报告了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等方面的建议。

会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的贯彻落实情况。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还配合全国人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对全省重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会的一项新工作。会召开了全省市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了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省政府、市州人大会和兰州市政府报送的11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审查,对其中3件违反制定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

继续坚持会领导联系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召开全省市州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受理和督办工作。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204件次,其中来信1104件,来访1100人次,督促解决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案件,起到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从省情、民情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省情、民情出发,坚持突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提高了法规质量。在立法工作中,会注重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融入法规中,力求突出为科学发展服务的思想;着眼于解决本省实际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立公民参与立法平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调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性,草案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草案实行隔次审议。一年来,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6件,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兰州市地方性法规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件,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8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较多,通过立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必要。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从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规定。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但我省部分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从监督范围、监督措施、监督程序和监督者应承担的责任,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好林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要求。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指导、调控城镇化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手段。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

职业教育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为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会修订了《甘肃省档案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批准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东乡族自治县教育条例》、《东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管理条例》、《东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还建立了地方性法规质量跟踪评估制度,制定了跟踪评估办法,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四、着眼于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

会进一步加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服务工作。继续坚持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和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两联系”活动,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3至5名基层人大代表,采取走访、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征求基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170多位代表参加了培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办法和措施。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建议953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229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5件,这两类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97%,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一年来,会加大了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会各位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涉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1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会和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机制和办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创新,办理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了解代表建议背景,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办理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以及电话信函沟通,加强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办理后,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不满意和有新的意见建议的,进行二次办理。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涉及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加强“三农”工作和改进完善政策等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五、总结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经验,加强人大会自身建设

去年,是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会围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座谈会,举办了成就展和书画展,加强了会设立30周年专题宣传,对我省地方人大设立会30年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

3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会在中共甘肃省委和本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促进我省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保证。人大及其会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30年的实践证明,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人民为工作出发点,把推进和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会的重要议题。人大代表和会组成人员,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及其会通过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决议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在人大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会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会3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继续坚持每次会会议闭会后,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紧紧围绕会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国内新形势,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如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五个专题学习。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举办人大制度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知识的讲座或学习班,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会机关的集体参谋助手作用、服务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

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深入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在吃透省情上下工夫,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省工作的大局;二是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听取和审议专题调研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后,对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四是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使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0年,省人大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年度安排法规草案审议、修订、废止项目有科学技术普及、就业促进、无障碍建设管理、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法办法、消防条例、实施防空法办法、建筑市场管理和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9件,预备立法项目5件,立法调研项目14件。会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上。立法选项要紧密结合甘肃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推动解决影响我省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草案起草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做好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工作,对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委托起草、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作用,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稳定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情况和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审判机关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农作物种子管理、食品安全、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4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信访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和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要在总结去年专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抓住关系全省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专题调研工作,对发展循环经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医疗体制改革、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在深入调研、吃透省情的基础上,围绕我省的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对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决议,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统一,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59号文件精神,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做好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扩大代表对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活动的参与。做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办好代表培训班,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办事。进一步增强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改进会的会议组织和服务工作,提高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继续办好会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加强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搞好为会和代表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更加关键的一年。会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努力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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