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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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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教育工作的组成部门。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一起看一下吧!

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篇1

一、概述

年,教育部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2号)的工作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22号文件要求进行全面部署,不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高校招生、财务、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关于做好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等文件,安排部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印发《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直属高等学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高校领导责任和财经纪律,要求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审计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印发通知指导高校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开高校就业情况。印发《关于公布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名单的通知》,积极发挥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提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基本原则、内容形式、媒体平台、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教育系统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专业化水平。集中公布了省级教育部门和部属高校新闻发言人名单、新闻宣传机构及联系方式,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三是各项重要政策文件强调信息公开。《关于印发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后续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中都对加强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

2. 推动决策过程公开。制定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等3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均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专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2项在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在编制起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重要文件时,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在门户网站征集教育“十三五”规划建议建言,加强公众参与。

3. 推进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公开。一是公开教育规划纲要落实情况。在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整合媒体报道、专家观点、采访调研、群众声音等内容,系统公开推动协调发展、推进改革开放、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改革发展进展和成果。召开8次教育规划纲要实施5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分专题向社会介绍5年来纲要实施成效。二是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开“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首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三是公布重点工作结果。公布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名单等,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公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__”等重大人才项目情况,对教育部评选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推荐的“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指定媒体和教育部政府采购网及时、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中标或成交结果、终止公告、投诉处理结果等,实现了采购预算、流程及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采购工作机制与规范,制定采购项目工作流程表,对应该公开的采购项目信息进行特别标注。进一步指导部署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做好采购公开,避免和杜绝违规采购现象。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行为,开展政府采购人员培训,推进专业队伍建设。

5.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对照检查各事项公开情况,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为师生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直属高校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三次督查,逐校逐项梳理公开情况,发布整改通报。推动各直属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监督方式等内容。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开设“服务”频道,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的范围、渠道、依据、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围绕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大学生就业创业、校车管理等热点问题,采用“图说服务”和“服务专题”等生动且有针对性的方式,图文并茂地进行呈现,丰富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6.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专项督导情况,发布督查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公开曝光。开设校车管理专题栏目,公开校车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地动态,并对校车事故处理及督导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开设“曝光台”栏目,发布各项事故调查信息,对南昌高考替考事件、高校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处分、教育乱收费等情况进行通报。

7.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5月举办了全国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9月举办了教育部直属机关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教育系统200余名办公室主任参训。培训班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培训和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二是不断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平台。为适应信息公开新常态下的工作需要,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改进政府服务,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部网站首页开设“公开频道”,涵盖重大政策文件发布、行政审批公开、高校信息公开等17个专题。同时,优化了依申请公开在线平台二期模块,增加了邮箱认证、附件上传、二次审核等多项功能,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办理方式,为群众了解教育信息、监督行政行为提供了便利。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完善教育部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属性标识、确认、通报等系列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研判、督办、会商机制,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保障。

8.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文章、集体采访、图表数据等多种形式,对教育督导报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等重大教育政策做好解读和引导。围绕重大政策发布答记者问40余篇,专家文章近200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 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共计507条,教育部政策公文中非涉密普发下行文78% 做到了主动公开。其中位于前5位的信息是:干部人事人才类181条,占比35.70%;发展规划类119条,占比23.47%;教育综合管理类85条,占比16.77%;高等教育类57条,占比11.24%;部门规章类39条,占比7.69%;其他26条,占比5.13%。

2.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热点信息情况。分别于4月、7月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教育部年部门预算和年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发布《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编印出版年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定期更新公布全国及分省各级各类学校(机构)情况、学生情况、教职工情况、专任教师情况等相关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发布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积极开展社会语言生活状况的跟踪监测与引导。及时公开调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信息,在门户网站全面发布目前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和审批服务规范,列明政策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受理机构等内容,加强审批结果公开。已核准的15所高等学校章程、年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等都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

3.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25场,组织宣传活动200余场,发布新闻稿600余篇。紧密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周年、招生考试、教师节、新学期开学及重大政策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宣传解读,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

4.通过《教育部公报》《中国教育年鉴》公开信息情况。共刊发《教育部公报》12期,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出版发行了《中国教育年鉴()》,发布上一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重要教育活动的报道或综述,教育部领导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或专文,年度教育工作要点,教育发展统计,教育综合管理,教育人事管理,教育财务与统计等重要文件和统计信息。

5.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加强新媒体运用和媒体联动,探索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及门户网站、教育报、教育台联动的新闻发布模式,做好新闻发布、热点回应、信息服务等工作。组织网络访谈、微访谈24场;官方微博粉丝总数超过1137万;官方微信订阅用户近40万,总阅读量超过3000万,多条内容阅读量超过10万;官方新闻客户端已相继入驻搜狐、新浪、人民日报、今日头条、网易等5家移动发布平台,订阅用户总量达500余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647件,较年的281件增长了130%。从申请的主体看,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626件、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21件。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16件,占2.47%;以电子邮件方式申请31件,占4.79%;以纸质信函方式申请65件,占10.05%;以在线提交方式申请535件,占82.69%。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266件,占41.11%;涉及教育统计信息的114件,占17.62%;涉及教育机构设置的65件,占10.05%;涉及人事待遇的42件,占6.49%;涉及招生就业的28件,占4.33%;涉及基础教育的26件,占4.02%;涉及学籍学历管理的23件,占3.55%;涉及考试管理的20件,占3.09%;涉及教育财政经费的15件,占2.32%;涉及教育收费的12件,占1.86%;其他36件,占5.56%。申请内容涉及教育部20个业务司局。

2.答复情况。647件申请已全部按时答复申请人,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50件,占23.18%;“同意公开”的105件,占16.23%;“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0.15%;“不同意公开”的86件,占13.3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4件,占17.62%;“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3件,占3.5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79件,占12.21%,无效申请89件,占13.76%)。

3.反馈情况。加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联动,通过依申请公开工作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将应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反复被提起申请的属性为“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将属性变更为“主动公开”。年,文件属性由“依申请公开”变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年,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办22号文件要求,牵头推进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1.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全面推进高校招生“十公开”的同时,重点加大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公开力度。一是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公开事项,提高录取过程透明度。二是加强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报名、审核、考核、录取全过程公开。年,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招生报名人数16.2万人,录取1.1万人。三是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会同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年,31个省(区、市)均进行了全面公示。四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明确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类主体的公开职责,开展专项督查,对公示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责。五是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三大平台,实现全过程网上公开。

2. 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强化财务公开重要性。印发《关于直属高等学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高校完善财务公开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和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高校预决算公开。印发专门通知对直属高校年预算、年决算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高校按统一时间、统一规范公开预决算信息。目前75所直属高校全部公开了财务预决算信息。三是做好高校财务年报编制。根据有关规定,布置直属高校完成了年度财务年报编制工作,切实有效提升高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四是推动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目前,75所部属高校均制订了财务公开制度,其中31所高校制定了专门的财务信息公开办法,其他学校在信息公开办法中对财务信息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46号)精神,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联络员协调制,明确了公开方式、涉密处理、属性标注等工作程序。在门户网站公开频道开设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分批次公开了165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日均接待上门群众和咨询电话7人次,全年1500余人次。处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中有关信息公开的信件15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5件,行政诉讼11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复议、诉讼请求。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年,教育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深入实施《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督促高校按照《清单》要求公开各项信息,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清单进行适时更新。继续深化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指导各地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研判、督办、会商等机制,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办理方式,依法依规妥善答复。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改革完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继续发挥第三方评估的积极作用,强化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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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篇2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年6月,我厅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今年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出台了《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厅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闽教办综〔〕5号),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注重时效、突出重点。一年来,我厅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形成了信息公开的稳定工作机制。

1.理清责任,及时公开三大清单。一是年12月、年7月,省审改办发布教育厅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后,我厅随即在门户网站开辟“行政权力运行专栏”。现已将60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监督检查22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49项公共服务事项和148项责任事项(其中多部门监管4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责任处室、追责情形等。所公开事项数量、名称与省里文件公布的保持一致。二是发布《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落实行政权力、公共服务、责任事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将清单向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公开。三是要求本厅各处室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全程上网,保证办事便民透明。一是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办事大厅”,设立办事指南、文件公告、表格下载和咨询服务等二级栏目,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在厅协同办公平台上开设行政服务子模块,全部项目都集中网上办理,全面实现同步受理、办理、办结等功能,并同步动态显示办理进程。三是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实行全程网上动态审批,接受省级网上电子监察,打造“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程监督的网上运行机制,促进了事项办理的高效、便民、廉洁。截至日前,我厅年共办结的17件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已全部在厅官网公开,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上均可查询;共受理公共服务事项2617件47561人次,全部办结,即办率达53.1%,当日办结率达75%,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3.持续注力,推动实行阳光财务。一是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厅经费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分别于年3月公开年部门预算、8月公开年度部门决算。二是下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督促厅经费直属高校做好相关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从年起,我厅经费所属高等学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在我省率先实现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信息对社会公开,推动学校实行“阳光财务”,增强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

4.全面推进,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年我厅继续督查全省90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从高校-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看来,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一是发挥网站主导作用。以校园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优化版面设计,整合功能模块。部分高校还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图解制度、专题解读等信息。二是拓宽信息共享渠道。通过学校各级各部门网站、各种会议、校报广播、新闻发布会、宣传橱窗、年鉴、简报、档案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快速、高效、互动性强的特点,为师生员工和社会群众提供更全面、便捷的实时信息服务。三是加大重要信息公开力度。重点领域的信息设置专栏重点公开。以制度为准绳,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学校章程、招生政策、工作程序、报考指南、录取流程、职务聘任办法、财务收费标准等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校园网多渠道及时发布供师生查看。以宣传为渠道,扩展信息公开范围,加深信息公开深度。在招生工作中积极印制招生宣传材料、设置招生宣传专栏,更新“阳光高考”和“高考直通车”等信息平台、参加电视台访谈和网站在线答疑等,以服务考生为宗旨,加班加点做好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以监督为保障,实现阳光治校。-学年各高校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4807条,网络点击量数以千万。

5.设置专栏,加强信息解读回应。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栏目下细化分为“省政府政策解读”、“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其他政策文件解读”等子栏目,并纳入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厅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范围,建立起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机制并纳入督导和绩效考核。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拟稿处室起草文件时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运用图标、图解、视频等丰富的形式,使政策解读可视、可读、可感。更接地气。今年我厅发布政策解读4条,转载省政府、教育部及其他部门政策解读53条。

6.完善机制,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一是进一步细化并更新了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年已公开85项提案和建议。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均明确标明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确认后方可公开。三是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的流程,遵循“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明确了各环节办理时限,确保法定时限内有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答复申请。及时将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登录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电子监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告知救济途径,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总结和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件,办结12件,答复网上咨询252条,接听咨询电话13457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年度,我厅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2条。除教育系统内部具体工作安排、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主动公开,并抄送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类别: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与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办事指南、收费规定、应急管理、政府采购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厅办公楼一层LED滚动屏幕、行政服务中心专用触摸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年对门户网站进行普查整改,关停一批长期没更新的项目,页面布局更加合理,栏目设置更加多样。全年省教育厅网站发布信息11026条,答复办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监督举报、效能投诉等公众参与栏目2557条。开展在线访谈122期,网上调查9次、意见征集5次.微博公开信息105条,微信公开信息62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 576401次。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年我厅发布政策解读4条,转载省政府、教育部及其他部门政策解读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其中,3件通过网上申请,9 件通过信函申请。截止年12月31日均全部答复,其中,1件已经公开,3件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 5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2件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均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因申请人不服我厅的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诉讼2次。一审二审均维持原判。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督促着机关干部要不断深入和提高对信息公开的理解和认识。如何落实政策解读这一项新任务,需要不断摸索;如何加大“三重一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需要更下决心;如何提升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还需要继续思考。

(二)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信息公开的范围可以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形式可以更加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可以更加拓宽。

(三)进一步加强力量配备。随着信息公开任务的不断增加,要求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一直比较薄弱,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上升难以迈出步伐,也导致对省属高校的督查无法及时跟进和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厅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积极探索新路子,为福建阳光教育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以本机关名义公布的带文号信息,不含直属单位和学校名义公布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信函申请数,不含部分公民向业务处室当面或电话咨询所获取的信息。

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篇1)

福建省教育厅工作报告篇3

一、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教育厅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我省推进海西建设和福建跨越发展提供服务。截至年12月,我厅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9594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2条,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均依法依规答复。

(一)公开教育发展规划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实行预公开制度,积极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

1.截止年12月我厅主动公开了福建省教育系统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及厅机关各处(部)室工作年度计划共16条。包括年3月公开《福建省教育厅年工作要点》基各处室年度工作要点,5月公开《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等。

2.我厅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重点公开平潭海洋大学筹建情况,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基础教育、师资建设情况。

3.定期公开我省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包括继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特殊教育提升工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加快幼儿园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等。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

进一步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梳理行政处罚办理流程,充实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政府网站服务人性化和实用性水平,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行全程监控,不断深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截止年12月,网上执法平台发布105条行政职权信息和行政处罚办理流程,网上审批受理426件,办结328件,正在办理78件,预审核状态17件,退件3件。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性、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

今年2月15日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福建省教育厅年部门预算》。同时,按照财政部门界定的口径和范围,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统计、相关数据的衔接等基础性工作和经费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财政信息还包括科研项目计划安排和专项资金下达、国家助学政策和专项资金支出、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安排和资金下达、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等。截止年12月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6条,包括本厅、有关市、县(区)教育局、学校、厅属单位的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流标公告等及更改事项、采购信息等。

(四)加大公共信息公开力度。

我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动态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教育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确保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继续加大对人(人事及招考信息)、财(财政信息)、物(重点项目、政府采购)等群众重点关注的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省教育厅网站节点建成,接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

对本厅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定期对内公开,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每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每季度机关水电消耗情况、每季度机关办公耗材采购费及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每季度机关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及人员招录、人事任免、每周工作计划及本厅工作人员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五)有序推动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67号),我厅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高等院校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通知要求高校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并报送至教育厅备案。年11月,我厅对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依此为契机,促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目前我省大部分高校制定了本校信息公开(校务公开)的相关制度或实施细则,成立了校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组成校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整改。校务信息公开不仅要结果公开,也要过程公开,实现公开内容由少数重点向全面铺开拓展,由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的转变。

(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年,福建省教育厅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模块,推进和落实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年第12期《中国教育信息化》杂志发布中国省级教育门户网站排行榜,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排名第一,alexa全球综合排名56851名。我厅进一步认真落实省数字办《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办公厅《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度省教育厅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成立年省教育厅网站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做出全面部署,有效推动门户网站建设上新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2条。其中机构设置信息2条,占0.4%;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占0.8%;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3.5%;统计数据2条,占0.4%;财政资金信息1条,占0.2%;人事和培训信息113条,占25%;政府采购信息16条,占3.5%;应急管理信息2条,占0.4%,其他主动公开信息296条,占65%。除教育系统内部具体工作安排、材料报送等不涉及公共服务的文件不公开外,其余涉及公共服务类信息经保密审查后全部主动公开,并抄送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要类别: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与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办事指南、收费规定、应急管理、政府采购等。

(三) 信息公开的形式

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厅办公楼一层专用触摸屏和LED滚动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省图书馆和省档案馆查阅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目前,通过专栏网页全文公开年各类信息452条,2008年到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共2297条;专栏页面访问量本年度达69594次;年向省图书馆、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68条,2003年到年累计送交信息1676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年,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2件,59件通过网上申请,3件通过信函申请。涉及的内容主要是中小学入学、学籍管理、高考成绩、学位认定、教师招考、教师职称评审、索要教育统计数据等。截止年12月31日已答复62件,12件同意公开,并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基本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6件属部分同意公开,42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为申请指明申请方向。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我厅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在全厅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性方面亟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与任务存在矛盾,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不足。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和__的认识仍需不断巩固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我厅下阶段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健全网站建设,建立起网站运行机制和管理规范。制定政府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发布实施标准,规范流程,保证门户网站各政务栏目和模块的正常运行和网站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二是对社会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要求逐步建立业务处室负责制,落实到单位、处室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措施,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权、利”。 三是除充实承担该项工作的干部队伍外也从技术手段上不断升级,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弥补人员不足的硬伤。四是从技术、管理和组织等方面构建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范体系,一方面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高信息保密技术,防止信息泄密。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不断深化干部员工对信息公开和公开前保密审查的认识。五要注重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校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公开效果。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创先争优精神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本机关名义公布的信息,不含直属单位和学校名义公布的信息。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处室当面或电话咨询获得所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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