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工作报告
高级法院既是最高人民法院之下第一层级的下级法院,又是若干中级法院和众多基层法院的上级法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高级法院工作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各项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共新收各类案件108.7万件,办结103.3万件,结案标的额2596.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2%、5.3%和47.9%。其中,省法院新收案件6772件,办结6701件,结案标的额250.3亿元。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18件,判处罪犯4091人,同比分别上升102.7%、93%。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其中原为县处级干部44人、厅级干部10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同比分别上升67.3%、53.2%。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2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
(二)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其中,审结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13.4万件,劳动争议、社会保险等案件1.9万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9.7万件。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权益等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解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依法妥善处置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已发放执行款8.2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商事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防范经营风险等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并针对涉金融纠纷高发多发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48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351件,判决维持733件,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7788件。在枣庄、济宁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及时、公正化解行政争议。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依法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车辆、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辨明是非,惩恶扬善,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规则意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00余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与新闻媒体合办《法院在线》、《法官说法》等栏目,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一)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制约,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当事人可随时通过网络查询案件进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做到“每庭必录、每日必播”。组织开展裁判文书专项评查,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信息、通报案情、直播庭审,省法院与菏泽、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三)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加强审判案例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明确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四)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拓宽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目前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加大参审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总结推广这一做法。
(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立案公示,对书面审理的假释案件一律提讯罪犯,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去年,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
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不断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一)推行“四心工作法”,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泰安市岱岳区法院徂徕法庭副庭长钱继红,大学毕业后扎根山区十多年,翻山越岭、走村入户,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办案一千多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群众亲切地称她为“乡村法官”。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有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加强诉讼指导,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大量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社区农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三)畅通申诉信访渠道,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推进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力度,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让当事人减轻了奔波劳苦。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去年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90.3万件,占全省法院办案总数的87.7%。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我省法院优化法庭布局、方便群众诉讼的经验和做法。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全员学习、全员交流、全员轮训,牢牢把握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讨论、“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法官授职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去年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二)强化规矩意识,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审判作风得到有力整治,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两个责任”,保持司法廉洁。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结合查办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举办警示教育专题巡回报告,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确保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开展登门走访,开通短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视察、座谈22次248人(次)。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省法院办理代表建议119件、委员提案16件,办理来信136件、来电407人(次),接待来访196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三级法院广大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能力、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作风建设成果还不够牢固,有的干警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行为失范,个别干警甚至顶风违纪、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省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有待强化,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山东建设;坚持法治反腐,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保护守法诚信,制裁违法失信,促进社会公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公正司法要有新举措。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认真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
五是基层工作要有新突破。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水平;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教育培训、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深入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着力推出一批重大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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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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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94704件,审结261725件,分别上升8.07%和5.73%;其中省法院受理4426件,审结3761件。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993件,判处罪犯27939人,分别上升6.82%和1.0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40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判处放火、爆炸、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4721件,判处杀人、绑架、强奸、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24件,判处“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374件。加强对刑事大要案审判的监督指导,依法惩处王伟涉黑团伙等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判处集资诈骗、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688件,维护了市场秩序。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工作,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674件9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特别是判处了浙江消防总队原政委程永利受贿案,渭南市城建局原科长侯福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典型案件,强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坚决破除一切特权行为,对公职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建立审批报备制度,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依法对2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省法院制定实施细则,全面推开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80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决治理超期羁押,实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和开庭审理,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裁定变更刑罚,维护了被告人权益。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服务全省发展。省法院下发《为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监督指导三级法院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全省工作大局。全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15万件,上升3.62%;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03件,上升36.65%。
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实施“稳中有为、提质增效”战略,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各类股权确认、转让案件1605件;全面执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审结相关案件2287件;平等保护境内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64件,为全省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着眼经济转型、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纠纷案件174件,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采取网络直播方式集中宣判典型案件,营造了全社会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浓厚氛围。加强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应对,下发《关于银行卡伪卡盗刷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纪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案件2.59万件,审结土地补偿、房屋拆迁、建设工程施工案件1597件,审结资源开发、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370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经济运行风险。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保障涉诉民生,解决损害赔偿、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纠纷4.41万件。着力促进“三农”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工报酬案件3260件。密切关注老人、妇女、少年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化解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3.62万件,一件赡养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深化涉军维权“陕西模式”,深入65家驻军单位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审理涉军案件254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西北五省区涉军维权联席会上介绍了经验。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8.49%,促进案结事了。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维持行政行为802件,占29.67%;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29件,占12.17%。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参与秦岭北麓违建处置,为清查整治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制定了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请异地管辖《规定》,规范行政诉讼代理,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省法院和各中院坚持向同级政府印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建议1190件,促进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依法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1件,决定赔偿675.96万元,实现了请求人的赔偿权利。
三、加大执行力度,实现胜诉权益。坚持把破解执行难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突破口,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基础上,积极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执结案件4.19万件131亿元,实际到位率88.5%,上升2.34个百分点。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清理消极拖延执行案件134件、涉民生案件1968件、金融债权案件341件,化解涉执行信访114件,化解率位居全国前列。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349名,限制出入境、高消费215人次,决定罚款45.7万元,司法拘留38人。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44人。省法院和各中院、30个基层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省公安厅联合实施被执行人车辆查控,与22家银行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账户信息14.8万件次,初步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工作格局。
四、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创新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在西安市3个区县法院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依托铁路法院在西安、安康两市开展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方案已向最高法院报批。改革审委会制度,建立讨论案件过滤机制,突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职能,省法院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出台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直接办案规定,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界限。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5853名,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扩大陪审案件范围,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83.24%,促进了司法民主。
打造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利用信息网络整合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全省新收案件流程信息同步上网,减刑、假释案件同步公示,当事人上网查询案件信息3.77万件(次);网上视频、图文直播庭审2589件,“微直播”审判执行1014场次,实现了“天天有直播”。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6.9万份,排名全国前列。执行工作实现了办案进程网上可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上公示,执行悬赏和拍卖网上公告、执行举报投诉网上受理。深化“法院开放日”活动,万名群众受邀走进法院,零距离感知司法;利用官方微博发布司法信息17.2万条,增进了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发回改判和指令再审案件评查通报、跟踪反馈机制,省法院业务庭到各中院集中通报案件质量27场(次),随机抽查裁判文书3.41万份、庭审4019个,促进了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开展企业融资拆借、民间借贷、不良债权转让等疑难案件研讨,发布参阅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坚持审判运行态势定期分析机制,针对突出问题限时督办整改,加强审限监控,推进均衡结案,全省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明显改善,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97%,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8.98%,二审改判发回率下降5.81个百分点,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下降18.49%。
创新参与治理机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深化“一村一法官”和审判“五进”工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将2.83万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基层。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判后回访帮教机制,对356名未成年人罪犯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于刑罚,促其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刑满释放、非监禁刑人员跟踪帮教,共同推进社区矫正。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延安市富县法院推出“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被最高法院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推向全国。
五、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强化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出台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坚持已有司法为民措施基础上,推出10项新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细诉讼服务。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功能设置,“门诊式”化解简易纠纷2.3万件。开通“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有效拓展司法服务领域。落实民事小额诉讼制度,速裁案件936件。网上受理信访138件,视频接访447人(次),方便了群众反映诉求。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规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程序,采取阅卷、询问、听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570件,其中省法院1469件,再审后改判71件、发回重审68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省法院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61名,全省法院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448万元,决不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全省涉诉信访台账,按照“一起信访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实现了“清仓见底”。省法院成立涉诉信访巡回督导合议庭,带案下访指导,促进问题就地解决;抽调资深法官对进京赴省访案件集中评查剖析、倒查责任,促进了整改落实,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实施“诉访分离”,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全省法院接待群众来访下降43.1%,引导群众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根基。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32个集体、43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2名法官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指导富县法院教育实践活动为标杆,省法院班子成员联市、处级干部联县,全程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各中级、基层法院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了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国家法官学院以我省司法为民实践为题材编写了全国法院群众路线教育读本。省法院逐项落实19项整改任务,带头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带领全省法院队伍营造清风正气,把党的纪律和人民司法光荣传统立了起来。
不断增强素质能力。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化“两学一读”活动,进一步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着力克服“本领恐慌”,省法院开办“陕西法院大讲堂”,举办审判执行业务、司法政务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法官干警1.35万人次;加强审判理论研究,17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评比中获奖。落实“双千计划”,选派资深法官到政法院校兼职任教,聘请法学专家担任特邀咨询员,拓展了人才培养渠道。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做到了警钟长鸣。省法院面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98名,机关各部门全部选配廉政监察员,强化了内外监督。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监督力度,推行“双述双报告”制度。对4个中院进行司法巡查、83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审务督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法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对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训诫57人,党政纪处分51人,维护了司法廉洁。
努力巩固基层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为基层法院招录人员76人,推行新进人员到基层和一线工作制度,实行上下级法院干部交流锻炼;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召开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基层基础建设,新建标准化人民法庭12个,配发各类装备1808台(套),人才向基层流动、保障向基层倾斜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巩固。狠抓信息化建设,扩容升级四级专网,建成全省审判管理执行指挥中心,深化网上办案办公,信息化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向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3件、委员提案12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复。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寄送专刊、电话短信等方式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审判、参与调解219人次;组建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团,实现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定向服务。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13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加强律师执业保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是省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倾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诉讼群众有意见,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法院司法为民措施落得不实,还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表现,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推进司法改革的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个别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损害司法公信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凸显,司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继续深化改革,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履行审判职责,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公正司法,提升诉讼服务,建设过硬队伍,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陕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推进地方法规体系完善;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水平;切实推动全民守法,通过审判“五进”、庭审直播、公开宣判、担任法制副校长等途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总结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制定我省法院司法改革《方案》,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和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审级制度,优化职权配置,明晰审委会、院(庭)长、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围绕实现公平正义,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法律适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预防、及时纠正机制,决不让无辜者受到法律追究。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快案件执行进度,确保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研判,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监督指导规范化。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围绕满足多元需求,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杜绝暗箱操作。建设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服务职能。用好“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联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做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健全涉诉信访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五是围绕提高素质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进“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加大逐级遴选力度,完善职业保障,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强化对基层的监督指导,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弘扬司法正气。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筑牢制度篱笆,坚决扫除司法腐败,让人民法院始终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稳固防线。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加快建设“三个陕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级法院工作报告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