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1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2
您好,关于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补充: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购房人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死亡的,凡已按规定交纳了首付款,且继承人愿意继续支付的,可由其继承人按照原协议继续支付房价款,房屋产权可按继承的有关规定变更为继承人所有。原购房人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所购住房产权可直接登记在继承人名下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租赁房屋位于,房屋总面积,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原因,方请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签订的《》,上述合同租赁期计至年月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以合同的家具清单附件为准)。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合同终止时,如果上述事项均无异议,则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币仟佰元整(¥)全额归还乙方,并返回当月剩余房费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4
致先生/女士: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网点租赁合同》,约定贵方承租我方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条约定:“贵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x-x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币元(大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纳租金,按违反合同处理。”同时,该条款还约定贵方向我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费、房屋税、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贵方如不及时缴纳各项费用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由贵方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贵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约定:贵方拖欠租金累计达15日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任由贵方承担。同时贵方应保证在15日内将放臵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则视为贵方自愿放弃所有物品。
上述租赁合同签订后,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履行义务,存在众多违约行为。一方面,贵方未按照合同之约定于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交清-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况下仍拒绝及时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贵方仅租金仅支付至年月日,且向我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依约支付租金的义务。另一方面,贵方并未按照合同之约定及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在经过我方多次催告的情况下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贵方的上述行为依然构成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鉴于贵方违约的上述事实,我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贵我双方签订的上述《网点租赁合同》之约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现依法通知贵方:
一、自本通知送达贵方之日起,贵我之间于年月日签订的《网点租赁合同》正式解除。
二、请贵方在收到本书面通知后15日内(最迟在年月日时前)搬出标的房屋,撤出属贵方的物品,并将房屋及原附属设备、设施归还给我方。逾期不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标的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保留向贵方追偿的权利。
三、贵方在腾房过程中仅搬走其自行投资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独立的添附物,对于已经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进行拆移、或拆移将对标的房屋造成破坏的添附物,贵方应同意放弃,并承诺不破坏其完好性,无偿交给我方。如贵方在腾房过程中给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我方将保留向贵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四、我方保留向贵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同时我方也保留继续向贵方主张剩余租金及贵方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追偿权等相关权利。
五、若贵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出标的房屋,我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必要方式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我方相应的损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书一式贰份,邮寄给贵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20__年__月__日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等物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元(大写:)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元)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承担:水电费(自行交费,退房时凭交费收据结算);租房时一次性交清: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物业费、楼道灯费
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依约履行,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补偿款20%的违约金,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要保持租赁的楼房和房内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由乙方修复或赔偿(包括门窗、玻璃、结构、供排水管、水电表、电扇及现有家具等)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内规定的条文细则,原则上双方不能随意终止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若甲方想早收回或乙方想延长租期,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单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必须结清有关费用。
八、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九、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该个人租房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和协议规定乙方损坏东西需要赔偿)
十、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或影响邻居休息,如有此事发生,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房屋,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在房内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20__年__月__日
解除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四层,包括地下室)出租给乙方使用。因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导致餐馆无法经营下去,因此甲乙双方协商,至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超过租赁期限为五天(每天租金400元,五天共计元),由乙方付给甲方。因此甲乙双方手续已清再无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附注:
1、乙方在甲方重新向他人出租房屋之前乙方将屋内自己的所有东西全部搬完。
2甲方在这期间不得干预乙方搬运自己的东西。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