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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

时间: 新华 合同书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1

甲方:_____(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

品牌:_____

型号:_____

数量:_____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

车架号码:_____

发动机号: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7、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车质第____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当户(借款人_________)/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

1.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

2.1当金(¥:_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质物的占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

6.1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7.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当金本金。

第十条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________________

12.2_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一、质押财产证件

1、车辆购置原始发票;

2、车辆购置税证;

3、车辆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辆保险单(正本);

6、养路费证;7、车船税证;

8、车辆钥匙。

二、出质人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对经办人的委托书;

6、身份证复印件;

7、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9、共有人同意质押典当的书面证明。

甲方和财产共有人保证以上“质押物清单”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同意质押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3

甲方: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利息:_________按照______月利率____%,每______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_________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_________(出借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借款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保证遵守。

第一条具体协议:

(1)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2)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或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承诺在贷款期间自有车辆品牌:________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套。机动车号牌号码: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

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预计价值:每人________人民币。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赠予抵押财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和转让的影响。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将处分抵押物。

(4)本合同贷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每天因100元而未能支付罚款。

(5)乙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清到期本息。

(6)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见第二条担保条款)。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担保条款: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赔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止两年。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违约:

(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的;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约定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3)乙方或担保人可能影响乙方贷款偿还的其他行为。

二、如发生违约,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和复利;

(2)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或通过法定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和质押,以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_____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_____品牌:型号:数量: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_____估计价值:_____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_____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_____在甲方存放。

3、抵押_____的_____,由乙方到_____公司办理投保手续。_____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_____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_____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_____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6

一、一般责任主体的认定:

借款合同一般应为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故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的借款凭证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产物,因此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可以从借款凭证本身直接确定借款合同关系的主体。本文不再赘述。

二、特殊情况下的责任主体认定:

民事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借款合同上既有企业名称又有自然人(往往为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在偿还债务的责任问题上,经常是企业与签名的人员互相推诿。其原因就是相关的直接证据常常不是很足,较难认定借款合同的主体究竟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提出如下个人的浅见:

(一)下列情况下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1、如果有证据(例如:企业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入帐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的自然人系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借款又确系用于企业建设,贷款人也认可钱是借给企业的,则法院可以由此认定借款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出面借贷的自然人是以企业的名义行使的职务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认定企业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的自然人系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借款又确系用于企业建设,而贷款人庭审中承认钱是借给了企业,但又否认借款合同是对准企业,而是对准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审判人员首先应当查明借款双方签定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既然贷款人知道也承认钱是借给了企业,那么又否认借款合同是对准企业,显然自相矛盾。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另外在证据的审查上,如果借款的时间和数额与企业入帐凭证相吻合,存在证据的关联性,可以认定属同一笔借款。据此能够认定借款合同的真正借款人应当是企业,而不是个人,企业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二)下列情况下认定自然人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1、如果贷款人有证据(例如:借据、借款时在场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等)证明借款是针对自然人个人,而不是针对企业,借款人也无充足证据予以反驳,则即使借款凭证上言明钱是用于企业,也只能认定此笔借款的主体为个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贷款人的知情权,也是为了降低贷款人贷出款项的风险性,并不能因为借款合同中对借款用途的单方说明而就此否认真正的借款人。因为借款合同一旦成立,钱的所有权就转归借款人,他可以随意支配借款,贷款人仅享有贷款返还请求权,无权干涉钱的用途。至于钱借出后借款人又与其他人订立合同关系,则形成新的合同关系,与原来的借款合同关系无关。

2、如果借款合同中署名的自然人并非企业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而是介绍贷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企业)认识的中间人,借款时企业的负责人也一同在场,贷款人也知道钱是借给企业用,但是基于彼此的信任关系,在借款合同订立时,贷款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借款只对准介绍人个人,不对准企业,该介绍人也同意自己作为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字。那么在认定合同关系时就要以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准,既然订立合同时借款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明借款只对准介绍人个人,不对准企业,而且介绍人也同意在合同上署名,就可以认定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受此借款合同约束的就只能是该自然人,不能是合同以外的企业。至于该自然人将款再转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则同样会形成另外的借款合同关系,与原来的借款合同并不是一回事。

综上所述,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处理借款合同关系,首先就要认定借款合同的关系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所诉当事人是否是案件的适格主体问题,也关系到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问题,更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问题。因此在审判过程中应当把握两个大的方向:

1、努力探求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2、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这样才能使案件的处理更加公正、合理,有利于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

车辆抵押合同协议简单篇7

贷款人:

借款人:

经手人

合同编号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 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_,型号:,数量台。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牌照号:,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万 元整,大写金额:整。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费用:月利率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3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

________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11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