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承包经营项目情况:
项目类型: □ 多层 □ 高层 □ 小高层 □商业
三、承包方式:本小区所有物业管理收入和支出均由乙方负责,在独立承包期间,乙方不需要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甲方每年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支付管理补助费用。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方式即实行费用包干制;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门卫用房、商铺店面以及公共电气管理设备并办理使用移交手续。用于本小区物业管理。
2、乙方以甲方设置的“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香域加州项目部”的名义,并经甲方授权的方式,从事香域加州全部业态物业管理。
3、全部业态所收取的物业管理和内外建筑体广告收入及其它物业管理收益均由归乙方收取并支配。
4、乙方从事_X州物业管理所需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工伤事故以及从事物业管理所需设备、设施、工具等购(添)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人押金: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品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市场经济冲击带了的风险,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押金8万元整(总经理4万元,副总经理2万元,部门经理1万元)。
1、为了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实现共赢,甲方将对财务状况实施监督,委派财务会计,由财务会计向总公司上报每月财务报表。
2、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连续亏损超过30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的承包押金充抵亏损,不再归还承包押金。
五、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
1、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不受干涉。增加经营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按照与物业买受人的约定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不得乱收、超收。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等原因产生的与承租商户、企业及其他第三者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4、本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在国家规定的报修期内如有破坏,或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维修的事项,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通知承建方免费维修。如承建方不能按时维修或经承建方同意,先由乙方垫付费用进行维修。事后乙方将维修单报送承建方,经承建方签字认可后再将维修单报送甲方,由甲方从承建方的质保金中扣除后再付给乙方。
5、本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在保修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有权监督、监管乙方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服从监督、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6、乙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项目物业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六、承包期间重大管理失误的处理:
1、业主装修必须经审核按规定进行,如出现乱搭、乱建、乱拆未及时制止,经查实,主要经理负责人扣除人民币3000元,副经理20_元,分管部门经理1000元,具体负责人500元。如产生严重后果除终止合同外,承包方还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平时应加强物业管理,认真、仔细、周到的为业主服务,如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业主闹事、上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违约金乙方人民币10000元。
3、乙方应加强车库、地下室的巡逻检查,确保车库、地下室车辆财产的安全,如疏忽管理,发生车库、地下室进水,造成业主损失,乙方除赔偿业主全部损失外,还应扣除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4、乙方应加强小区白天和晚上的巡逻,严格盘查外来进出人员,如管理不善,造成小区失窃,乙方应及时与失窃人员协调处理,除此之外,还要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
七、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范围不包括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商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_______________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独栋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签约年度调整:
1、自_____ 年_____ 月起,每_____ 年按照_____ (递增或减少)的调整,其中:
l 住宅调整标准如下:
高层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多层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独栋别墅_____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
l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元/平方米月 )
l 商业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l 其它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调整方式:
第五条 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__________ (年/季/月)交纳。
业主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_____ 计违约金。
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第_____ 、_____ 、_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 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 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条 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甲乙双方可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在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一次性补缴相关费用;
2、由业主公共收益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十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 路 _____ 号 室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十二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十三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可提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中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
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向甲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
2、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露天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位_____ 元/个·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_____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 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网球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第__________ 种方式约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账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物业销售前,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位租赁费等相关收费标准,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承担下列第_____ 种方式的违约责任:
(一)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 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_____ 元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_____ 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_____、_____ 、_____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 、 _____、_____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 、 _____、_____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 页,一式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 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______ 代管。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需要续签合同,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2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要求物业买受人在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做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书面承诺。
3在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7保证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及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 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除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1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2)。
1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4及时缴纳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5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6。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3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6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承担。
7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0负责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1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5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6。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年刷新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日检查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 (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有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四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额或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的,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若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触时,该约定无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发生变化时,自然也应按变化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文件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木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合同范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是:规划设计进入_________阶段,工程施工进度及竣工状况_________,是否已通过综合验收_________,入住状况_________。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根据本合同生效时本物业的开发建设现状,乙方参与下列事项管理:
(一)参与项目设计,负责_________。
(二)参与工程质量监督,负责_________。
(三)参与竣工验收,负责_________。
第五条 根据规定核实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第六条 制定《物业使用守则》,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七条 负责保修期满后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设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灯、化粪池、自行车棚、垃圾房、庭院灯、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它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四)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五)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维护社区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
(九)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经委托可代收电费、水费、煤气费、房租、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产权人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
2、审核乙方有关前期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批准决算;
3、检查、监督乙方前期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4、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提供条件,协助乙方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协调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乙方的关系。
2、征求乙方对本物业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意见,并组织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3、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落实保修责任。
4、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用。
5、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6、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代收维修基金。
7、按有关规定提供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于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交由乙方使用。
9、负责处理有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并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事项,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提出维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对委托物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4、规劝、制止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物业使用守则》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有权使用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
6、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
7、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及产权人或使用人的权益。
2、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有关规定实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5、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7、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和物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及本物业的公共财产等。
8、《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义务。
9、_________。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 竣工综合验收前的管理服务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济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服务评定(试行)标准》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业主未办理入住手续前,由甲方按___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未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付费时间_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已交付使用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按下列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费时间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甲方、业主、使用人收取。
(五)甲方、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六)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保修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执行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也可委托乙方实施保修,保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保修期满后发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向业主、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煤气费、房租、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十七条 业主或使用人委托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实施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时,乙方可按约定标准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物业管理标准管理物业,给甲方经济上和声誉上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二十三条 物业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甲乙双方应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并组织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属设计、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使用不当、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解决。影响相邻房屋安全问题,由甲方处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组织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对于不影响物业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在约定期限_________日内负责修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办法,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 。
坐落位置: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街)________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附件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____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 [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计__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 [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
第九条 业主应当按[季度][半年]__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使用: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合 同 终 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 约 责 任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 议 解 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7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样本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