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1
甲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承包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中标造价约万元人民币。
1.2经过三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1.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3.1甲方投资万元,占%;
1.3.2乙方投资万元,占%;
1.3.3丙方投资万元,占%;
1.4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二章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该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由负责;承建公司内部合同应有甲乙丙三个股东签字后生效。
2.1.2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主管(其中造价方面由主管,水电安装方面由主管,质量安全方面由主管);
2.1.3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甲方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丙方负责管理。
2.1 .4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三方委托派工管理执行;其中主材部分采购当天应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辅材部分采购可在五天内经三方共同确认签字后入库记帐。
2.2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总工、施工员、采购经理的聘用、工资待遇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2.2该项目的会计由甲方负责,出纳由丙方负责;
2.2.3该项目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施工班组的技术水平、工资的审定、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三方共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合作三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利润、风险分配
3.1.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承担。
3.1.2甲方分享承担%;
乙方分享承担%;
丙方分享承担%;
3.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第四章其他
4.1资金和管理
4.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三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4.1.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4.1.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4.2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出纳每0天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下旬支出预算给财务,并随时接受合作三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三方股东,并经三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三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4.4.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3本协议一式六份,合作各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合作三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4.4本协议于年月日,由合作三方在中国市签字。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2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8.2。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______,职称: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___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份,劳务分包人执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3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月日
竣工:年月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元
阁楼:元
平房车库:元
化粪池: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月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仟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5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___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_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___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______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_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别交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样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砖混构造民房交由乙方承建,为了使工程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砖混构造柱一楼一底共二层民房(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第一层层高4米,第二层高为3.8米。地脚圈梁高度为40厘米,除天井为混凝土地坪外,其它均要贴地板砖,要求平墙,内墙刮钢化粉二道,外墙体临路一面帖瓷砖、背面用水泥沙浆抿滑。
二、承包性质:
包工不包料,按主体建设实际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工价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三、承包范围:
工程从地脚圈梁、化粪池、室内装潢(铺瓷砖、卫生间、楼梯、钢化粉等属包工范围的)、围墙等所有主体和附属工程由乙方负责承建施工,达到平整光滑、美观。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均由甲乙双方协商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要给甲方造成材料浪费,合理使用,如有需要更改的地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1、甲方在施工前必须为乙方保证水、电、路畅通,提供必要的建筑材料;
2、施工所需的搅拌机、震动器、模板、顶衬及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
3、每层的浇灌、浇柱必须使用搅拌机并且有振动器振动,浇柱必须使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动;
4、整幢房子的施工的线条要平直,墙面要平整、光滑,瓷砖的角线及平整度必须符合建筑质量要求;
5、乙方要严格遵照甲方的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规范行政标准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现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若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工程款。
6、乙方及临时工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提供任何费用。
7、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第一,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的安全生产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各种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所需的建材,必须事先通知甲方,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私自停工。
11、甲方负责把材料运到工地,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12、双方均有权提供建议和要求,并有义务接受对方的合理化建议,要求难以达成一致的,按甲方意见处理。
13、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五、施工及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民用建筑标准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未明确的由双方共同协商,必须符合质检要求。
1、室内铺地板砖,卫生间帖卫生砖,其它墙面用钢化粉刮白抹平,达到平整光滑、美观为宜。若铺地板砖、刷钢化粉的施工人员不是一伙的,单项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必须将室内的残渣清干净。
2、楼梯踩步贴地板砖,竖面贴地板砖,面积按投影面积计算,不按斜度计算。墙体右山墙和内墙为18厘米厚,卫生间及厨房门墙为12厘米,干后刮两道钢化粉。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浪费材料,原则上当天的浆料必须当天用完,浆号必须符合建筑标准所需的浆号。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第三者的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整幢房屋的主体和附属工程建设的质量,甲方聘请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乙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若达不到验收标准需返工的部分,工料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测定好的时间进行浇制,施工日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工程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七、乙方每建好一层结束后支付工价4000元,以后按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所余工价。
八、违约责任:
1、新建房保修期为二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维修,保修和维修的工料由乙方自负。
①板面、墙体等出现裂缝(板面细小线缝在2mm以内除外);
②房屋出现坍塌跳壳、顶板脱落;
③其它因建筑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损失。
2、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履行合同协议,否则甲、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不得在合同中做任何改动(除允许对方同意外),此合同从签字之日生效,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结账完毕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手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