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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业单位面试真题

时间: 小龙 面试技巧

  对于事业单位医疗的求职者而言,提前了解面试真题对面试有很大的帮助,以下是小编帮你们整理的医疗事业单位面试真题,一起来学习啦。

  医疗事业单位面试真题(一)

  1、医疗实践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

  (一)医疗差错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①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了不良后果的;②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

  (三)并发症

  具体地说,这里所说的并发症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后一种或者几种疾病的发生是由前一种疾病所引起的;(2)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具有突发性,即前后疾病之间不具有自然规律上的必然因果关系,只具有偶然的因果关系;(3)后一种疾病的出现并非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导致。

  (四)患方不配合治疗

  患方不配合治疗是指因患者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医务人员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

  (五)医用产品损害

  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六)非医疗意外

  非医疗意外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或门诊诊疗)期间,由于非医疗活动即患者自己的行为或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晚期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这些非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患者个人的行为或第三者引起。

  (七)疾病的自然转归

  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达到的结果或指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或疾病在某个阶段的治疗结果经常不为患者或患者的亲属所理解或接受,医务人员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均遵守诊疗规范,不存在任何过失。

  (八)非法行医行为

  ①非法行医行为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从事医疗活动,②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业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内执业。执业医师违反上述规定的也是非法行医行为。

  (九)非人身损害纠纷

  所谓非人身损害纠纷是指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不是诊疗护理引起的不良后果,而是其他非诊疗护理而导致的侵权行为,如患者就诊时,医护人员态度生硬、收费不合理,医生违反保密义务,未经患者同意,在论文中提及患者的姓名和病情,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侵犯患者的隐私权,造成患者的名誉受损等等。

  2、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报告: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以便于上级主管部门与行政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给予正确的指导,有利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病员的痛苦和损害程度,从而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善后处理。

  (二)对医疗过失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事故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减轻事故的最终后果。

  (三)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要避免争执使矛盾激化,要引导病员及其家属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处理。

  (四)专人封存、妥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五)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或病员家属对死因有争议的,必须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尸检应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超过规定期限而影响对死因判断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六)善后处理一定要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力求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结案迅速,不留尾巴。在达成协议人基础上履行公证手续,签订公证协议书,避免反覆,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七)要立即组织调查,经过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病员及其家属,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事业单位面试真题(二)

  1、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一、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

  0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02.向卫生局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03.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做好申请书收到时间登记)。

  三、卫生局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四、自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15日内,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再次鉴定。

  五、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

  01.自行协商赔偿 02.申请卫生局调解 03.申请由法院判赔。

  六、纠纷解决后,医疗单位必须将处理经过、结果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卫生局。

  2、医疗事故的预防

  01.建章立制。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一定要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本科室的实际情况,以大家能做到为准。千万不要提过高的要求,也不要照搬别人的。

  02.提高诊疗护理技术,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大医院纠纷多,事故少,小医院事故多。

  03.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当中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其近亲家属告知病情。告知包括三项内容:①病情,②治疗措施,③风险。

  04.病历的规范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丢失。写错了用红笔在上面一划,后面接着记,一定要显露出原书写内容。

  05.病历的传递、封存与拆封的注意问题。不能让病人自己拿着病历走,要让护士传或工作人员传。引起纠纷需要封存的病历及所用物品,必须当着病人的面封存或拆封。

  06.医院应该建立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预案。每个科室都要有预案,而且医院还要有一个总的预案。

  07.设立专门的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和专职的管理人员。

  08.严格上报制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医疗事业单位面试真题(三)

  1、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从字面上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况且,疾病原本就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2、并发症可以构成医疗事故

  医患双方出现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常常以“并发症”作为抗辩。“并发症”只有在现有的医学科技技术条件下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才不属于医疗事故,可预料的、可防范的则可以构成医疗事故。

  3、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4、不构成医疗事故不一定免责

  对于下面5种情况,虽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也将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处理该病例时有明显的处理不当或者过失,按照民法通则将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医院有修改病历行为,造成鉴定结果不真实的。

  第三,医院在治疗中由于使用假药延误了患者治疗。

  第四,有证据证明对患者救治的医务人员本身没有合法资质。

  第五,医院没有对患者和家属尽到告知义务。

  据悉,这5种情况在近年来的医疗纠纷诉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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