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和偷税漏税的区别
逃税、偷税、漏税这三个词尽管经常出现,而且看上去还有混合使用的情形,但是三者的含义是不同的,今天小编整理了逃税和偷税漏税的区别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逃税和偷税漏税的区别
1、逃税是指刑法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偷税行为的说法;
2、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的法律规定,采取欺骗、伪造或者隐瞒的手段,以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
3、漏税是指纳税人因为过失没有缴足所应纳的税款。逃税、偷税的行为触犯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税一定会犯罪么?犯罪一定要坐牢么?
先说答案:
逃税≠逃税罪≠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罪名主要有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等。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即可构成逃税罪。
偷税漏税是否要坐牢
偷税漏税不一定要坐牢。具体是:
(1)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2)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2、逃税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3、逃税罪的客观要件。行为人为逃避缴纳税款在客观上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
4、逃税罪的客体要件。逃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偷税漏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所谓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税收法规,逃避缴纳应缴纳税款义务的行为,其结果会使国家税收受到影响,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不具有这种主观上的直接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比如过失行为,
则不构成偷税罪。认定行为人有无偷税的故意,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条件、业务水平和行为时的具体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如果行为人是因不懂税法或者一时疏忽而没有按时申报纳税,或者是因管理制度混乱,账目不清,人员职责不清或调动频繁因而漏报、漏缴税款的,都不构成偷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