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直接连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住建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欢迎阅读!
住建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
倪虹强调,“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房地产业发展要从解决“有没有”转向解决“好不好”,改变“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模式,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倪虹肯定了中国银行在“保交楼”方面提供商业银行配套融资上的积极态度和所做的工作,希望中国银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更多贡献。
倪虹指出,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城市建设和更新,推动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要为人民群众建造好房子,提高住房品质,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要抓住数字化转型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要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希望中国银行走在前列,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
葛海蛟表示,感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直以来对中国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将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国际化、综合化的优势,积极参与住房和房地产、城市建设和更新、建筑业发展、开拓国际市场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建立专门团队,扩大合作领域,强化协调配合,创新经验做法,全力以赴助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房屋养老金制度”是什么
据了解,“房屋养老金”的专业名字叫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最近,多个城市都在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以宁波为例。今年4月1日,宁波新版“房屋养老金”管理办法出台,《办法》共41条,规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存储、使用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
日常小额维修费,能否从专项物业维修资金中划拨?
编号为“7877403”的网友:我们每年交给物业的钱除了物业费,还有日常维修金。看到新规定说,小区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每年可以划拨日常维修金给业主的。如果这个钱划拨了,额外还要交给物业日常维修费吗?专项资金划拨后,支取是不是按照小区议事规则来执行?
市住建局:根据《宁波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业主大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决定本年度日常小额维修资金总额预算和单次小额维修费用的最大限额,并向全体业主公布,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小区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小区业委会持上述业主大会决定,向管理机构申请划拨年度日常小额维修资金。已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其日常小额维修资金分摊部分从自己的分户账中划拨。分户账内余额不足或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其日常小额维修资金分摊部分由其另外支出。
根据业主大会决定,如果业主分户账内余额充足,足够划拨本年度的预算总额,无需再额外支付日常维修金。另外,若本年度日常小额维修资金预算不足的,可以申请补充划拨,分户账内余额不足或未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其日常小额维修资金补充分摊部分由其另外支出。
资金管理机构划拨本年度日常小额维修资金后,业主委员或受其委托的物业公司按照上述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支取资金用于日常小额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