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速看!最新全国31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多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是哪些城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全国多地再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7月3日,人社部官网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7月1日)。目前,全国共有15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上海以2690元继续位居榜首。
今年已有多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人社部官网显示,此次为该部今年以来第三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此前两次公布时间分别在1月、4月。
2023年以来,全国已有河北、山西、贵州、青海、安徽、陕西等地先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此,全国范围内共有15个省份最低工资标准大于或等于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系全国最高。
河北省自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调整后,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0元,第三档每小时18元。
山西省自1月1日起,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80元、1760元、1630元3档调整为1980元、1880元、1780元。
贵州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根据新标准,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1890元,上涨100元;二类地区1760元、三类地区1660元,均上涨了9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9.6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7.20元。
青海省也从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700元调整为18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调整为18元。此次调整是青海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1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安徽省3月1日起执行最低工资新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西省从2023年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有三档,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15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档位最多为四档,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甘肃、新疆等8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编注:广东省深圳市单独列出),北京、天津、上海、西藏、青海只有一档。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有15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依次是上海(2690元)、北京(2320元)、广东(2300元)、江苏(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陕西(2160元)、山东(2100元)、四川(2100元)、重庆(2100元)、安徽(2060元)、福建(2030元)、湖北(2010元)、河南(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