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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时间: 艺洁 职场聚焦

我国南北气温差异较大,所以各地区高温补贴的时间和补贴金额方面肯定会有所不同,那么为了方便大家,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3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欢迎阅读!

2023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广东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是6月到10月,《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提出: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的社会评价

在这炙热的天气里,还需要每一位市民拥有“心静自然凉”的宽容境界,多一点平和,多一点忍耐,对彼此多一份关怀。望着烈日下环卫工人的辛勤清扫,交通协管员不停地挥动着指挥旗帜,交警汗流浃背地指挥交通,你我都应该用自觉守规,给他们增添一份夏日清凉。应对热浪侵袭,需要爱心和理解,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有关部门应参照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制定最新高温津贴政策,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暂行”多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条例,也应适时进行必要修订。高温天气就像一张试卷,考验的是政府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只有用以人为本和爱民之心做答,群众才能打出满意的高分。

三伏天至,各地进入“烧烤”模式。据报道,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更有不少人吐槽“没领到”,有的单位则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网民认为,相关部门要明确刚性的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高温津贴克扣现象,确保津贴真正惠及每个劳动者,而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高温天中暑属于工伤么?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对广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有了一定了解。按照广东省最新政策规定,广州高温补贴从6月份一直发放到10月份,合计4个月。标准是每个月200月,如果职工请假的话,应该按照请假天数扣钱。不管是国企,还是小企业,都应该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可能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查处。

法律依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的必要性

1.高温补贴的必要性 高温天气下,人体的生理机能会随之发生变化,导致人体的散热机能减弱,体温调节功能出现障碍,容易中暑,甚至死亡。所以,高温补贴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2.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高温津贴适用于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包括建筑工人、交通警察、环卫工人、电力、燃气、空调安装、厨师等。

高温补贴的计算方法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所应该获得的正常工资报酬的一部分。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C以上、40°C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37°C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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