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23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3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即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C以上、40°C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
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C以上、37°C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C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C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3浙江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6月、7月、8月、9月
高温津贴制度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
一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期间在室内工作,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高温津贴属于津贴,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项目。根据国家最低工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剔除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高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项目。
高温津贴的性质是什么?
高温津贴属于津贴,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项目。根据国家最低工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剔除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高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项目。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是在天气达到一定温度时,对从事户外露天作业或劳动场所室温无法降到一定温度的劳动者的补偿性津贴,按日计算后作为工资内项目按时足额发放。
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发放时间为6至9月,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