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温津贴标准
随着夏天的来临,全国各地温度不断攀升,有地区最高温度已达35摄氏度。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温津贴标准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览借鉴!
2023各省份最新版高温津贴标准
1.北京:政策文件号——京安监发〔2014〕44号
6-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上海:政策文件号——沪人社规〔2019〕19号
6-9月,每人每月300元。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3.浙江:政策文件号——浙人社发〔2018〕65号
6-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解读
①室内作业人员不一定能享受高温津贴。
虽然《通知》按照室外和室内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做了分类,但此种方式的分类仅针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而不是对高温津贴享受主体的确定。当采取了措施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时,企业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②最低工资不包含高温津贴。
除了国家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和当地政府定期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外,该《通知》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4.广东:政策文件号——粤人社规〔2021〕9号
6-10月,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5.广西:政策文件号——桂人社发〔2021〕9号
6-10月,每月250-300之间,按天11.5-13.8。
6.江苏:政策文件号—— 苏人社发〔2018〕113号
6-9月,每人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7.天津:政策文件号——津人社局发〔2013〕37号
计算标准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温津贴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例如,2021年的标准按照2020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6777元计算,得出高温津贴标准为6777÷21.75×12%=37元。
天津的规定较为特别,对于天津的伙伴而言,随着天津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高温津贴也会随之增长。
8.重庆:政策文件号——渝府办发〔2013〕166号
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高温天气期间,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9.山东:政策文件号——鲁人社发〔2021〕64号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0.山西:政策文件号——晋人社厅发〔2013〕45号
6-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11.安徽:政策文件号——皖人社秘〔2018〕272号
6-8月,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12.湖南:政策文件号——湘劳社政字〔2005〕20号
7-9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13.湖北:政策文件号——鄂人社发〔2013〕39号
6-9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天12元。
14.河南:政策文件号——豫人社规〔2022〕8号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自2022年6月1日起,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工作日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高温天气作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15.河北:政策文件号——冀人社发〔2017〕20号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以作业环境为依据并以实际出勤作业时间确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 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5元。
16.陕西:政策文件号——陕人社函〔2019〕293号
6-9月,每人每天25元。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每人每天15元,其他每人每天10元。
17.江西:政策文件号——赣人社发〔2018〕17号
6-9月,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8.四川:政策文件号——川人社办发〔2018〕105号
每人每天10元至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成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19.福建:政策文件号——闽人社发〔2019〕3号
5-9月,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260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
20.云南:政策文件号——云人社发〔2013〕98号
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日最高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1.海南:政策文件号——琼人社发〔2013〕39号
4-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人每天10元。
22.贵州:政策文件号——黔人社厅发〔2013〕21号
6-9月,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3.吉林:政策文件号——吉人社联〔2021〕163号
6-8月,高温津贴标准为200元/月。高温津贴的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安排与之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从事高温户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者所在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且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4.辽宁:政策文件号——辽人社发〔2014〕16号
7-9月,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 月发放。
25.甘肃:政策文件号——甘人社通〔2014〕269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6.宁夏:政策文件号——宁人社发〔2014〕45号
6-9月,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12元,其他每人每天8元。
27.内蒙古:政策文件号——内人社发〔2013〕109号
高温岗位津贴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230元/月。发放范围在33℃以上含33℃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连续6小时以上含6小时和在-25℃以下含-25℃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含4小时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
28.新疆:政策文件号——新人社发〔2012〕69号
6-8月,每人每天10-20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
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与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发放记录。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高温补贴的法律依据
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1、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国家人社部门所下发的高温补贴通知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3、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制度较好的单位。这类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温工作条件的劳动者都会无偿地得到单位所必须支付的高温补贴费以保证劳动者可以自行购买一些药物防止身体的进一步损伤,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诉讼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