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转让简单协议
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__)105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工大(__)3号]、《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杭诚评一字(__)第39号],截止__年7月31日,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无形资产折算成现金计人民币65万元,并在整体收购该厂资产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根据评估报告,乙方承担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历年欠应缴甲方利润计1,677,095.10元。但考虑到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应收帐款的构成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宁波永德盛化工厂贷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陈柏康医疗费13.00万元债权转给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万元一次性清缴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欠缴学校的利润,该款与资产购买金一并汇入学校的指定银行帐号。
四、债权债务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改制后,原企业农药产品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继和承担。
五、关于改制后的企业
1、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励和吸纳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职工自愿参股。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5日内,将各自的投资资金汇入双方认可的指定银行账户,按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字样及其相关简称(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的各类许可证归改制后的新企业所有。
六、原厂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至__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使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新的企业使用,由新企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劳动人事
1、原化工厂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含子女统筹医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业编制人员相应政策执行,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新的企业承担。
2、原化工厂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福利由新的企业负责解决。
3、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4、原化工厂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暂挂靠甲方产业集团公司。
5、原化工厂职工的职称、职级评定待甲方明确产业集团的政策后再确定。
6、原化工厂事业编制的职工退休后,回到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八、违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十、协议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全部退休。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签约地点__市浙江工业大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工厂、厂房及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转让及出售给乙方的工厂、场地及设备设施位于地块内,用途为。
2、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工厂场地面积约为平方米。
3、随工厂转让及出售的包括工厂所占场地的租赁权、厂内建筑物、生产机器、设备、附属物件及水、电等所有配套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1:《厂房及设备、设施清单》),上述权益、物品转让及出售费用已包括在工厂转让总价款内。
4、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工厂的权属状况、设备设施情况,甲方保证该工程无任何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
第二条租赁权、租赁合同及营业执照
1、工厂现承租坐落场地(以下简称:工厂场地)的租赁权,在甲方收到全部转让费用时便由甲方转让与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工厂场地的租赁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该租赁权利。
2、甲方与场地出租方的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3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为年付,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该租赁合同原件与收据原件以及租赁权为本合同标的物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工厂交接时一并交与乙方。
3、在甲方原租赁合同到期之前即年月日前,甲方无条件负责办妥该场地租赁合同的更名手续(即把原租赁合同上甲方的姓名改为乙方指定人员的姓名,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或促成乙方与场地所有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不能在此期间完成上述义务,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转让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转让价款的'50%的价款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转让及出售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该厂房租赁权转让及设备、设施(即本合同第一条表述内容及合同附件1:厂房及设备、设施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综合计价共计民币¥(大写:),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
(1)、在签订本合同时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总价款
计人民币元(大写);
(2)、在时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
第二笔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在时即年月日乙方向甲方
支第三笔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交付价款后,甲方应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1、甲方收到前条价款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到协议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合同附件1:《厂房及设备、设施清单》所列全部内容逐件验对交与乙方。工厂交接时,
甲方应腾空非《厂房及设备、设施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工厂已有经营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转让工厂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上述设备、设施在交接后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2、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租赁费、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如甲方已提前预交租金,甲方已交的转让后的租金部分由乙方以租赁合同和收据为准据实向甲方补足。工厂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场地所有人双方原场地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场地所有人方支付。在乙方未与场地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如需甲方出面配合的,则甲方无条件出面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拖延。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转让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工厂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工厂,甲方逾期交付工厂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500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工厂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工厂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工厂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超过30天乙方仍不能支付工厂转让费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工厂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于协议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租赁合同原件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甲方应协同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第七条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八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若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为异议或主张权利,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如有损失由甲方负责据实赔偿和承担所有责任。
第九条甲方保证本件转让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转让协议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十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协议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该工厂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甲方有对内或对外未清的所有债权债务或工伤事故等责任,全部由甲方取得或偿还,与乙方无任何关联。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吐鲁番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设置于宋庄镇宋庄村玩具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不含缝纫机设备),全部出卖给乙方且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及付款方式如下: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1.协议订立当日由乙方支付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支付给甲方。
2.余款: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做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一个月后支付。
3.如甲方之前有欠水电等费用,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果保证金不足,甲方必须缴纳。
4.甲方共有缝纫机器______台,自20_年____月___日开始,甲方无偿给乙方使用缝纫机器三个月,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需交纳押金__________元,三个月之后,若缝纫机器在乙方使用下无严重损坏(正常损耗除外)押金如数交还乙方,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乙方每年应交押金_________元,若甲方要出售,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每台机器不得超过______元。
5.工厂开业前期,甲方应帮助乙方拉订单、协助乙方生产(包括生产流水线每位员工工作内容;水电、缝纫机器维修等),若甲方没有做到,乙方可以从保证金及相关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第三条
1.乙方租用的`房屋做加工玩具(服装)之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2.本件转让成立后甲方对于转让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甲方并且保证,工厂建筑物在正常使用下,五年内不会出现拆迁转让等情况,如有此情况,甲方应当承担相关损失;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章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3.合同到期时,乙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4.房屋租金每年交一次,20_年7月-20_年7月房租已由甲方缴纳,从20_年7月之后,应有乙方进行缴纳,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件转让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甲方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能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五条本件转让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等费用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工厂的水电费,员工工资及社区管理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甲方自本转让协议订立日起,不得借用宋庄玩具厂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义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甲方出卖工厂以前厂方有对内外未清的债权债务,乙方不为承担或受让,该项债权债务仍由甲方取得或偿还。如甲方的债务问题影响到乙方日后的正常生产,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负责。乙方亦不得代甲方收取此项所规定之债权,否则甲方得追究责任。
第八条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充作违约金赔偿;若系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于乙方,以赔偿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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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______)105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工大(______)3号]、《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____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杭诚评一字(______)第39号],截止______年7月31日,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无形资产折算成现金计人民币65万元,并在整体收购该厂资产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根据评估报告,乙方承担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历年欠应缴甲方利润计1,677,095.10元。但考虑到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应收帐款的构成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宁波永德盛化工厂贷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陈柏康医疗费13.00万元债权转给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万元一次性清缴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欠缴学校的利润,该款与资产购买金一并汇入学校的指定银行帐号。
四、债权债务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改制后,原企业农药产品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继和承担。
五、关于改制后的企业
1、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励和吸纳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职工自愿参股。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5日内,将各自的投资资金汇入双方认可的指定银行账户,按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字样及其相关简称(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的各类许可证归改制后的新企业所有。
六、原厂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至______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使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新的企业使用,由新企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劳动人事
1、原化工厂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含子女统筹医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业编制人员相应政策执行,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新的'企业承担。
2、原化工厂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福利由新的企业负责解决。
3、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4、原化工厂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暂挂靠甲方产业集团公司。
5、原化工厂职工的职称、职级评定待甲方明确产业集团的政策后再确定。
6、原化工厂事业编制的职工退休后,回到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八、违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十、协议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全部退休。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签约地点______市浙江工业大学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5
转让方:张爱华(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范存福(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在嘉峪关市精密件铸造厂投资的50万元全部转让给乙方,其中包括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39;房屋和院落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院落土地所有人将本院落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院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有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__年3月8日起此院落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第四条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嘉峪关市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五条甲方自本转让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市精密件铸造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原有股东:新股东:
签约地点:年月日
工厂转让简单协议篇6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工业区预富厂房转让给乙方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情况
甲方根据甲乙双方于2016年1月7日签订的《厂房转让意向书》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准厂房转让给乙方,厂房结构以书面实际交付确认书及相关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本协议所涉厂房以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大写:)转让给乙方,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之日起天之内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剩余款项乙方将于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将本协议所涉厂房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相关厂房过渡阶段事宜,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物业管理、租赁合同、厂房设备统计、押金转移乙方名下等;
1。2甲方同意对的转让行为进行保密,不得就本协议所涉的任何细节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
1。3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要求履行支付款项,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1。4甲方在交付之前所引起的任何纠纷和乙方无关,甲方应当妥善处置,如未处理完或是不处理的,概与乙方无关;交付后,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具体数额以乙方实际损失为准;
1。5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厂房的任何经营相关的事宜和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对乙方的经营和管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并要求出具双方认可的票据;
2。2乙方应当对外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有关的协议的内容给第三方;
2。3乙方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交易后,应及时接收并做好管理以及经营活动;
2。4乙方同意在完成交易中或之后,对甲方对外已经签订的协议等文件经过双方确认并进行相应的登记处理,对乙方不会造成难以接受的损失外,乙方和协议第三方可继续履行原有协议剩余期限(剩余期限届满,如双方还需继续履行合同的,另行签订协议)或另行签订条件相同协议继续履行;
2。5甲方同意并确认,在完成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行为过程中或是之前已经收取的本协议所涉厂房的一切费用,除去双方书面确认已经使用并必须使用的部分外,应当将剩余一切相关款项移交给乙方,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甲方因政府行为或是其他客观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城市旧改、政府征收、征用等)收回房屋使用权的,甲丙双方均同意,按当日市场租金价格计算所剩年限租金即可收回该房屋70%使用权(租金按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准)。
第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___日(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七条不可抗力
1、除付款的义务外,任何一方由于自身合理控制以外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无须承担责任,如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政府行为、政策变更、大规模病毒爆发或互联网故障(非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受影响的丙方应立即通知剩余甲方,且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剩余双方方可就损失的扩大部分向其主张赔偿。
2、在不可抗力消失后三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本协议,违反本协议规定规定的任何条款灰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法律诉讼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总转让费用的20%违约金,并支付守约方为此支付的一切其他合理费用(包括诉讼中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同意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行使各自的权利。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
3、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合同鉴定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律师见证,见证费用由乙丙各承担50%。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协议三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