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
协议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约定,它可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责任、权益、风险等。什么才算好的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供大家参考。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1
商品房买卖协议商品房买卖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购房计划。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五、乙方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______元,电视天线费每户____________元。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1.签订协议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协议,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协议,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协议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购房价款。2.自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在10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协议。乙方在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八、本协议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十、产权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协议担保书,作为本协议附件。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三、本协议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买卖协议商品房买卖协议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2
甲方(卖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预订方):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区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____》项目______幢______层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_____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天,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3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3、。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20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4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于___年_月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
此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的补充协议。
此协议是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等原则下达成的。
此协议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补充。
此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补充约定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如有冲突,以此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充约定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中约定的首付款 万元是由甲方替乙方垫付。
甲方替乙方垫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中约定的首付款对乙方永远享有债权,可以随时向乙方主张债权。
二、甲方替乙方向其他的有管部门垫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对乙方永远享有债权,可以随时向乙方主张债权。
三、乙方购买本协议约定的商品房向贷款银行(________)贷款,甲方负有保证义务。
四、甲方替代乙方向贷款银行偿还其保证的贷款至三年后,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此协议约定商品房的产权,待欠贷款银行的贷款还完后,甲方有权收回抵押在贷款银行的此协议约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等产权资料。
五、甲方替代乙方向贷款银行偿还其保证的贷款至三年后,乙方如及时向甲方支付甲方替乙方垫付的此协议前述第“一”项约定的首付款 万元、甲方替代乙方向贷款银行偿还的贷款、甲方替乙方向其他的有管部门垫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按上涨的商品房当时市场价以每平方米为单位补足的房屋差价款,且乙方继续把贷款银行的贷款还完等之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才有权享有此协议约定商品房的产权。
六、此协议不能任意更改、添加,双方如遇见其他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协商补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用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谨慎保存,不得挪作他用,待双方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乙方应把此协议及时交回给甲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5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购买位于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2,购房总价:元,已于年月
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终止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手续费由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6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根)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7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
认购人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认购款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该款项。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_____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_____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_____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商品房买卖协议篇8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栋层号房。(房屋代码:____________)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住宅,属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产权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_;
注册地址:_;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资质等级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_;
通讯地址: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该商品房属【现售】【预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进行处理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100%,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含定金)。
2、银行按揭付款
(1)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含定金)。
(2)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三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1)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含定金)。
(2)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计(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买受人须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2%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主管部门收件日期为准)出卖人可根据等待验收或丈量所需要的时间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交楼通知书或刊载交楼公告时,如买受人尚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额不足应付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30日内,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30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__同期银行活期存款__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__2__%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出卖人交付商品房的日期,以入住通知书上指定的日期或在当地报纸上刊登的入住公告指定的日期为准。
2.因买受人造成延期的,出卖人应按本合同第十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3.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交楼通知10日内,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或逾期未接收的,通知一经发出则视为买受人已接受。出卖人可以将房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有偿保管,相关的物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收到交房通知单的,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2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作出维修或整改。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附件四)。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___;
第十七条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3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退款前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20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5、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证书、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由提出一方预交)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二十条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资质证号为____,资质等级:_______。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收取,不含公共水、电分摊部分),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收取(详见附件五)。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_____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向出卖人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2、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壹份,按揭银行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