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员工手册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1
1.总则
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工的基本职责
2.1全体职工必须模
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工作时间
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2.5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
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事假
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病假
4.2.1具体规定
4.2.1.1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
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4.2.2病假的工资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婚、丧假
4.3.1具体规定
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4.4产假、哺育假
4.4.1按照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4.4.2工资待遇
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
4.5探亲假:
4.5.1具体规定
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
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6工伤假
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
4.6.2工资待遇
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
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4.6.3.1工伤
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2非工伤。
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7补充规定
4.7.1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
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4.7.4违反政策的,不按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旷工的具体规定
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5.1.1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5.1.4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1.6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5.2旷工的处理
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
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
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
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
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6.加班
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
7.考勤办法
7.1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
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
8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2
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
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
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另行扣罚75元。
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为有效。当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罚10元
6.旷工:基层员工旷工1天扣罚1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天扣罚300元,连续旷工3 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连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5天以上由门店总经理审批。
8.病假:员工请假须有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收费单,员工所获得的病假天数与扣薪金天数相等。
9.事假:扣除所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且事假不享受当月请假期内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奖励补贴,事假全年累计10天和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间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许跨年度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大违规违纪处罚的,当年年假取消。
11.请假必须要填《员工请假卡》,需要提前24小时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生效,不接受电话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12.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计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规定给予补休处理
13.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3
一、调动管理
1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 、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 、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3 )职务晋升、加薪 (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特别奖金。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 、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4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工天数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 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_年2月9日修订,_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5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1:1)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篇6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__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