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
患者选择医院时,最为关注的就是医院知名度,因此加剧了各级医院间关于人才方面的竞争,各级医院为提升知名度都在招贤纳士,而广泛的招聘使得医院在人事管理方面的问题逐渐突出,下面小编带来的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希望大家喜欢!
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篇1
一、根据院长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拟定医疗、教学、科研、培训等专业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各医疗、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会诊抢救、督促和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及管理。
三、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研究改进措施,抓好重点科技术建设,搞好协作、加强技术培训,改善设备条件,大力开展新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
四、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工作的质量,尤其对病历书写和无菌技术操作等严格督促检查。
五、督促检查业务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
六、积极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改进医疗工作和医疗作风。
七、组织实施医疗业务干部的培训,制定长远和短期的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水平,定期进行医疗业务干部的业务考核,并建立好卫生技术干部的技术档案。
具体负责进修医生和实习医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管理医院科研工作,督促检查科研计划的落实,组织科研项目的设计,人员安排,条件的提供,成果的鉴定和应用推广,协助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空气,组织科技情报的收集、分析、复制、交流和利用工作。
九、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意,保证以医疗为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负责处理院内外医务行政工作的联系,邀请专家会诊,协助分管副院长派遣医疗外出任务。
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篇2
1 从员工聘用之日起,人事部应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完整的员工档案,并妥善保存:
1.1 员工档案的内容由该员工学习、工作过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员工本人提供,人事档案主要由手写档案、电脑自动化存储档案两部分组成。
1.2 个人档案在员工终止合同时封存,并传递至由员工本人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
2 员工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的内容:
2.1 按照国家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履历资料:个人履历表包括教育、培训及工作经历、配偶及子女情况等;
b 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自我鉴定、鉴定材料、考察材料、教职工年度考核; c 学历技术职务等材料:高校招生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等;
d 政治历史审查材料;
e 入党、团材料;
f 奖励、处分材料;
g 工资任免等材料:工资升级审批表、调动人员工资审批表、正常晋升工资审批表、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等;
h 其它参考材料。
2.2 按照jci要求所建立的档案的内容:
a 完整的应聘表,包括成绩单、个人履历等;
b 姓名及姓名的更改、婚姻状况、职务职称变动、学历情况、家庭住址、电话号码、e-mail地址;
c 员工在医院内部工作调动记录;
d 员工考勤记录;
e 员工工作职责表;
f 试用期、年度和临时工作评价;
g 有效执照、证书等的复印件;
h 岗前培训、员工手册签收表、继续教育记录,cpr、acls证书的复印件。
3 由部门保存的员工个人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3.1 部门内员工工作职责评价表;
3.2 岗位所需的特定资格证书;
3.3 部门内培训记录。
4 保健科保存所有员工的健康状况资料。
5 做好员工档案__,人事档案资料只限在下列情况下提供:
5.1 在人事档案规定范围内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
5.2 外单位政审时,凭正式介绍信。
5.3 员工向人事部提出有效证明或充分理由,由人事部职员代为拷贝所需材料。
5.4 有特殊需要时。
获经批准
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篇3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医学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人事科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技术档案管理等事项,作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 用人科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部门主管审核后,上报院领导审批,由人事科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五条 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报名。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计划。
(二)面试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组织院务会成员、医务科或护理部、用人部门主任对应聘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对拟聘用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安排,原则上试用一月,试用期间发给本人生活费。
(四)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的“自评部分”。
(五)试用科室、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德、勤、能、绩如实地进行考核,公正地评分并写出考核评语,报分管院长作出同意聘用,或不拟聘用的意见,提交院办公会审定。
(六)体检、由门诊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检,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岗前体检合格。
第六条报到当日,人事科应向新职员介绍医院的情况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四份,一份交由人事科存档,一分交财务科完善各类保险、一份聘用员工自留。同时签订《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告知书》。
第七条 聘用人员将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呈报审核表交由人事科审核后,通知财务科执行。
第八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由院领导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聘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法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1、考核结果60分以上的,按期聘用;2、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十条 人员聘用。聘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科室做出聘用期满考核和续聘意见,由主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审定,人事科办理续聘手续。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30天书面申请由用人科室、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第十一条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医院举办岗前、医德医风、法规和业务等各种培训及演练;
(二)科室对聘用人员指定上级医(药、护、技、工程)师负责带教,科主任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并定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三)聘用人中经科室考核,对达到工作要求并胜任本职者,报请部门主管审批后,可参加科室值班(医师可给予处方权);
(四)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度聘用期内的培训计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专业科室轮转;
(五)鼓励与支持聘用人员学习业务理论和技术,参加院内继续医学教育,并按规定修满任期内最低学分。
第十二条 赔偿条款:聘用人员外出进修、培训、脱产学习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申请离开的,退回进修、培训和脱产学习期间医院支付的费用(包括财政拨款外的工资、岗位津贴、年终奖、单项奖、住宿费、差旅费)及各种保险的医院承担部分,并赔偿因离开影响医院人才计划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于进修期间的培训费,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收取。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
(一)自觉服从医院和所在科室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二)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四)医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人事科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的行政管理: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各项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热爱医院;
(二)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三)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
(四)爱护公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五)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自觉接受职能科室、科室和患者及家属的监督。
(六)聘用人员的奖惩与本院职工相同。
三、聘用人员的医德医风管理:
(一)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医院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和法定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临床、医技科室实行轮班工作制。
(二)年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本人申请,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在当年内安排完休假、不跨年。
(三)事假: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须先书面“事假申请”,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办公室备案。事假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书执行。
(四)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出具由医院保健医生开具并由防保科审核的医院病情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科室批准,1天以上的由主管部门主任、院领导批准。病假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科室,并于上班后补请假证明。
第十五条 待遇。聘用人员享有与本院职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党、团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和省、市以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度的工资分配方案或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实行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由人才交流中心确定;未实行人事代理的,遵照省、市人事工资政策核定;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的执行。
(三)绩效工资:每月及年终按照《医院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四)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十六条 人员调动。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事科存档。
第十七条 解聘。
(一)职员要求离开本医院,应提前30天向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解聘申请,部门主管主任、分管院领导同意,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医院根据职员的表现或工作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的职员。
(三)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批准后,办理终止聘用合同关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由所在科室写出解聘的情况报告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解聘文件,经分管院长、院长签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收受红包,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医德医风差者;3、玩忽职守,造成工作重大损失或严重医疗事故者;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能完成医疗、预防保健及院外任务,给医疗卫生工作造成损失者;5、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者;6、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继教学分者;7、工作不称职者;8、未经医院同意在外单位从事医疗活动者;9、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医院依法制度的规章制度者;10、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1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五)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工作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解聘。
(六)符合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其它条件的。
(七)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事科领取《移交工作清单》,在离开医院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放射人员应经市疾控中心进行离岗体检。
(八)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办公室组织人员慰问。
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篇4
一、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七、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八、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九、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十、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十一、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十二、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十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十四、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员工手册完整版下载篇5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医院院长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医院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医院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医院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