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员工工作秩序手册
会计员工工作秩序手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备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第二节会计机构与岗位设置
第三条公司的会计机构为公司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四条根据会计工作和公司实际需要设置以下会计岗位:财务经理、总账会计、成本费用会计、税务会计、往来会计、出纳等。
第五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每年有一定时间的后续教育。
第三节岗位职责
第九条财务经理岗位职责。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进行总体控制。
(2)主持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4)监控和预测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5)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参与确定公司的股利政策,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顺畅,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7)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向总经理汇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9)组织会计人员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会计人员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2)指导监督各会计岗位的日常工作;审核记账凭证。
(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协调。
(5)协助上级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和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6)与财政、税务、银行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7)向上级主管汇报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日常资金收付工作。
(2)严格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支付款项,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相关票据结算,建立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备查簿。
(4)及时与银行定期对账,库存现金余额符合管理制度规定。
(5)按周编制现金收支报表。
(6)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
(7)负责管理员工备用金欠款事项。
(8)完成其他由上级主管指派及自行发展的工作。
第十二条往来结算会计岗位职责。
(1)建立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台账。
(2)办理往来账款的结算业务;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分类核算;及时登记更新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台账。
(3)负责往来账的核对工作。每年至少核对一次,如双方余额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做好领导分配兼管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成本费用核算岗位职责。
(1)拟订成本核算办法。
(2)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
(3)负责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和项目成本分类核算。
(4)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5)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分析。
(6)拟订费用管理与控制办法。
(7)编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报表,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加强费用控制。
第十四条税务会计岗位职责。
(1)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
(2)积极协调与当地税务的关系,及时关注税务政策,对公司有利信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每月按时完成税务申报,依法纳税;负责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4)负责保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通用发票,进项税发票的勾选认证。
(5)关注增值税进项税与销售税的差异,及时催收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六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八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第十九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员工手册制定注意事项
1、需走民主制订程序;实务操作中可采取先由用人单位制订一个草案,张贴在公示栏中,并尽量发送到有电子邮箱的员工,有网站的单位还应放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在整理出修改意见相对集中的材料后由工会出面召集职工代表与单位协商确定。员工手册正式制订后每名员工签字确认;
2、内容要合法。千万不要以为走了民主程序并公示了的员工手册就是有效的了,如果内容不合法则同样对员工不发生效力;
3、用语应规范;
4、关键部分应细化;
5、明确用工前即签订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
6、不要将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员工手册如何生效
(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
(2)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
(3)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向劳动者公示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员工手册公示风险的有效防范
中小企业为避免和防止《员工手册》的公示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第一,要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会议室、办公大堂或公告栏内;
第二,将《员工手册》公布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每个员工皆可以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查看,或者将《员工手册》通过电子邮件,向每一名员工送达。
第三,员工应聘入职时,公司将《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等一并交付给员工,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第四,员工应聘入职时,对员工进行任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培训。在培训时,应聘员工都要登记,要签到,培训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试,答卷上要签自己的名字。
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员工手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同时又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承载传播企业形象,企业文化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员工的行动指南。公司规章制度包括的方面更多些。
如:
1、根据企业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制订出了管理标准,比如环保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根据企业的管理要求,制订出考勤值班制度、出入门管理制度、劳保发放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
3、根据企业的机构设置,制订出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工作标准,比如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动力设备部岗位职责、财务部岗位职责、经理岗位职责、副经理岗位职责、人力资源部部长岗位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