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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想干了怎么辞职

时间: 思恩 职场资讯

实在不想干了怎么辞职?如果您想辞职,可以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一般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具体要求一般会因公司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实在不想干了怎么辞职,供大家参考。

实在不想干了怎么辞职

实在不想干了怎么辞职

1、找到你的直属上司,向他/她请求一个离职谈话。

2、调整好心态,准备离职时要表达的内容,包括你的求职目的以及离职的原因。

3、谈话中要表现出你的尊重,并保持礼貌,离职时可以提出自己的愿望,如希望可以拿到一份正式的离职证明,同时也要表达你对这份工作的感激。

4、在谈话中要尊重自己的决定,重视离职的原因,同时也要表达出愿意给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比如可以帮助安排新人上岗或者给自己的工作留下一份完备的文件。

5、离职时要向公司提出合理的要求,如提早结束当前工作以及了解离职的相关福利政策等。

6、最后,要记得感谢公司给你提供的机会,并给出适当的离职日期,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

个人原因辞职的最好理由

一、以家庭原因辞职的理由

1、家里孩子太小,离不开。

2、家里准备盖房子。

3、家里庄稼要开始收割。

4、家里发生了邻里纠纷,要回去处理。

5、兄弟或姐妹要结婚,辞职回家。

6、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顾。(这个离职原因要慎用,如果不是实际情况不能这样说,那相当于诅咒父母)

二、以个人原因的辞职理由

1、身体吃不消。

2、自己要回去结婚。

3、回去读书,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非常想家。

6、自己太笨,学不好技术。

7、我不适应眼前的岗位。

8、我个人在这里没有发展。

9、我与这里人相处不来。

10、我承受不了这样的工作压力。

三、以公司原因的辞职理由

1、工资太低。

2、时间太长。

3、环境太差。

4、上班太累。

5、没有休息。

6、领导对我不公。

7、车间太热。

8、管理太严。

9、分配的岗位不好。

10、领导总是批评我。

11、生活及住宿条件不好。

12、车间里的活太重。

四、以其他原因辞职的理由

1、我要换个环境。

2、我亲戚叫我到他那里去。

3、有亲戚开店叫我过去帮忙。

4、我女朋友怀孕了。

5、我没有了生活费,公司又不借给我,我辞职。

6、我一到上班就头疼。

7、我这里没有老乡。

8、我老公(老婆)不要我干了。

9、在这里体现不出我的人身价值。

10、我看不惯这里人的工作作风,眼不见为净,我要辞职。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首选的一种方案。如果与单位有协商的可能性,尽量去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无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话,那么从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来说,留下这个员工其实也是有害无益的。

在协商解决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如下几点:

1、 违约金

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在协商的时候,员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北京市地方法规明确规定有违约金不能超过员工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超过部分,法律将不予认可。

2、 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应当注意,员工应当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经过了双方的签订或者盖章的认可。

3、 拿到退工单或者离职证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解除权又称为预告解除权。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已经解除。此解除权需要注意的事项计有:

1、 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规定

如果合同中有此规定的话,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此点需要注意。

2、 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单位签收。如果单位签收的话,则保留好签收件;如果单位不签收的话,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再向单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凭证,还要注意的是在寄出凭证上一定要写清楚寄出的是什么东西。

3、 在通知期内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旷工

4、 积极办理交接

如果单位不与职工办理工作交接的话,就再向公司发一封函,告知办理交接的期限,过此期限则不对公司负交接不当的后果。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方式虽然可以达到离职的目的,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是一种违约行为,最终仍然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这种违约责任也是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为前提的。

对单位行使单方即时生效的解除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行使此权利需要注意的事项为:

1、 通知一定要书面化,如前方式同

2、 一定要积极与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并保留交接单

3、 在通知函中一定要将解除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写清楚

4、 这种权利的行使如果得当的话,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

5、 这种权利如果行使得当的话,除了试用期内辞职之外,其它情形,还可以向单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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