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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蜂农转地养蜂 因衡量标准不一难享绿色通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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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悟蜂农转地养蜂,冀豫鲁绿色通道一路畅行;进入本省,却被要求缴费—— 转蜂车缘何被阻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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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地养蜂被明确纳入农产品绿色通道目录,但因衡量标准不一,不少蜂农难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湖北是养蜂大省,6万多户蜂农走南闯北赶花期,全国各地每年也有几十万蜂农从我省过境。近日,大悟县蜂农岳正朝反映,他的转蜂车在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享受了绿色通道优惠,进入本省却无法享受。

事件回放:争执导致蜂车滞留12小时

去年5月18日,大悟县丰店镇沿河村五组专业蜂农岳正朝和范显涛租用一辆大货车,装载250箱蜜蜂以及帐篷、摩托车、蜂桶等相关物品,从山东回老家大悟。

岳正朝说,一路经过山东、河北、河南等多个省外高速公路收费站,均没有对车辆收费。5月19日8时左右,车辆抵达大悟站,收费站工作人员以“蜜蜂装载量未达到车身容量80%,不能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为由,要求岳正朝缴纳过路费。“外省收费站都没有说蜜蜂容量未达标,一路绿灯放行。凭啥到了家门口,却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岳正朝回忆,他与工作站收费人员理论了40多分钟,无果。此时,部分蜜蜂突然从蜂箱中飞出,他随即向收费站提出赔偿,但遭到拒绝。

双方在收费站僵持至20时,最后在当地政府协调下,收费站支付1200元误餐费后,两名蜂农离开。

回家后,岳正朝发现,由于天气炎热,约100箱蜜蜂被闷死,损失巨大。他算了一笔账:一箱蜜蜂价值约800元,100箱直接损失8万元,无法采蜜间接损失约3万元,共计11万元。事后,他多次找湖北京珠高速管理处、省交通厅索赔,均遭拒绝。

标准认定不一:细则待进一步明确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各地均有类似情况发生。“80%的容量”实际操作中究竟该怎么界定,蜂农与收费站各执一词。

湖北京珠高速管理处大悟站一名姓颜的负责人表示,根据交通部[2009]7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转地养蜂可以享受绿色通道的政策,但装载量必须达到车身容量的80%。当日,工作人员发现岳正朝货车上的帐篷、摩托车、蜂桶等占了货车三分之一的面积,蜜蜂实际装载量未达到车身容量80%,不能享受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因此要求岳正朝缴纳过路费。

湖北省高管局费收财务处负责人提出,国家对转地养蜂绿色通道规定,并没有把帐篷、蜂桶等算入“80%容量”之列。收费站是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外省如何操作,他们不便评价。是否把帐篷、摩托车、蜂桶等养蜂必需品算入“80%容量”之列,省交通厅无权决定,只有省政府或交通部才有权决定。

岳正朝认为,帐篷、蜂桶、摩托车等都是转地养蜂必用品,必须随身携带。这些产品都应该算在“80%容量”之列,不能作为杂物测算。希望湖北高管局能像外省一样,更加人性化操作,不要单纯以蜜蜂装载量来判断。

岳正朝呼吁:“湖北省应尽快出台具体政策细则,明确80%容量的具体范围,让广大蜂农享受绿色通道政策。”